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问:十诫的总纲是什么?
答:十条诫命的总纲,就是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我们的神,并且爱人如己。
43问:十条诫命的序言说什么?
答:十条诫命的序言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为奴之家领出来。
44问:十条诫命的序言对我们有什么教训?
答:十条诫命序言的教训就是:因为耶和华是神,也是我们的神,又是我们的救主,所以我们应当遵守祂一切的诫命。
①马太廿二37—40。
②出埃及记廿2。
③因此我们也要服事主;因祂是我们的神(约书亚记廿四18)。
④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六20)。
我们可以在这一部分要理问答中找到两个重要的原则:(1)首先是爱心完成律法这个伟大的真理;(2)然后是得救使人更具责任去顺从神的诫命这真理。因为这两个原则都为今日世代所否认,我们探讨时会一并涉及某些时下流行的错误教训。
这些流行而错误的教训之一,认为律法和爱心之间存着一度基本的冲突。据说律法要求一事,而爱心是强蛮地行另一事。譬如,律法说我们不可撒谎或偷盗。可是据说有种情况,为了爱其他人类的缘故,需要我们去撒谎(来保护他们)或偷窃(来喂饱他们)。这个观念曾以不同的名号称呼。(“新道德观”The New Morality、“情境伦理学”Situation Ethics等等)但是根据这个教训,它们的基本论点是:爱心可以违反律法,律法也可以违反爱心。而要理问答中的教训却与此相反。更重要的是,圣经的教训,即那无谬误的神的说话,也与此相反。这种错谬教训的拥护者,有时还试图指出耶稣曾托爱心名义违背律法。可是,这不是圣经所教导的。在登山宝训中,耶稣清楚地教训我们说,祂来不是要废掉律法(太五17)。他曾警告门徒不要违反任何诫命,也不可教人如此(太五19)。他还继续讨论了几条诫命。他的确坚拒过这些受犹太人曲解和增添的律法传统的捆绑。但是,他也曾指出律法本身是如何的绝对。他指出律法极严谨地要求完美(太五48),耶稣不但没有说爱心和律法之间存有冲突,他反而教导他的门徒要有爱心,也惟有爱心能导致遵守律法!耶稣说“你若爱我,就必守我的命令”(约十四15)。他又说“有我命令又遵守的,这人是爱我的”(约十四21)。受灵感动的使徒约翰也说:“守祂诫命的,就是爱神了。”(约壹五3)
主的完美生活也证实了本要理问答的教训。因为从来没有人好象主一样把那完美的爱活现出来。他爱神,一如我们所本该做的。他也爱邻舍如自己。可是这些行为有没有迫使主违反诫命呢?绝对没有。因为圣经说,他在各方面受试探如同我们受试一样,但却没有犯罪(来四15),而“罪就是违背律法”(约壹三4)。因此,我们可以总括地说,凡是爱而具有违背神律法之意图的,都是错误的观念。假若我们尽心、尽性、尽意、尽力去爱自己,无怪乎我们去作神禁止的事。假若我们很爱另一个人,情形也是差不多。可是假若我们十分爱神,然后爱邻舍(即是其他人),那么,我们便自然甘心乐意行神的旨意。我们也说“(不是我的旨意)是你的旨意成就。”故此,爱使我们遵行律法。
另一个现今流行的错谬教训是由于不清楚新旧约的整体性所致。这个教训的基本错误是把神的律法(十诫)放在两个不同的圣约中处理。此类错误的其中一种说法是,神的百姓必须在旧约时期先守神的律法。然后神就因着他们的顺服以拯救报答他们。但是,我们从序言中(问43,出廿2)得知此说不确。神从为奴之地埃及把祂的子民拯救出来,并非因为他们谨守了律法。非也,神是先拯救然后才给十诫。所以他们并非为了得救才守律法。他们要守律法正因为他们已被拯救的缘故。这也正是基督徒生活的途径。新约圣经没有说我们先要遵守神的律法然后努力遵守神的诫命。因此在这件事上,新旧约并无分别。这种错谬的另一种形式或者较前一类更具危险。此一说法认为既然基督已经为祂的百姓守了神的律法,基督徒因此再无需要遵守十诫了。换句话说,这教训认为新约信徒在得救之后,较旧约的信徒更不需要遵守十诫。圣经说“你们是重价买来的,因此,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六20),圣经其中一个伟大的原则是,神向谁多给就向谁多取,向谁少给就向谁少取(路十二48),正因为这样,以色列人较外邦更有责任遵守十诫。如今,基督徒因为已经接受了基督完成了的工作的好处,较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更有理由遵守十诫了。
在下列几课中,我们会依次思想十诫,但是,作为今课的备忘,我们要把摩西十诫某些地方作概括性的强调。第一,十诫是显明神全部的旨意。我们无需在十诫外再加添什么。教会必须注意的其中一事便是小心这种加添十诫的试探。假若我们正确地明白这十条诫命的意义,我们必定知道它们已经足够(当我们逐条研究诫命时,就会更清楚此真理了)。第二,我们需要察觉到,十诫的安排实具圣灵控制的秩序。耶稣说“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事奉他”(太四10)十诫所蕴藏的也正是这个次序。头四个诫命教导我们有关真实的敬拜。而第四条诫命的一部分,与其余那六条则教导我们如何去事奉祂。因此,律法的两个基本部分显示出一个圣灵控制的次序。这个圣灵控制的次序就是在每一条诫命中也能察觉出来。让我们以下图解释此点:
我们马上便看到十诫有一秩序。而且组织的原则明显是以神为中心。神是无比的重要。诫命愈是直接与神有关在表中的次序就愈高。诫命愈是间接与神有关,次序也就愈低。然后,十条诫命都先表达人对神的责任,才到人对人的责任。有时基督徒以为头四条诫命教导我们对神的责任,而后六条则教导我们对人的责任。这种表达方式并不令人满意。基本上,全部诫命都是教导我们对神的责任。诸如敬拜神和服侍祂。而人生的全部,基本上没有比这个要求更多了。这一点又带我们到了结论的第三点。(3)律法是一个绝对的整体。我们若违反这些诫命中的一条,事实上无法不等于违反了全部(雅二10)。保罗说,贪婪就是拜偶像(西三5)。换句话说,当我们违背了第十条诫命,我们已开始离弃真神,而这也就是拜偶像(违反了第一条诫命)。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