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惟独藉信得救

基督教神学说到得救的信心,这并不是否认惟独神能救人。所说的信心乃是神救人所用的工具。

真信心把罪人与救主基督联合起来。因此,罪人得着基督以及他所有拯救的恩益。用一个明白而适切的比方来说这件事——一列火车客车车厢是用挂钩与火车头连结起来,拖着这个火车行驶的不是那个挂钩;可是若没有这个挂钩,火车旅客是不能到达目的地的。这样基督把罪人带到天堂是藉着相信他。

得救信心的特性

根据圣经来说,并非所有的信心都是得救的信心。

有所谓历史的,或称纯理论的信心。历史的信心与死板的纯正是相同的,其中包括对圣经真理冷酷理智方面的接受,事先没有内心的改变,事后也没有生活上的改变。亚基帕王的信心就是这种信心。保罗向他挑战说:“亚基帕王啊,你信先知吗?我知道你是信的”(徒26:27)。可是他还和他的妹子波妮斯当着他的太太一块同居,他并没有改信基督教。就是魔鬼也有这样的信心。当耶稣公开传道时,魔鬼时常承认他为神的儿子。当他赶出污鬼时,他不许他们说话,“因为鬼认识他”(可1:34)。雅各警告他的读者说:“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就连魔鬼也信,却是战兢”(雅2:19新译本)。这一类的信心在今日教会中有多少,只有神知道。这在教会的传统主义中有所表露。

在圣经的时代,论到神迹性的信心可以提出许多例证。神迹性的信心可以解说为一个人能行神迹、或为某人的益处而行神迹的一种确信。耶稣时常要求那些求医病神迹的人有信心(例如路8:59),但这并不确定说,所有得着医治的人相信他以致灵魂行救。加略人犹大是十二门徒之一,也受到耶稣的吩咐,不但去传福音,还医治病人,洁净长大麻疯的,叫死人复活,并赶逐污鬼(太10:8),但犹大却是一个“魔鬼”(约6:70)。

在有些人称之为“种籽的比喻”,又有些人称之为“田地的比喻”,但耶稣自己称之为“撒种的比喻”(太13:18)中提到暂时的信心。耶稣说,“撒在土浅石头地上的,就是人听了道,当下欢喜领受;只因心里没有根,不过是暂时的,及至为道遭了患难,或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太13:20—21)。那是一个肤浅的宗教经验,只有情感,在内心里头没有扎下根基。虽然欢喜领受真道,但并没有为罪忧伤以致悔改,只是对福音草率地接受,经不起试验。

得救的信心与上述三者根本不同。得救信心的标准定义莫过于《海德堡要理问答》所给予的:“得救的信心不仅是一种确切的知识,藉此把握住神在圣经中向我启示的一切真理,也是一种坚固的信靠,是由圣灵藉着福音,不单对别人,也对我产生出罪得赦免,永远的义,并救恩。惟独藉神的恩,并惟独靠基督的功劳,所白白赐给的”(第21问)。

得救的信心的必要条件

正如先前在本书中所显示的,得救信心的主要条件就是重生。在灵性上死了的罪人不会也不能信基督。他喜爱死亡,不爱生命(箴8:36),不肯到基督那里去得生命(约5:40)。只有当圣灵赐给人肉心代替石心时,他才能有得救的信心。于是,得救的信心才成为现实。

重生有些结果,这些结果也可以说是得救信心的必要条件。我们现在提出二个结果,那就是对基督的认识,与对罪的觉悟(即知罪)。

现今的世代是一个在宗教上反理智的时代。有人告诉我们,知识愈少,信心就愈单纯坚固。最流行的一种错误观念说,在何处知识停止了,信心就开始了。往往有人把得救的信心形容为向黑暗跳去。有一个故事就是说明了这一点:一个房子有一个地下室,这地下室的唯一通道是上面的一个开口(便门),光线只能从这个开口射进地下室里。有一天,住在这个房子里的父亲在地下室工作,他的小女儿在上面开口处玩耍,父亲能看见在亮光处的女儿,而他女儿只能隐约地看见她在黑暗里的父亲,他就告诉他女儿,要她从上面跳下来,他一定会抱住她。她女儿听了她父亲的话,就从上面跳下去,正好跳在她父亲的怀里。据说,信基督的人就象往黑暗中跳去,正象那小女孩往黑暗中跳去一样。这个比方说的倒挺棒,但它所表达的意思却不是这样。这小女孩果真向黑暗中跳去吗?一方面来说,她是向黑暗跳去,但另一方面来说,她并不是往黑暗跳去。她认识她父亲,她知道那是她父亲的声音,她经历过她父亲的爱。她所以能往黑暗中跳去,就是因为她知道在下面的是她父亲;照样,我们之所以信基督,乃是因为我们认识他。无疑,当保罗问:“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他呢?”的时候,他心中就是存着这个意思。他得到的结论就是:“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4—17)。

