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人受造时的情形,灵魂的功能,神的形像,自由意志,原来天性的纯洁

现在我们必须讨论人的创造,不仅因为在上帝一切工作中,人是神的公义,智慧,和良善的最高贵最显著的样本,而且因为,好像开始时所说到的,我们若非互相认识,就不能得到对上帝的明确坚定的知识。虽然这是两方面的——一种认识是当初我们被创造的情况,另一种是在亚当堕落以后,我们所进入的情况(真的,除非在我们可怜的败坏中,我们发现我们本性的腐化和缺点,不然,我们从创造的认识中,将不能得到多大益处)——可是现在我们只要叙述人性原始的完整。诚然,在我们进行讨论现在人所陷入的苦境以前,必须了解人在创造时的情形。我们必须小心,恐怕我们在指明人性中的弱点时,可能把这些弱点推诿到人性的创造者去。因为不敬的人以为果能够把自己的缺点和过失,都当作是来自上帝的,那么,他们就有了维护自己的口实;他们若受责斥,就不惜控告上帝,把他们所犯证据确凿的罪过,诬赖上帝。有些人讲到神的问题,好像颇为恭敬,却把自己的邪恶诿诸天性,他们没有想到,这也是贬损上帝的品性,不过方式不甚显著而已;因为人性若在创造的时候即有先天的邪恶,当然会损害上帝的尊荣。我们觉得人总喜欢寻找各种口实,藉以搪塞,把过失推诿到别人身上,我们对这种邪僻的行为,必须严切反对。我们处理人类的不幸,必须防止一切推诿,而且在一切诬告中,伸张神的正义。以后在适当的地方我们还要讨论人类在堕落后,与亚当原所具有的纯洁,相距何等遥远。首先要知道,人既是为泥土所造的,就不当骄傲,因为身居泥舍,又为泥土所造的人,还要自诩高尚,真是荒唐已极(参创2:7;3:19,23)。然而在另一方面,既然上帝不但以生命赋与泥土的器皿,而且以它为不朽之灵的居所,所以亚当很值得自豪,因为造物主对他如此地宽宏大量。

二、人具有灵魂和肉体,这是无庸争论的事实。我的所谓"灵魂"是指那不朽,而属被造的本质,是人最高贵的部份。有时候它又称为“灵”(Spirit)虽然,当这两个名词连用之时,它们的意义不同,可是若“灵”字分开用时,就与“灵魂”(Soul)一名词相同;正如所罗门谈到死的时候说:“灵仍归于赐灵的上帝”(传12:7),而基督把他的灵魂交给父(参路23:46),司提反把他的灵魂交给基督(参徒7:59),他们的用意就是说,灵魂从肉体的束缚解放以后,上帝就是灵魂永远的保管者。有些人以为灵魂之称为“灵”,因为是神所吹入于肉体中的气或智能,并没有任何本质,这种讲法,不但与事实的本身大不相符,而且也与圣经的要旨完全不合。

真的,当人们入世太深,就变为愚鲁,与光明之父疏远了,沉沦在黑暗中,所以他们决不想到在死了以后,还可以继续生存。但同时,光明并没有完全为黑暗所消灭,他们仍然有多少不朽的感觉。良心既然能分别善恶,能答复上帝的审判,当然是永生之灵的一个证明。若良心不过是一种感情或情绪,没有本质的话,怎能看见上帝的审判,或因犯罪而感觉恐惧呢?因为肉体对精神上的刑罚不会有所感觉,只有灵魂,才会感觉那样的恐惧;因此可以证实灵魂是有本质的。由灵魂之具有对上帝的认识,足以证明灵魂的不朽,所以灵魂是超乎世界以外的,因为易消逝的呼吸,断不能达到生命的源泉。还有,人类心灵有许多高贵而属神的智能,可以证明灵魂有不朽的本质。因兽类所有的感觉不能超出身体以外,最多也不能超出附近的物体以外。但人心的机智能观察天地,和自然界的奥秘,它的智慧能了解和记忆各时代的事物,能融汇一切事物,使它们井井有序,又能由过去推测未来,凡此种种,都足以证明在人心中,必有与肉体判然不同者存在着。

