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确实研究系统神学,必先确定某些基本的前题。第一个大前题是承认神的存在(来十一: 6)。因为,天地间若无神,则神学的研究将为虚无,我们将白费心机去探查一个不存在的对象,好似捕风捉影。
另一个前题是假定,这位神自愿向世人显露他自己(罗一: 19-20; 约:一:17~18)。甚至人与人之间的认识,也需要藉言语、行动和态度的表露为媒介,否则只知其面而不知其心,无法测度他的性情爱恶。因此,我们必先承认,神确实在宇宙中,以不同的方式彰显他自己,让世人能认识他。不是认识神的本性,因有限的人不可能了解无限之神的本性,而是认识神自愿显露的各方面性格。
此外,我们也必须相信,神是宇宙一切的创造者(创一章; 约一: 3)。 天地之间的一切事物和生命,都是为他所造,是故,宇宙间不但充满神的启示,而且世人一切知识的根源,也都是出于神。神既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除此之外并无事物和生命之存在,那末,除此之外也必然没有其它知识的源头。
另一个前题是假定,人是按照神的形像所造的,故此能够吸收及了解神的自我启示(创一: 26, 30)。 换句话说,人是神启示的对象,能获得真实而正确的知识。但人既是被造的生命,他的一切知识也必受到被造者地位的限制,与神全然的知识不同(赛五十五: 8~9)。再者,自从罪进入世界后,人心败坏,思想腐化,影响到人吸收的一切知识。
这种假定前题的方式,当然会被批评为主观。但事实上世上并无中立的思想,每个人都有某些主观的前题,或则相信神的存在,或则否认神的存在; 或则相信世界是神所创造的,或则认为世界是自有永存的,至少认为它是独立自存的; 或则承认神是切知识的根源, 或则以为人能独立分析并解释一切事物。由此看来,无人能脱出假定的前题之原则,其分别只是在于他的假定是以神的启示为根据呢,还是以他自己的心意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