重生的人不但要知道圣经教导有关基督的事,他也接受那些教训。他接受圣经的教训不是盲从的,乃是属乎理智的。此外,这种对圣经有关基督教训的心悦诚服是从他被更新的心而来的,他内在的本性、他灵魂占优势的性情,一生的果效都由此而发出(箴4:23)。到底这“接受”或因同意被认为是得救信心的必要条件呢,或者是得救信心的本质呢,都无关紧要。我们所要记得的重要真理乃是说,没有知识上的同意,就不能有得救信心这回事儿。

人必须知道并且为了相信基督必须接纳的真理,即有关基督的圣经真理都是什么呢?要知道圣经有关基督所启示的一切,那当然是好啦!但是即使最伟大的神学家能否这样作还颇令人置疑呢。论到基督圣经启示的深度,不拘如何博学的神学家也不能穷尽其中的奥秘。然而,对于某项真理的支持与同意是不可分的。例如,一个人若不确定知道基督是神,他就不能确实相信基督,因为圣经上的基督就是神,任何其他的基督都是不存在的。此外,为了得救去信靠一个仅仅是人的基督,就是把神的荣耀给了人,这就是拜偶像。一个人想要靠基督而得救,而又不认识、不接受圣经有关他的代死与复活的教训,这也是一件想不通的事。圣经岂不告诉过我们,“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要叫我们称义”吗?总而言之,一个人越有关于基督的知识,他对基督的信心就越坚固。

当一个人被圣灵重生时,他并非突然地变为完全或近乎完全,反而在他自己的评价上觉得更有罪了(人从远处照镜子,看不见自己身上的污秽,愈近愈发现身上的不洁)那就是说,一个人真感知自己有罪,那也是得救信心的必要条件。

在基督以前,预备道路的施洗约翰,传扬悔改的道理。基督自己也这样传悔改的道理,先知、使徒也是这样。为什么圣经传讲呼召罪人悔改是这么样重要呢?理由是明显的,知罪是信基督不可缺少的首要条件。除非一个人感觉自己有病,否则他不会去看医生;照样,一个人要不感觉到罪的负荷,他就不能去求那灵魂的大医生。只有从心里歌唱下面这首诗的人,才能把自己交托给基督,向基督求救:

赤身望主赐衣裳,
懦弱靠主变刚强,
污秽进到活水旁,
恳求洗我免沦亡。

只有象税吏捶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路18:13),并象在另一个浪子的比喻中认罪说,“父啊,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作你的儿子”(路15:21),才能将自己交给钉十字架的基督。这件事对神的儿女以及醉酒的和娼妓,都是同样真实的。海德堡要理问答回答“为要你在安慰中快乐的生活或死去,有哪几件事是你必须知道的呢?”这个问题是有相当理由的。这回答的第一件事就是“我的罪恶和愁苦是何等大”(第2问)。只有悔改的罪人才能体验到在基督耶稣里神的爱,只有他能说“死亡的绳索缠绕我,阴间的痛苦抓住我,我遭遇患难愁苦”,并要求耶和华的拯救。既得了拯救,就要高举神的恩惠与慈爱,并且说“我爱耶和华”(诗116:1—8)。

得救信心的本质

得救的信心是什么呢?论到这重要的问题,真是议论纷纷,莫衷一是。其实,这个答案应当是非常清楚的。有句老话“慎思明辨者,才能诲人不倦”,我们试将这句话付诸实行。

在此关系中,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在基督本人与圣经有关他记载之间有所区分。

关于基督,圣经记载得很多,兹提数件以供参考。圣经告诉我们,基督从永远就存在,为此他能说:“在亚伯拉罕以前就有了我”(约8:58);他被圣灵感孕由童女马利亚所生(太1:18—25;路1:26—38)。在他公开传道三年之久的末了,他被钉在十字架上;他从死里复活,四十天后升入高天。

