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圣经》是神默示的

第一章已谈到,神借着普遍启示(大自然、人的良知、道德本性等)和特殊启示(神直接显现、异梦、异象等)向人类启示神自己。《圣经》则是神的特殊启示的完备内容。使徒保罗指出:“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三16~17)。这里,“默示”二字的希腊原文是“呼吸”,即《圣经》是神所呼出来的。《圣经》不是吸入了神的气息,而是神呼出来的作品。《圣经》各书卷的作者并不是机械地笔录神说的话。各书卷都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作者是在神的灵感动下,以各自特有的方式写出。神的灵在他们身上有控制性的影响,使他们在著作中透过自己的语言所表达的,不折不扣的是神要说的话。贺智(Charles Hodge)把“默示”解释为,“圣灵在某些被拣选的人的影响,使他们成为神的工具,能够丝毫不错误地传达神的心思和旨意” 1。但默示的实际过程,与重生、成圣等圣灵的工作一样,仍是个奥秘,我们现在不能完全明了。

在基督徒心中,《圣经》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是其信仰和生活的唯一准则。《圣经》这种绝对权威是由它的一系列特性所确立的,证明它是神的话语。
 


注释

1. Robert L. Saucy著,《圣经可靠吗?》黄汉森译(香港;基道书楼,1990),页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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