在我们的思想中,我们对无形的上帝和天使,都可以构成概念,这是肉体所做不到的。我们能够了解什么是善,什么是公义和诚实,这也不是肉体的感官所能辨别的。由此可见“灵”必定是这种智力的居所。甚至睡眠,它使人知觉迟钝,甚至似乎把人的生命也剥夺了,这明明也是灵魂不朽的一个有力证明;因为眠梦不但提示过去从未发生过的事,且亦预表未来的事。我对这些事不过略略提起,这种事世俗的作家谈来更是精彩动人;但为虔诚的读者,有了这简单的叙述已够了。除非灵魂与肉体有根本的差别,圣经就不会告诉我们,说我们是住在泥土的房屋中(参伯4:19),到死之时,就要离开肉体的帐幕(林后5:4)。又说,我们要丢弃那可朽坏的(参彼后1:13,14),在末日按照各人肉身的行为,领受赏赐(参林后5:10)。这些和别的经文,都不但将灵魂与肉体分得清清楚楚,而且把“灵魂”二字代替“人”的名称用,这表示了灵魂是我们天性中最主要的一部分。保罗在劝告信徒,要他们洁净身体和灵魂一切的污秽时(参林后7:1),就指出罪恶的污秽,是藏在两部分里面的。彼得称基督为灵魂的牧人和监督(参彼前2:25),那么,假如没有灵魂给基督执行这任务的话,彼得所说的就不得当了。除非灵魂有真本质,不然,他所说灵魂的救恩,他对洁净灵魂的劝告及所提私欲和灵魂的争战(参彼前1:9,22;2:11):或如希伯来书所说的,牧者们要为我们的灵魂时刻警醒,以便将来交账(参来13:17)这一类的话,就都不合适了。为同一目的,保罗也说:“求上帝给我的灵魂作见证”(林后1:23),因为灵魂若不能受惩罚,就不能受上帝的控制;基督关于这一点说得更清楚,他吩咐我们,要怕那杀了我们身体以后,又能把我们灵魂丢在地狱里的(参太10:28;路12:4,5)希伯来人书的作者把肉身的父,与万能惟一的父——上帝——分得清清楚楚(参来12:9),关于灵魂的本质或存在,没有比这个说得更清楚的了。除非灵魂自肉体的枷锁解脱以后依然存在,那么基督所说拉撒路在亚伯拉罕的怀里享福,和富人的灵魂被定罪受苦待(参路16:22),就是无稽之谈了。保罗也证实这一点,他告诉我们,当我们住在肉体中,便与上帝隔离,但一旦脱离肉体,我们就和主同住(参林后5:6,8)。对于这样显明的一个题目,用不着太详细讨论。我现在只不要加上一点,就是路加所说撒都该人不信有天使或灵魂的存在,而这是他们的错误之一。(参徒23:8)。

三、还有一个切实的证据,即是:人是按照上帝的形像造的(创1:27)。上帝的光荣,虽表现在人的外形上,可是他的真正形像,无疑的是在灵魂中。我承认人的外形,既叫人别于禽兽,也使我们与上帝的形像更相类似;有人以为上帝的形像有如以下诗句,我也不愿意和他们作激烈争论:

“芸芸生物不能立,
视线低垂向地仙。
惟人高瞻超象外,
昂首举目望云天。”
(译自Ovid's Metamorphoses卷一)

