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督的位格

在神学教义中讨论到“人的教义”之后,接着就应当讨论“基督的教义”。从前者转移到后者,不但是非常合理的,而且也是极其自然的。我们研究人的教义时,最后所讨论的乃是“恩典之约”;由此,我们就会很自然地来考虑这位赐恩约的中保,即耶稣基督;同时也要研讨祂曾为祂自己的子民,所作成的救赎大工。这里乃是从客观方面来讨论基督所作成的救赎之工,以后还需从主观方面来讨论这一点。

喜爱: 
0
您的评级:
0
无人评级
疑问: 
0
您的评级:
0
无人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