律法現有的作用,第一是約束人外在的行為。我們只能做到約束人外在的行為。連羅馬人也說:「法律管不到你內心的事情。」外在的行為一定是跟內心有關。而我們中國文化,則非常霸道,連內心都想管。
在罪惡的世界裡,外在的行為能被約束,好一點。但上帝要求的,是裡面的善良。我們不只是不殺人,我們連恨人都沒有;我們不只是不姦淫,我們連想都不去想。這是上帝的標準。可是,我們總不能有個男生走在街上看了女生一眼,就說他犯了姦淫。他只是看一眼,你怎麼知道他腦袋裡想什麼呢?法律不能這樣定人的罪。法律就管我們外在的行為。
提摩太前書1:9-11,「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的人設立的。這是福音說的。」福音說,律法是為不義的人設立的。這裡可以看到路德一貫的講法──律法和福音的密切相關,卻又絕對地不一樣。你有信心,就是福音;你不在信心裡,那就是律法。譬如說:「你要愛上帝」,你有信心你就領受上帝對你的愛你就能愛,否則這就是律法。你不愛上帝,你就常常被定罪。包括講愛也是一樣。
路德講:「律法的功能就是約束人外在的行為。」這世界已經夠壞了,如果再沒有律法來約束一下外在行為的話,更糟糕。神也很肯定這一點。所以有人的外在行為很好,也是一件好事情。法利賽人的道德非常好,稅吏和妓女的道德非常不好。但耶穌說,稅吏和妓女比法利賽人先進神的國。不是說,天堂一個牧師都看不到,只看到一大堆妓女。這是說,一個法利賽人因為他道德好,造成了他的驕傲和自大,使他遠離上帝,那就非常不好了。一個妓女和稅吏的道德不好,這是上帝不喜悅的;但是道德不好,使他自慚形穢,覺得自己很糟糕、覺得自己需要拯救,就像路加福音15:1所講的,「罪人和稅吏都挨近耶穌」,比較會親近耶穌、比較會謙卑,那麼,蒙恩的可能性也比較大。所以,耶穌是責備法利賽人的自大,稱讚稅吏和妓女謙卑。而且這是一個推理的講法,並不是說每一個妓女都很謙卑。她幾乎沒有什麼驕傲的理由,所以她應該是很容易伏在神之下的。
律法有第一種功用,就是維護社會的治安。這通常是路德講的政治的、社會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