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避免极端。
正如圣经把天堂指示我们为人生目标,圣经也充分地教导我们要适当地运用今世的祝福,在生活原则的检讨上,这也不应忽视。
如果我们必须生活,我们也必须运用生活上必要的工具。
我们不能避免供应我们娱乐的那些事,而仅仅注重生活所必须的事。
用清洁的良心去娱乐,不拘是生活上的心安,或生活上的享受,我们都当心存中庸之道。
这是主在圣经中所教训我们的,祂说现在的生活对于祂的仆人,正如朝着天国长途跋涉的前进。
假如我们以世间为逆旅,那么我们应该用人间的幸福,使之成为旅行的帮助,而不是旅行的障碍。
因此,保罗所劝告我们的不是没有理由,他说:“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林前七30-31)。
这是一个困难的问题,容易陷入两种极端之一,所以我们当努力走在正路上,避免走入极端。
有些在某些方面很整洁的人,他们觉得对放纵与奢侈若不加节制,必将流于极端的放肆。
为纠正这种过失起见,他们主张人们在物质的享受上,不应超过生活上所必需的。
这种忠告的动机是很好的,但未免过于苛刻。
因为他们在良心上所加的约束,比主在圣经中所规定的还要严格,这是严重的错误。
他们所谓必需范围之内的限制,即是在每桩事的可能范围内加以禁戒。
根据他们这种说法,除了干面包和清水以外,其他的食物都不算是合法的了。
另有一些人,如靠底比斯城(尼罗河上游)的克雷特(Crates the Thebes)等,对节约更加彻底。他把自己的财宝丢入海中,以为若不把财宝毁灭,财宝就将毁灭了他。
在另一方面,现在有许多人替他们自己在物质生活上的过分享受寻找借囗,他们放纵肉体情欲。
这等人以为这是自由,不应加以限制,可由每一个人自己的良心看为适宜的随心所欲。这是我们所不能承认的。
我们承认在这桩事上,若要以固定或立竿见影的规则约束别人的良心,诚然是不妥当,也是不可能的。
然而,圣经对于物质生活的享用既有一般的规定,我们就该遵照圣经所指示的而行。
二、属世之物乃神所赐。
我们应当考虑的首要原则,就是使用神的恩赐并不算错。
上帝为我们所创造的一切,是为我们的利益,不是为损害我们。
因此,凡遵守这原则的人,其所行必属正当。
例如,我们思考上帝为什么创造各种食物,我们就知道祂不但是为了我们的需要,也是为了我们的快乐与享受。
又比方在衣着方面,祂不但是因为我们有此需要而施予,也是为了维持礼节和威仪。
花草、树木、蔬果,除了实际的效用外,祂为叫我们喜乐,也供给了清香美味。
假如不是如此,诗篇的作者不会把这等事当作神的祝福,“得酒能悦人心,得油能润人面”(诗一O四15)。
而圣经也不会说,祂之所以把这些享受赐给人,是由于祂的仁慈。
万物的自然性也指示了人们可以在某种目的和范围内,合法地加以利用。
主使花有美丽的颜色和芬芳的香气,岂不是要我们有耳目的享受吗?
在各种不同的颜色中,祂岂不加以区别,叫有些颜色比其他颜色更可爱吗?
祂岂不是使金银、象牙和大理石比其他的金属或石块更贵重吗?
总之,祂所创造的一切,岂不是除了需要以外,还叫我们欣赏其价值吗?
三、真正感恩将使我们不致滥用神恩。
所以我们不要相信那无人性的哲学,以为除了需要之外,不许我们对一切被造之物有其他的欣赏。
这不但剥夺了我们对神恩慈合法的享受,而且破坏了我们的感觉,叫我们成为无感觉、麻木不仁的木头。
但在另一方面,我们也反对放纵肉体的私欲,如果我们对情欲不加限制,就将逾矩。
我们知道,有些人是主张放纵的,他们借口自由、肆行无忌。
所以首先要注意的是,万物是为我们造的,为的是要叫我们认识及承认那位创造者,并以感谢之心记念祂的仁慈。
假如,你过分享受佳肴美酒,以致脑满肠肥,不能履行敬拜神以及自己的任务,那还有什么感谢之可言呢?
假如你放纵情欲,内心污秽,不能分别什么是对的和什么是有道德的,这还算得是对神恩之答谢吗?
假如我们夸耀自己的服饰,鄙视别人的衣服,我们对上帝所赐的还能算是知道感恩吗?
如果我们因衣服华美而流于淫荡,如果我们一心只注意服饰的华丽,这算是在生活上承认神吗?
