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比喻的词句(Figures of Speech)

 

我们前面所讨论的是普遍的原则,可以用来解释一般性的语言用法;但是为着特殊的语言用法,就需要知道一些特殊原则。所以,本书的这一部分要讨论到一些特殊的语言形态和有关的原则;这些原则能帮助我们明白它们的意思。首先,我们要讨论“比喻的词句”。

“比喻的词句”指的是一个字或一个词,而传达出来的意思不同于字面上的、原来的意义。有一些词句我们常说;例如“这个争论装不住水.”(That argument doesn’t hold water.)“水”在字面上和“争论”根本没有什么关系;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个“争论”像有洞的水壶一样,没有什么用处。又如“要为神的话站起来(to stand up for the Word of God)”这句话,是不是说,人家问我们相信不相信圣经,我们的身子真要站起来?不,它的意思是说,我们应该把所相信的说出来,行出来,并且在各方面表明我们的信仰。或者,如果我说:“我高兴得要死。”(I was tickled to death),你不会觉得对不起我,因为你知道我的意思是说我非常的高兴。

这些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用的话,不能照字面的意思来解释;它是有意思的,但是是用另一种更活泼、更有趣的方式表达。我们能明白它的意思,不必先想到说这是比喻的辞句,也不必先考虑字面上的意思;我们的头脑会自动地翻译过来。

可是,读圣经的时候,必须注意这种比喻的词句。有时候,一句话照字面上解释或照比喻解释没有什么关系;可是,有时候却关系重大。马丁路德和乌里士慈运理(Ulrich Zwingli),这两位宗教改教的领导人,有一次一起讨论圣经里面关于圣餐的问题,特别是关于耶稣所说的“这是我的身体”(This is my boby)。罗马天主教说这句话要按照字面上的意思解释,就是说饼和酒确实变成基督身体的血和肉。马丁路德也主张要按字面解释,虽然他不能完全同意天主教所说的;但是慈运理坚持这只是比喻的说法,饼和酒只是代表基督的身体和血,在圣餐礼中基督是以看不见的灵体出现,不是以看得见的肉体出现。这两位领导人不同意彼此的看法,结果改革后的教会就为了这原因发生分裂。所以按字面或按比喻解释一个字或词,有时候影响很大。

比较法(Figures of Comparison)

圣经的修辞有好几种,通常有一定的名称;知道这些术语对我们有帮助。我们先看比较性的比喻字辞;这可分做两大类:

一、隐喻Metaphor):这种比喻是把两种本质不上相似的东西作比较;这样的比较是暗示性的、并不明显。例如,把狗比做胡狼就不是一种隐喻,因为它们很类似。但是,把人比做树就是一种隐喻。比喻的句型通常是这样:“甲是乙”。意思是说:“甲跟乙相像。”例如:“我是虫”,“他是驴子”,“神是我们的磐石”等等。

另外,一种句型是:“甲的乙”。例如:“救恩的杯”(Cup of Salvation)(意思是把救恩比作杯子),“邪恶的饼”等。另外还有一种句型,例如“这个死狗”(不说他是一条死狗)。另外,动作也可以用隐喻的说法:“他以欢乐为我束腰”(就是:欢乐是我的腰带。)

我们从上面的例子看到,隐喻就是从两种不相同的东西中找出一个共同点来比较。比如最后那个例子,欢乐和腰带有什么相同的地方呢?腰带能做什么呢?它是束衣服用的,使人可以做事或工作;它有一种力量和安全的意思。同样,对于心灵来说,欢乐也能给人力量和安全。

考查下列经文的意思:约书亚记一章八节;列王纪下七章二节;约伯记十三章二五节、四十一章十四节;诗篇一0九篇二九节;以赛亚书一章三一节,七章四节;马太福音廿六章二六节;路加福音十一章三九节;哥林多后书五章一至四节;以弗所书一章十八节。

二、明喻Simile):明喻和隐喻很像,可是明喻是一种比较正确和明显的比喻,前面有“像”(like)或“如”(sa)等字眼。例如,如果我们说“我像虫”(I am like a worm)或“神像磐石”(God is like a rock),意思就和前面所说的隐喻一样了。隐喻比明喻生动,可是也许意义不够明显,容易使人误解。

约伯记四十一章二十四节是一个明喻的例子:“他的心结实如石头。”这是很明确的比较:两个都是硬的。当然,我们知道一个是实体的一个是非实体的。但却很生动有力地把一个结实的心,也就是固执顽强充分的表达出来。

