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国度与旧约

首先应当注意,耶稣在他的言谈中清楚显示,他的工作是建基于上帝在旧约中的启示。主耶稣从起初即站在历史的基础上。自始至终他认为「上帝的国」是一个已经建立的观念,是他的听众所熟知的。他称这国度「已经近了」,由此陈明它是属于预言界的一部分,这预言随同时代而进展,以达到上帝所定之目标。若称耶稣为一位新的宗教的创始者将会与他的国度福音的基本原则完全相背,他的工作乃是要实现在预言的理想形态中早已宣布,且为以前的世代所盼候的。我们只是在这非常重要的一点上(国度)观察到耶稣在他一生中自始至终所感觉到的根基而已。耶稣承认他的本身及他的工作乃是属于一个整盘的计划,这计划的初步曾在古时对以色列启示过。这种承认甚至比他对旧约尊为上帝之道所表示的言辞更为有力。事实上,当他担起引入国度之任务时,当他自称为弥赛亚时,耶稣一举地将旧约的整个历史运动集中并完成在他身上。那最高超的自我意识与那对上帝在古时之启示最谦卑的顺服在此奇妙地汇合。耶稣自己知道,他是历史的目标,同时也是历史的仆役。

旧约显示当时已经有一个上帝的国度存在了。上帝除却以万物之创造者的地位统治普以外,耶和华在以色列掌有一个特别的国度。出埃及记19章4至6节典型性地指出上帝与以色列国的关系,此关系建立于西乃山立约之时。因此,耶和华不仅是以色列的上帝,他也是以色列的国王。藉着直接的启示,神将律法授与他们,并且经由他对以色列国在历史上之引导,实现他的治理。甚至当人权国王在以色列国兴起之后,若以宗教的观点而言,他们的权位也不过只是耶和华的代表而已。这种情况的本意乃是显明,在以色列国的生活中,社会和个人的权益皆是隶属于宗教之下,并且成为宗教生活的一部分。当时在其它的国度中,宗教为国家的一种职务,但在以色列,国家却成为宗教的一种职务。神明统治国家的整个生活并非是限于特别启示之范围内。在闪的民族中,他们往往称神明为国王,故此他们也略为知道「神权政体」的制度。然而,只有在以色列国中实际经验到神与人的这种关系。全部旧约中充满着这种极生动的意识。

因此,骤然看来,似乎非常惊奇,因为耶稣从未称说上帝的国在以往已经存在。对他而言,这国度完全是一件新事,当时将要首次实现。他甚至说施洗约翰也没有在这国度中,因为后者的工作方式指出他是属于前一个时代的。他说:「律法和先知,到约翰为止;从此上帝的国之福音传开了。」(路16:16,太11:13)只有在两段经文中,神权政体似乎被称为是上帝的国。在马太福音8章12节中,耶稣称犹太人为「本国的子民。」但是这句话可能是指在应许上他们是天国的子民,而并非是说他们在基督降临之前已经实际取得这国度了。耶稣在马太福音21章43节的预言可能也应当根据这个原则而解释。他说上帝的国将从犹太人手中夺去,而被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在此处,「国度」是表示国度的权利。若是坚求字句的本意,我们也必须记得,耶稣讲这句话的时候是在他传教工作的后期,那时上帝的国在最高及新的意义上而言,已经由于他的工作而开始实现了。

上帝在旧约中的王位只有一次间接地被提到过。在马太福音5章35节中,耶路撒冷被称为是「大君的京城。」我们应当如何解释耶稣将「上帝的国」限用于新约时代的原因呢?当然那不是由于耶稣对旧约中「国度」的普遍应用的理由缺少了解之故。也不是由于耶稣希冀适应当时犹太人对国度的观念之故,因为当时的犹太人虽然在盼候一个未来的国度,但同时他们也知道,上帝藉着律法已经统治他的国度了,真正的解答是在于「国度」对耶稣而言是具有绝对理想性的性格。在他的心目中,「国度」的含义包容簇新的力量及空前的福祉,以致相较之下,上帝在旧约过度时期中在世上的工作就不足用此名称了。因此,他虽然不会否认旧约的制度确实是代表上帝的国度,但是由于他对这名称加诸高深的意义之故,耶稣避免称这些制度为上帝的国。