许多人沉迷逸乐,心为形役。
许多人嗜好金银花石图画等物,甚至使之成为雕刻和绘画的偶像来崇拜。
这一般人溺于色香美味,对一切属灵的事都不感兴趣了。
在其他事上也有同样的情形。因此,我们须受这原则的限制,以免滥用神的恩典。
且须遵行保罗所给我们的教训:“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罗十三14)。
若使人有过分的自由,他们往往就不知节制了。
四、生活要有节制。
感谢神恩最正确及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轻视今生,默想天国的永生。由此可以推出两个规则:
第一是按照保罗的指示:“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的”(林前七29-31)。
第二,我们要安贫乐道,以中庸之道来享受人生之丰富。
保罗吩咐我们,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的,不但在饮食方面要节制,在衣服起居一切陈设方面,都不可有骄奢浮华的气习,凡有损于灵性生活与天国生活的思想,都要摒除。
伽妥(Cato)曾说过:“凡重视肉体逸乐的,必轻视道德。”
又有一句古谚说:“凡只注重肉体的,不免忽视灵魂。”
所以一个信徒对身外之物的享受,虽不必受一定的限制,但有一个原则是他们必须遵守的,即是:他们不可放纵,当戒绝一切奢侈浮华。
反之,要随时警惕,竭力远避一切的浮华以及虚荣的展示。
我们当特别留意,免得主所赐给我们有益于生活上的任何事,成为我们的障碍(林前七29-31)。
五、忍耐自守。
第二个原则是,境况不佳的人应该安贫,以免为奢侈所苦。
凡能遵守这一道理的,在主的学校中可算是有造诣的人,若未达到这造诣的人,就难证明是基督的门徒。
因为凡对尘世事物存有奢望的人,必招致许多邪恶,一个人不能安于贫乏,在富裕的生活中就表明相反的情感。
这意思是说:一个人若以破旧的衣服为耻,就必然以华丽的衣服为荣。
凡鄙视菲薄饮食,而以得不到珍肴为苦恼的人,若能得到的话,总不免过分地享用。
凡不安于恶劣环境中的人,一旦有了尊贵的地位,即不能免除骄傲夸大的毛病。
所以凡属诚实的信徒,应该虚心学习使徒的榜样,“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都能处之泰然(腓四12)。
关于怎样使用世上财物,圣经还有第三个原则,这当我们讨论克己的教训时,已经大略说明。
神以仁慈赐给我们一切财物,是为了我们的益处,好像是委托我们照料一般,将来会有算帐的一日。
“把你所经管的交代明白”(路十六2),这一句警告是我们时常应当牢记在心的。
还要记得,那位要求交代这一笔帐的是谁。
就是那喜欢节约、俭朴和谦让的神。
祂厌恶骄矜、粉饰和一切虚荣。
祂只关心那些与爱有关的幸福。
祂曾亲口谴责那些使人心腐化和妨害正当认识的一切逸乐的人。
六、要忠于神的呼召。
最后,主吩咐我们每一个人,在一生的行为中,须忠于自己的职务。
因祂知道人心浮荡,贪得无厌,游移不定,内心是何等的彷徨。
为避免我们因自己的愚妄而卷入纷乱的漩涡,祂在每一个人的不同环境中,分配不同的职务。
祂以属天呼召划定每一个人的职责,这一种划定是没有人能逾越的。
所以每一个人的生活范围,都是主所安排的,叫他不致于在一生的历程中漂泊无定。
这种划分是必要的,在祂眼中,我们的一切行动都是按照这划分来估计的,往往与人的理性或哲学所判断的完全不同。
即使是在哲学家眼中,没有什么功业比把国家从暴虐中拯救出来更为光荣的了。
但天国的法官亦不准许个人刺杀暴君。
这样的例子,我用不着一一举出。如果我们知道主的呼召在各种民事上是一切正常行为的原则和基础,这就够了。
凡藐视这个原则的,必不能在他的工作上适当地履行自己的责任。
一个人有时候也许能够做些在世人看来是可称赞的事,但在上帝面前却不蒙悦纳。
而且,在他生活的各部分中不能成为一致。
所以我们若能以上述原则为准绳,我们现在的生活必有最好的规范。
因为各人都不致于盲动,企图反抗主的呼召,知道越出神所指定的范围以外是不对的。
谦卑的人对自己的生活必表示满足,对上帝所交与他的职责必不遗弃。
一个人若知道他在一切事上都有神的指引,即可减轻许多挂虑、奔波、愁烦和各种重负。
若人人相信自己的职务是神所指派的,那么官吏将以更愉快的心情执行任务。
家庭中的父亲也必更安于他的本分。
如果人知道他的工作是神交付他的,大家必能以忍耐克服所遭遇的一切困难、不幸、失望和忧愁。
如果我们顺服神的呼召,我们将得着特殊的安慰,因为只有我们顺从自己所得的呼召,才能体会到:无论什么工作在上帝心目中都是有价值和重要的,也没有所谓卑贱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