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一论简述

基督教是一个独神教,相信在天地之间只有一位神。但是,根据圣经的启示,教会也承认,这位神从永远到永远,是具有三个位格的。而这三个位格是以父、子、灵的名称来代表的。由于这是一个独特的生命,我们无法用其他生命的生存原理来形容三位一体之真理。

三位之间保有交谊的关系,如彼此的交谈,讨论,了解,认识等,略如人与人之间的交通。但是这三位并非是三位个别独立的实体成本质,也不是各占三分之一的本体,而是「三而一,一而三」之存在。圣父是神,圣子是神,圣灵也是神。三个位格,一个本体。另一方面,父,子,灵各自有其个别的特性的。圣父不是圣子,圣子也不是圣灵。圣父永远是父,圣子和圣灵也是如此。因此,三位之间的关系,乃是永立不变的。

按本性而言,父、子、灵是完全平等的; 圣子并不低于圣父,圣灵也并不低于圣父或圣子。圣子被称为是圣父独生的儿子。但是这并不表明圣子的地位是低于圣父,也不是指圣父的存在先于圣子的存在,因为圣子是在「永远中」生的,因此与圣父一般,是永远存在的。圣日又是从圣父和圣子而出的。圣灵也是永远存在的,因为他是在永远中从父和子而出的。

根据上述之关系及圣经启示中所列的次序,圣父的名称列于第一,圣子的名称列于第二,圣灵的名称列于第三。这种次序的排列,也可以从神的工作上得到支持。

父,子,灵在本性上虽然是权荣相等的,但是在神对外的工作上,却似乎表显先后和高低之分别(约十四: 28)。神的工作,在基本上乃是三位一体共同的工作,不能也不应作绝对的划分和区别; 但是圣经显然将某一些工作特别归诸三位中之某一位,例如创造特别是圣父的工作,救赎特别是圣子的工作,成圣特别是圣灵的工作。不但如此,圣子道成肉身,是由圣父差遣而来的(约三: 16; 可九: 37); 也是要成就圣父的旨意(约十四: 24)。而圣灵在五旬节的降临,乃是由圣父和圣子差遣而来的,并且是为圣子作见证(约十四: 16,26; 十五: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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