有些人在有关基督的这些记载与基督本人(位格)之间不求甚解,泾渭不分。他们告诉我们说,如果有什么区分,那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区分。只要人信基督这个人就好了,信不信这些记载都无关紧要,这实在太愚不可及了。这些圣经记载不但说明基督的位格(即他是谁),也说明了他所作的工作。因此不接受这些记载的人就是拒绝基督。不相信圣经有关基督的记载,就不能相信圣经中的基督,这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另一方面,有人可能接受圣经有关基督的记载,但是他却不愿意让基督救他,这是想得到的,这正是仅有历史信心的人所作的,他的信仰纯正,但他的纯正信仰是死的,这是纯正信仰主义。得救的信心是把自己完全放弃,交给在圣经中所启示的被钉十字架与复活的基督,这正是得救信心的本质。

如果决定什么是得救信心的本质,需先区别有关基督的记载与基督本人二者之间的关系这是重要的话,那么,区别信心之本质与信心之确信间的关系也是要事。

传道人把二者视为同一,已是司空见惯的了。他们说,信基督就是确实知道基督是他的救主,但最低限度,这话是令人困惑的。实在说来,得救信心往往附带有一种确信,但不总是带有满满的确信。一个人可能是信者,但不能每日每时每刻说:“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伯19:25);“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谁”(提后1:12);“我确实知道,当我死的时候,我要上天堂”。无疑,完全的信心要生出完全的确信,但神的儿女所作的一切都是不完全的,甚至他的信也是不完全的。

我们再说——特别是为了那些在基督里为婴孩的,为了这件事,为了每个基督徒的安危——得救信心的本质就是完全放弃自我,而求圣经中的基督以得救。

还有一件事我们在此必须一提的,要理问答为“在基督里的信心”下过定义,说“信服耶稣基督是神所赐的救恩,使我们照着福音的信息与劝勉,接纳基督,惟独靠他得救”(韦斯敏德要理问答第86问)。真信徒说:

两手空空无可夸,
唯靠救主十字架。

他唱道:

正如我状,无善可陈;
你竟为我流血舍身,
招我前来,与你相亲,
神的羔羊,我来,我来。

他赞叹:

天上地下海中,
没有任何其他羔羊和别的名,
没有任何其他盼望,
也没有任何可以逃避罪与羞耻的地方,
除祢以外没有藏身之所!

得救信心的证据

圣经非常有力地教导说,救恩惟独是藉着信,并不靠行为。关于这一点,保罗也多所陈述,“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3:28)。论到信者之父,他又继续辩称,“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唯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罗4:2—5)。

有人说,主的兄弟雅各在他书信中就与上述保罗的教训相冲突。乍看之下,情形好象如此,它岂不是说,“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雅2:24)吗?就是为了这个缘故,路德马丁曾经一度说,雅各的书信毫无价值。路德强调惟独因信称义,而与天主教靠善行功劳的错谬针锋相对。可是,后来他在这一点上态度有了改变。明显可见,他这样作是有相当理由的。精心钻研之后,我们就了解,保罗与雅各都是完全一致的。雅各所着重的是: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雅2:17)。换言之,得救的信心必然证明它本身是活的信心,也只有这样的信心才配称为得救的信心。当保罗教导说,惟独因信得救,他所说的信就是这种信,这是再清楚不过的了。他说,“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他们行事为人不是靠肉体,乃是靠圣灵”(罗8:1)。

有人提议说,在耶稣论到最终审判时教导过靠行为得救的事。那个王岂不是对他右边的人说:“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太25:34—36)吗?然而,正是这段经文教导说,救恩是出于恩典。被救赎主称为“蒙我父赐福的”,他们所以蒙神赐福,就是因为神要赐福给他们,他们被邀来“承受”国度。承受是一种赐予,并非是所赚得的。而且他们所承受的是,从“创世以来”——在他们出生老早以前,甚至从永世只有神存在的时候——为他们所预备的。保罗对蒙神拣选之人所有的形容是何等地清晰:“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10)。

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救恩惟独藉着信,并不靠行为;但圣经没有一个地方告诉我们,得救是藉着死板的信心。相反地,圣经强而有力地告诉我们,得救惟独靠活泼的信心。简言之,善行是得救信心的果实,这些果实也是得救信心的证据。

善行就是爱心的行为——爱神超于一切。爱信心之家的人、爱众人,甚至爱仇敌,得救惟独藉着信,藉着这个信,才能“生发仁爱的信心”(加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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