所以,只要认定那表现于这种外面的特性的上帝形像是属灵的。阿西安得尔(Osiander)把天地混淆,他的思想不正确,这可由他的著作看出,因他把上帝的形像不分皂白地推到灵魂与肉体两方面。他说父子圣灵把形像固定在人里面,因为即令亚当保持了完整的人格,基督还是要成为人身。在他看来,为基督所预定的身体,就是当初构成亚当肉体的标本。但他在什么地方找得着基督是灵的形像呢?固然我承认整个神的荣光是照耀在中保的身上;可是就次序言,永恒的道是在灵之先,怎能又称道为灵的形像呢?最后,如果子被称为灵的形像,把子与灵两者的区别推翻了。此外,我希望他告诉我,基督在所取了的肉体方面,怎样和灵相似呢?他凭什么性格或容貌,说明他的类似呢?因为在“让我们照我们自己的形像造人”(创1:26),这句话中,那“我们”的字也是指子而言,这等于说,他是他自己的形像;这完全与理性相冲突。如果接受阿西安得尔的意见,那么,人就是按照基督的人性的形式而造的;而创造亚当的观念,即是那将要成为肉身的基督;这与圣经所教导的完全不同,圣经说,“人是照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的人认为亚当是照上帝的形像造的,因为他与基督相符合,而基督就是上帝惟一的形像,这一说更值得赞同,不过,这也没有巩固的基础。

关于“形像”与“样式”两者之间,一般注释家以为有差别,因此发生不少的争议,其实这两个名词当中并没有什么区别;“样式”一词,不过是用补充说明“形像”而已。第一,我们知道希伯来人有重复的习惯,常把一宗事复述两次。其次是关于事的本身,无疑的,人之被称为上帝的形像,是因为他的样式与上帝相似。因此,那些藉批评这两个名词,以表示自己聪明的人,不管他们以“形像”指灵魂的品质也好,或者有其他的解释也好,总之都是笑话。因为“上帝定意照自己的形像造人”这句话有些含糊,于是有另外的一句话加上——“按着我们的样式”,藉以说明同一个意见;仿佛他说,他将要造人,在人的里面,他将以和他自己相似的性格,印入人心。所以摩西在下一节也引用“上帝的形像”,叙述同一事实,但这一次没有说到他的“样式”。

阿西安得尔的反对是没有价值的。他说,所谓上帝的形像不是指人的一部分,或是灵魂及其智能,乃是指由亚当所从出的地而得名的整个亚当;我敢说每一个有理智的读者,都要认为这是没有根据的说法。因为当整个人被称为必死的,并不就等于说灵魂亦归于死亡之下;从另一方面说,人被称为理性动物,并不是说,理智与智力因此属于肉体。所以灵魂虽然不是整个的人,但说人是上帝的形像若是指着灵魂而言,并非错误。不过我还是保留我所立下的原则,所谓上帝的形像,是指人性超过所有其他动物的一切其他优点而言。这个名词,是指亚当在堕落以前具有的完整品性;这就是说,他有正当的智力,有理性所控制的情感,和其他一切管理得宜的官感,并因天性上所有这些优点,是和他的创造者的优点相类似。虽然神的形像,主要的还是在思想和心灵上,或在灵魂和灵魂的智能上,然而人身无论那一部分,多少都蒙神的荣光所被;神的荣光当然在世界的每一部分都很显著;因此我们可以断定,圣经上所说上帝的形像显在人身上,这是暗指一个对比,就是把人提高到一切动物之上,仿佛把他和兽群分开。天使也是照上帝的形像所造,这是不容否认的,因为按照基督所说,我们最高的完全,是要和他们一样(参太22:30)。然而摩西以上帝形像这特殊的标记,来颂扬上帝对我们的恩惠,不是没有意义的,特别因为他只把人和有形的受造之物相比较。