和这个例子一样,通常,明喻会告诉我们所比较的是哪一点。但是,有的明喻只把两个不同的东西说出来,看的人自己必须把比较的地方找出来。例如弥迦书七章四节“他们最好的不过是蒺藜。”他们像蒺藜的什么地方?经文本身没有说。我们要看上下文才能知道比喻哪一点。

自然界的东西常常是比喻的对象。同样一个东西的不同性质可以被用作不同的比喻——一种性质作这个比喻,另一种性质作另一个比喻。有时候,可以用一个东西的好、坏性质作成两个相反的比喻。例如,何西阿书六章四节说:“你们的良善……如速散的甘露。”是用甘露的短暂速散比喻不忠心的爱。但是何西阿书十四章五节说到:“我必向以色列如甘露。”作者在这里是用甘露好的一面作比喻,所以他接着指出甘露使植物得到生命和生长的性质。因此,我们不要看了经文里面一种东西的性质以后,就以为在别的经文里面的性质也是这样。我们解释明喻时,要按照上下文个别对待。(解释下面几个都是以鸽子作比较的明喻:诗篇五十五章六节;以赛亚书五十九章十一节;耶利米书四十八章二八节;何西阿书七章十一节。)

下面的经文可以用来研读;有一些明喻是用一种东西的动作行为作比喻,不是单单以性质作比喻而已:士师记七章十二节;诗篇五十九章六节、九十二篇十二节、一三三篇二、三节;箴言十章二六节;以赛亚书九章十八至十九节;耶利米书十七章六节;马太福音七章二十节;廿五章三二至三三节;路加福音十七章二四节;彼得前书二章二节。

比较法解经的指引

解释比喻的经文时,可以用下面的步骤:

一、先看经文本身或上下文中有没有把比喻的内容指出来。如果有,就用作解经的依据。例如列王记上十二章四节,会众告诉耶罗波安说:“你父亲使我们负重轭。”你只要看上下文就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意思。

二、如果没有提到比喻的内容,那么,找出比喻的对象,然后按自然的意思作为最可能的解释。例如以赛亚书一章三十节“你们好像……无水浇灌的园子。”无水浇灌的——特别是在夏天——园子会怎么样?当然,会荒芜。这是自然的意思;上下文也证实了是谈及荒芜毁灭。

三、利用串珠经文(如果有的话)。可是要小心,因为我们在前面说过,同样的东西在不同的明喻中可能有不同的意义;所以,不要太放任想像力,免得解释得太玄异。马太福音十一章二九节,耶稣说:“你们当负我的轭。”这显然是一个隐喻;意思是什么?我们不必太过于钻牛角尖,以为里头有什么隐秘的意思。有一些经文清楚的告诉我们什么叫做负别人的轭:创世记廿七章四十节;以赛亚书四十七章六节;耶利米书廿七章八节;廿八章十四节。

关连法(Figures of Relation)

下面我们要另外看两种比喻的说法,方法是以一个字相关代替另一个字。意思是指A,可是用B表示出来。

一、转喻Metonymy:转喻是比喻的一种方式,用一个有相关的意味的字把另外一个字的观念表达出来。这两个字可能是一种“因和果”的关系(例如约伯记三十四章六节。译者按:这句经文的英文是mine arrow is incurable,直译为“我的箭还不能医治”,以箭代替“伤”,箭是因,伤是果,中文圣经则是意译,变作“受的伤还不能医治”。);也可能是一种“表记”的关系(例如启示录三章七节“大卫的钥匙”,这里用钥匙代替权柄,而钥匙是权柄的表记);也可能是“作者和他的书”的关系(例如哥林多后书三章十五节“每逢诵读摩西书的时候”,这里用的“摩西”代替他所写的书。译者按:中文圣经“书”字是加上去的,原文没有,注意书字下边的小点);也有的是“以地代人”(例如马太福音三章五节“犹大全地…都出去,”这里“犹大”代表那地的人民。译者按:中文圣经有加上“的人”两个字。

另外一些可供查考的经文:创世记四十九章十节;申命记十七章六节;约书亚记十章廿一节;箴言十章廿一节;耶利米书廿一章七、十节;何西阿书一章二节;使徒行传六章七节;十一章廿三节;哥林多前书十章廿一节。