事实上,旧约本身也曾提到上帝的国在狭义上的应用。旧约一方面提到已经存在的国度,但同时也论到尚在未来的国度。其原因有三:第一,在闪的民族中,王权的地位往往是由某有力人士因行使某些伟事而获得的,例如扫罗作王之经过。因此,耶和华虽为王,他仍能在未来行使拯救他百姓的工作,由如一个新王(参赛24:21;43:15,52:7,弥2:12,4:6;俄21,诗97:1,99:1)。第二,当以色列被掳期间,耶和华的治理在外形上暂时中断,以致联想到耶和华在未来会重新恢复他的统治。在但以理书中特别对世上列国的继承(当时上帝的国度似乎暂停)与耶和华的未来的国度作一明显的对照。第三,弥赛亚预言的兴起当然地使人联想到一个未来的「上帝的国」。上帝理想的代表设或不是当时的国王,而是预言中的国王,那末当预言中的国王来临时,理想中之上帝的国度将会首次实现。对上帝的国之企待渐次成为相等于以色列对弥赛亚之期望。耶稣既自知为弥赛亚,并知道弥赛亚王在旧约中曾有预表,我们可以间接地证明耶稣必定熟知神权政体乃是预表上帝的国。

福音书中指出,受教于耶稣的人们熟知「国度」的名称及实体的(如太3:2,可15:43,路14:15;17,20)。但是我们不应断认耶稣只是随从当时以色列人对国度的观念而教导的。因为他不但对国度的含意在一般性上有特出的解释,他并且将国度的概念提高到中心的地位。这些都表明他的看法乃是创造性的,对宗教的意念具有极重要的改变。我们可以拿当时犹太文卷中的概念与耶稣的教训作一比较,以证明此点。这些犹太文卷,尤如旧约经卷,不仅提到上帝对全世界的统治,也提到上帝当时对以色列的统治并他未来的国度。但是我们可以注意到两个特徵。第一,严格而言,并非是国度的本身,而只是它的实施或显现才是未来性的。上帝的治理是始终存在的,只是目前未被认明而已。将来全世界必要顺服它,那时上帝的国度必会显现。这种看法起因于犹太人将上帝与以色列并全世界的关系偏面地约束于律法中,故此,犹太成语「带上天国的轭」意指决志顺从律法。第二,甚至于在这严格的意义上,犹太著者也很少提到上帝的国为未来性的。在某些情况下,当他们论到所企望的弥赛亚时期时,才提到上帝的国。这并不是一件偶然的事。可能是由于一般犹太人对这新时期的观念及盼望并未充分地以上帝为中心,因此不常用「上帝的国」的名称。他们往往强调弥赛亚时期对以色列国家有何利益;认为以色列国将凌驾乎其它国家之上。或者将国度的概念视作「未来的时期」,模糊不确,并且仍能给以自吾为中心的盼望保留余地。

从以上两个特徵的比较之下,我们可以了解耶稣选择「上帝的国」之名称的原因,犹太教认为上帝的治理即是指律法的主权,而耶稣对国度的概念包含一个极大的范围。上帝藉着救赎的行动将行使他的主权,远超以往所见所知的。在耶稣的教训中,上帝的国度重新成为一个恩典与律法并行的国度,恢复旧约经卷中所保持的平衡。

结果,他必须强调这国度的新颖性,它的范围是广于犹太人理想中仅限于律法权力的国度。因此,耶稣不愿称旧约制度为「上帝的国」一部分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他反对犹太人对国度的曲解之故。再者,耶稣强调国度的观念,并始终称它为「上帝的国度],为要抵制犹太人以它仅为一个对以色列地位有利的国家性之国度的谬解。最后,藉着范围的扩展——上帝的统治包含救恩并律法——耶稣可以将国度的含意包括福祉及荣耀的全部意念,这福祉及荣耀随着新时代赐与上帝的百姓,而同时提示,他们所享受的新的世界乃是上帝的世界。因此,藉着「上帝的国」之名称与以色列对弥赛亚之盼望的内容之会集,他加诸于后者那最理想的品格,即一个至高的虔敬之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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