四、可是,这形像至今好像还没有一个完全的定义;不过在指出人智能的优点,和在什么方面,人可以看做神的光荣的照镜,就可以把这名称解释得更清楚些。这只能从腐败人性的补救中,才可以看到。无疑地,亚当因为从他的尊严中堕落,所以和上帝疏远。我们虽然承认在他里面的神的形像没有完全消灭,但因腐化过甚,所余下的,也只有可怕的丑相了。所以,我们的拯救和复原的开始,非借重基督不可;为着这个原因,他被称为第二亚当,因为他使我们回复到真实与完全的正直。保罗虽以信徒从基督所得使人活的灵,和亚当在创造时“成了有灵的活人”(林前15:45)相比,来颂扬那在重生中所表现恩典的程度,优于在创造中表明的程度,但他对另一要点并没有反对,以为重生的目的,就是基督要按照上帝的形像,再造我们。所以他在别的地方又告诉我们:“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之主的形像”(西3:10)。这话和下面一节相符合:“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4:24)。

试问保罗所说的这个革新包含些什么?首先他说知识,其次是诚实的仁义和圣洁;于是我们可以推论,最初上帝的形像,最是显著在心灵的亮光中,在心地的公正中,和在我们天性各部分的健全中。虽然我承认那说明的方式是一种“提喻法”,即以一部代全体;但在神的形像革新中占首要地位的,必与在最初创造中占首要地位的相同,这是一个不能推翻的原则。使徒在别的经文所指的和这相同,他说:“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基督的荣光,就变成同样的形像”(林后3:18)。我们现在知道,基督所具的是上帝最完全的形像,我们按照上帝的形像恢复以后,就在真实的虔敬,仁义,纯洁,和理解上有神的形像,这个立场一经确定,阿西安得尔关于肉体形像的想像,就会立刻消失。保罗称男子为“上帝的形像和荣光”(林前11:7),不让女人有同等的尊荣那一节,照上下文看起来,是限于政治上的隶属而言。可是所说的形像是关于精神的,和永恒的生命,这意见现在已经充分证明了。约翰也证实了这一点,他说在上帝永恒之道中的生命,就是人的光(参约1:4)他意在称颂上帝非常的恩惠,因为上帝把人的地位提高,超乎其他一切动物之上;将人与普通万物分别,因为他所达到的不是庸俗的生命,乃是一种与智慧和理性的亮光相连的生命;约翰同时也表示人是怎样照上帝的形像造的。所以上帝的形像是尚未变坏的优美人性,就是亚当在叛道以前所有的人性,可是以后趋于极端腐化,几乎是上述性质都消灭了,所遗留的都是糊涂混乱,支离破碎,和污秽不堪的;这形像现在在选民当中还可以看出多少,因为他们藉着圣灵重生,不过要等他们到天上以后才能显出充分的荣光。我们为要知道这形像的详细,必须研究灵魂的智能。奥古斯丁以为灵魂是三位一体的明镜,因它包含知识、意志、和记忆,他这种推考,并不可靠。还有人以为人之有上帝的形像是在于上帝所赋与人的主权之内,这也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无异是说,人之类似上帝,是因为他是万物的继承人和所有人;其实这形像只能求诸人的内心,而不能求诸外表;它是灵魂内在的优美。