二、提喻法Synecdoche):这种比喻方式是以包含较广的字代替包含较小的的字,或者相反,以包含较小的字代替包含较广的字。也可以说是以部分代表全体,以全体代替部分;以单数代表复数,复数代表单数。创世记四十二章三十八节说“那便是你们使我白发苍苍、悲悲惨惨的下阴间去了。”说这话的人所指的不单是他的头发下阴间而已,他是指他整个的人都会下去。他其实是说:“使我下阴间。”(译者按:这句话的英文是:Then shall ye bring down my grey hairs with sorrow to the grave,中文圣经不是直译。)这是一个以部分代表全部的例子。另外,耶利米书廿五章二九节:“我要命刀剑临到地上一切居民。”(译者按:“刀剑”在英文原文是“a sword”)只用一把刀子吗?当然不是,而是代表许多把剑的意思。这里是以单数代表复数。

下面的经文可作进一步的研读:约书亚记七章一、十一节;撒母耳记上十四章四五节;撒母耳记下十六章廿一节;约伯记廿九章十一节;以赛亚书二章四节;马太福音六章十一节;十二章四十节(这里是不是以全部代替部分?)

关于转喻和提喻法在解经方面的运用有两个指引:

1)谨慎观察:看看如果照字义解释,经文的意义是不是含糊不清、或者毫无意义?以赛亚书廿二章二二节“我必将大卫家的钥匙放在他肩头上。“如果照字义解释就很可笑。这是一种的比喻词,表示他的权柄和尊贵。

2)按照经文的实际情形和上下文,找出比喻的真正含义:例如申命记十九章十五节说到:“两个见证人的口“(译者按:这是英文the mouth of two witnesses 的直译)。我们要看上下文才知道这里的“口”是指“说,作见证”的意思。

其他的修辞法

一、顿呼法Apostrope):这种的比喻方式是,作者对不在场、或想象的对象作直接的称呼,而且为着当时的需要,常常把对象拟人化。例如诗篇六十八章十六节:“你们多峰多巅的山哪 ,为何斜看……”诗人在这里跟山说话,好像众山会听,会说话似的。另外,“你这不怀孕…的,要欢唱。”(五十四章1)从上下文,我们知道神在这里是指一个国家,不是指妇人。顿呼法是很生动的修辞技巧,可以使文章显得更有生命、更有力量。它的含意一般很明显,而且从上下文,我们很容易看出不能照字义解释,所以通常不是解经上的真正问题。

另外这样的例子有:撒母耳记下十八章三十三节;列王记上十三章二节;以赛亚书十四章十二节;耶利米书廿二章廿九节、四七章六节;以西结书三十七章四节。旧约时代的先知常常有这种比喻方式。

二、拟人法Personification:这种方式是作者把非人格的、或无生命的东西当作一个人来谈论(但不是直接说话)。就是说,作者把人的性格加给它们;这是它们本来没有的。诗篇九十八篇八节说:“愿大水拍手。”作者当然知道大水不会有手。我们知道,他是以很生动,可爱的比喻方式说出,大自然也会因神的显现而蒙福。

拟人法常常跟顿呼的比喻方式一起用。例如申命记三十二章一节:“诸天哪,侧耳”,以赛亚书四十四章二三节:“诸天哪,应当欢唱”,我们很容易看出这是比喻的说法,因为如果按照字义解释,完全是荒谬不可能的。但是我们解经时要怎么解释呢?再看诗篇十九章二节说:“这日到那日发出言语。”(译者按:英文是 Day to day pours forthspeech)诸天是不会说话的,可是在前面第一节里面,“传扬”这两个相应的动词却好像说,诸天是会说话的。我们晓得这里的意思是说,自然界把神和他的工作显示出来。上下文帮助我们明白这经文意思。

其他这样的经文有:约书亚记廿四章廿七节;诗篇七十七篇十六节;一一四章三节;箴言一章二十节;六章廿二节;耶利米书十四章七节;四十六章十节;马太福音六章三十四节;雅各书一章十五节。

三、夸张法Hyperbole):夸张法是一种有意的夸张,以达到强调的目的。写的人和读的人都必须知道是有意的夸张。否则,读的人会以为作者不够诚实或者以为他粗心大意。例如诗人说:“我的眼泪下流成河。”(诗一一3136)我们晓得他的意思不是照字义解释,河水不可能从他的眼中流出来,他是因为人民不遵守神的律法而深感悲伤,所以这里是比喻他强烈的伤痛。

同样,当神说:“叶子被风吹的响声,要追赶他们。”(利未六36),他并不是要我们照着字面上来解释说,他真的要这样子对待那些流亡的以色列人。这里实际的意思是说到他们流亡中的可怜情景:生活在恐惧和危险中。如果经文本身没有说出夸张的含意,通常我们可以从上下文看出来。

另外的一些例子:申命记一章廿八节;列王记上一章四十节;撒母耳记下一章廿三节;诗篇一一九篇二十节;耶利米书十九章四节;廿三章九节;约翰福音廿一章廿五节。

四、质问Interrogation):这是一种特殊方式的问话:回答只有一个。因为答案很明显,所以作者不必写出来。耶利米书三十二章廿七节神问说:“我是耶和华,是凡有血气者的神,岂有我难成的事吗?”这不是一个容人争论的问题。我们不能回答说:“可能有,也可能没有。”你只有一个回答,就是:没有。其实这句话的意思正像耶利米自己在同一章十七节所说的:“在你没有难成的事。”但是,神藉着廿七节这种的质问,可以更强地显示他的意思出来。听到的人必得在心里自己回答这个问题。如果神自己把这个问题回答出来,印象就不会那么深刻。讲道中常会用到这种方法,一般人称作强辩式的问话。

这种质问方式可以用作不同的目的。有时候是叫人注意一件事情,有时候可以介绍一个题目。例如诗篇八篇四节:“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耶利米书廿三章二九节:“我的话岂不像火?”通常在解经上,质问方式不会造成什么困难。把问句改在叙述句可以看出意思了。例如,改成“我的话像火。”

其他可以研读的经文有:约伯记廿一章廿二节;耶利米书二章十一节;十三章廿三节;三十六章六节;阿摩司书三章三至四节;俄巴底亚书五节;马太福音七章十六章;哥林多前书十章廿二节。

五、反讽Irony):这种修辞方式和其他的不一样,就是把想要说出的意思相反地说出来。目的是强调,跟“夸张法”一样,听的人必须知道这点,免得怀疑作者不诚实。说话的时候,反讽比较没有问题,因为从他的音调我们可以听得出来。可是在圣经上,因为是用写的,所以有时候可能不容易看出来是不是反讽。

例如撒母耳记下六章二十节,大卫王的妻子说:“以色列王今日……有好大的荣耀啊。”我们从上下文知道,她实际是说他羞辱了自己。另外,列王记上廿二章十五节说到神的先知和那些假先知一样预言可以得胜。可是,我们晓得这是反讽,因为上下文告诉我们他知道不能得胜。如果这第十五节经文不是反讽,那么先知就是说谎了。

除了一些经文以外,大部分的反讽都不难看出。假如你不能确定,把两种可能性仔细衡量看看。先照表面上的说法解释看看,和上下文能不能彼此配合;然后再当作反讽解释看看。通常,这样就可以知道哪一种是对的。

另外的例子:民数记廿四章十一节;列王记上十八章廿七节;约伯记十二章二节;三十八章廿一节;撒迦利亚书十一章十三节(美好的!);哥林多前书四章八节;哥林多后书十一章十九节。

另外还有三各比较不重要,不常出现的修辞法。委婉法(Euphemism)是用比较委婉的词代替不好听的或禁忌的。例如使徒行传七章六十节以“睡了”代替“死了”。士师记十九章廿二节以“我们就可以知道他”(that we may know him)代替同性性行为。(译者按:中文圣经已把这个意思意译出来。)其次,曲言法(Litotes)是以否定一件事情的反面来说出肯定的意思,例如以“不远”来代替“近”。又例如诗篇五十一篇十七节以“你必不轻看,”代替“你悦纳”。撒母耳记上廿六章八节以“我不要刺他两次”(I wil not strike him twice)代替“我要一枪就把他刺死。”第三,冗言法(或译赘言法)(pleonasm)是词句里面有多余的字,例如撒母耳记下七章廿二节的“我们耳中听见,”或申命记三章廿七节的“举止观望。”有一些翻译本没有把这样的字译出来。

修辞的技巧可以使文字更显得优美、生动,而且有加重、强调的作用。假如我们认识这些方法,并且能够解释出来,那么神的话对我们会更有力量,也更清楚。事实上,认识修辞技巧可以帮助我们明白经文的意思而不会模糊不清。神的话有极丰富的意义,所以我们要为这些修辞技巧感谢神,因为能帮助我们更多明白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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