第五节、上帝向人吹生气,并非使人分享他的神性——从略

六、从异教的哲学家中寻找对灵魂的定义,是愚笨不过的事;在他们当中,柏拉图几乎是惟一明认灵魂为不朽实体的人。其他如苏格拉底的门人,对此亦有所提及,但存很大怀疑;没有人能够明确地阐述一种为自己所不信的道理。所以柏拉图的意见比较正确,因为他认为上帝的形像是在灵魂里面。其他各派,都把灵魂的技能和智能,限于今世的生命,甚至于除去肉体以外,就不剩下什么了。但以前我们根据圣经说过,灵魂是无形的本质,现在又要附带地说明;严格地说,它虽然不是在一个固定的地方,然而它是以肉体为寓所,不但使身体各部分有生气,使各部分互相配合协调,运用得宜,而且是管理整个生命的主脑;不但关怀尘世的生命,且亦激发人敬拜上帝。不过最后这一点在堕落的情况中不甚显著,但在我们的邪恶当中,仍然留有某些痕迹。人类若不是因为有羞恶之心,怎会顾念到自己的名誉呢?若非因敬重道德,怎能有羞恶之心呢?这种心情的主因在乎他们明了人为培养仁义而生;在仁义中已包含着宗教的种子。人为要希望达到天上的生活才被创造,这既然是无可争论的事,所以那生活的知识,必定是已经印入灵魂中了。(其实人若不知道这幸福的可能,就等于是缺少了他的知能的最主要使用;这幸福的成全在乎与上帝合一)。因此,灵魂的主要运用是追求这个幸福。所以一个人愈努力求与上帝亲近,愈足以证明他是一个理性的动物。有些人以为一个人不只有一个灵魂,他有一个感官的灵魂,还有一个理性的灵魂;虽然他们所引证的似乎有理,但他们的论据毫不可靠。若我们自己不愿为无价值的事所苦恼,我们就不得不拒绝这种主张。他们说灵魂中的理性部分与器官的动作之间,有很大的矛盾。其实理性本身也不是一致的,它的一些忠告,和它另外的一些忠告往往彼此冲突,如敌对的军队一般,但这种混乱是出于天性的堕落,所以不能因为智能彼此的不协调,就说有两个灵魂。关于智能的讨论,我都让给哲学家好啦,为虔敬的成就,有一个简单的定义就够了。其实我承认他们所教的是真实的,不但饶有兴味,而且有用,这也是他们所通晓的题目;我也不禁止那些愿意学习的人向他们学习。首先我承认有五种官感,即柏拉图所称的感官,藉着它们,一切物体进入于共同的感觉,如同进入共同的仓库一般;其次有想像,辨别共同的感觉所认识的事物;再其次有理性,一般的判断属之;最后有心,对理性所考虑的事物,再加以冷静的沉思。心(mens),理性(ratio),想像(phantasia)是灵魂的三种智能,这三种智能,相当于三种欲望:意,它的功能是选择心和理性所提供的事实;情,它的功能是包括理性和想像所提供的事物。虽然这些事是实在的,或至少是可能的,但恐怕它们非但不能帮助我们,且将使我们转入暧昧的漩涡,所以我想应该把它们略去。如果有人要把灵魂的能力,作不同的区分,以为有一种是欲望,它服从理性,却本身不是理性;另一种是知识,知识是理性的一部分,我对这种区分不会十分反对。我对亚里斯多德的意见,也不愿加以攻击,他以为活动的原则有三:即感觉、知识、和欲望。但让我们选择一种区别,是人人都能懂得的,这区别不是在哲学家中所能找出来的。当他们要以最简单的方式叙述的时候,他们就把灵魂分为欲望与知识,而这二者又有两面。他们说后者有时候是冥想的,仅以知识为满足,没有行为的倾向,西色柔称它为“内在的品质”(ingenium);有时候是实际的,而影响到意志,或行善,或行恶。这种区分,是以公正和合乎道德的方式,包含生命的知识。他们又把欲望区分为意志与情欲;凡服从理智的欲望就称为“意志”;如一旦脱离理智的管制,欲望就成为放纵,于是称它为“情欲”。因此他们推想,一个人常有充分的理由,足以控制自己。

七、我们现在不得不放弃这种教导的方式。一般哲学家,因不懂天性的腐化是由于堕落后的惩罚而来,所以把两种很不同的人类情况,混杂在一起。那么,让我们试试这样的分法好啦——按照我们现在的分法,人类灵魂的两种功能,即理解力与意志。理解力的任务就是辨别事物,哪一种看来值得采纳,哪一种不值得采纳。意志的任务是选择理解力所认为好的,排斥理解力所认为不好的。现在我们不详细讨论亚里斯多德的精微的主张,认为心的自身不会活动,它是由选择而活动,而这选择就是他所谓欲望的智力。我们为避免卷入于不重要的问题,自找麻烦起见,只要知道:知识好比是灵魂的向导和统治者,而意志无时不尊重知识的权威和判断,那就够了。亚里斯多德说得对:对欲望的取舍,与心中的迎拒颇相类似。理解力对意志所有控制的程度,在本书别的地方再说。在这里我们只需要指出,灵魂中没有什么权力不是归入于这两者之一的。这样,我们将感觉包括在知识之中。然而有些人作如下的区分:他们说感觉倾向于逸乐,而知识则倾向于善;因此感觉的欲望变成情欲,知识的情感变成意志。我愿意用“意志”(Voluntas)一名词,代替他们所用的“欲望”(appetitus),因意志一词,比较更为普遍。

八、所以上帝使人的灵魂有分辨善恶,分辨义与不义的心;藉着理性的亮光,又能分辨哪些是应当追求,和哪些是应当避免的;因此一般哲学家称“指导的官能”为tohegemonikon这就是那主要的或统治的部分。上帝使意志隶属于这个官能,作为选择的根据。人的原始状态是靠这几种优美的官能,而成为高贵的;他具有理性、知识、谨慎,和判断力,不只为管理今世的生活,亦使他可以上达于上帝,而得到永远的福祉。此外又有“选择”来支配欲望,和管理有机体的动作,使意志与理性的统治完全一致。在这完整的人格中,人有自由意志,叫他尽可以藉自由意志的选择,而获得永生。在这里若涉及上帝在暗中的预定,似乎不合情理,因为我们所讨论的,不是过去可能发生的事,乃是起初真实的人性。亚当如果自己愿意的话,很可能站立得稳,因为他堕落是由于自己的意志;他的意志可左可右,没有坚忍不拔的精神,所以很容易地就堕落了。他原来有选择善恶的自由;他的思想和意志,原来都是完全正确的,他的各部官能,都是安排妥当,听他命令;直到他将自己破坏后,才把一切优点糟蹋了。哲学家的思想为阴影所蔽,因为他们想从瓦砾中,寻找完善的建筑物,从混乱中,寻找优美的秩序。他们的原则,以为人如果没有选择善或恶的自由,就算不得为一个理性的动物;他们又以为,除非人顺其性之所好,管治自己的生活,美德与邪恶的差别,就根本不存在了。假如人本身没有改变,这种讲法或者可以成立;他们既然不知道人已经改变了,分不出天地的异同,也无足怪。但那些自命为基督门徒的人,想要在那精神上颓废不堪的人里面去寻找自由意志,在哲学家的意见和神圣的教义中,找出一条中间路线,这显然是上当了。所以他们上不着天,下不着地。这些事且留到适宜的地方,再加讨论;现在只要记得,人在最初创造的时候,和他的后裔,大不相同;他的后裔来自他的腐化,因此得着遗传的恶性;整个灵魂在创造的时候非常健全;他有正确的思想,有择善的自由意志。假如有人反对,认为他之陷于危险境地,是因为他的官能不健全,我回答说,他所处的地位,正足以叫他无可推诿。如果我们要限制上帝,以为上帝造人,应使人毫无择恶犯罪的可能,那是极不合理的。那样的天性或者更合理想,可是若要劝告上帝,仿佛他有将这种天性赋给人类的义务,是极端不合理的。因为他赋与多少,纯粹是他的自由。可是为什么他不与人以恒忍呢?我说这是他内心的奥秘。我们研究这问题,本分上应当有心平气和的态度。如果人要使用他的权力,他是有权力的;但他没有使用这权力的意志。若他使用这意志的话,他就会有恒忍。可是人不能推诿。因为他的禀赋极为丰富,他的毁灭是自取的。上帝除赋与他一种活动能变的意志以外,没有其他的义务;从人的堕落中,上帝亦能得到荣耀自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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