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福音的中心

巴黎王子(Prince Paris)把海伦公主(Princess Helen)掳到特罗亚(Troy)去了。希腊军队派船远征,要把公主救回来,半路却遇逆风阻碍航程。希腊将军亚加敏能(Agamemnon)派人回家把他的女儿带来宰了献祭,安抚诸神的怒气。此举果如愿以偿;西风再起,船队一帆风顺,到达特罗亚。

这一段发生于约主前一千年的传说,反映出一种代赎意识,是全世界异教信仰历代以来作为信仰基础的。这意识是这样的:宇宙间有很多神,却没有一位有绝对的主权,每一位都有某种力量,使人生厌过一点,或难过一点。他们的脾气都像难测的风云,鸡毛蒜皮般大的事也会触怒他们,或因为觉得你过份注意其他神或人,不够注意他们而醋性大发,就利用环境伤害你,使你更注意他们。这时候,惟一应付的方法是献祭去取悦安抚他们。献祭的规矩是献得越大越好,因为假神对有份量的东西比较有兴趣。在这方面,他们是残忍无道的,但现在势成骑虎,你能怎么样?好汉不吃眼前亏,务必献些上好的祭以达预期的目的。尤其是献人为祭,代价虽大,却易奏效。因此,异教宗教就变成无情的商业交易、一种狡侩的贿赂、玩弄诸神的勾当。在异教的代赎意识中,抚顺诸神的坏脾气已成为生活惯常的部分,是很多不能不做的讨厌事情之一。

圣经却和异教信仰的世界大相径庭。它干脆谴责异教大大歪曲了真理。圣经申述了一位全能的创造者、惟一的真神,是一切恩慈和真理的源头,他憎恶所有道德的邪恶,而以此代替异教那一大堆的假神,这些显然是按照人的形像造的、行动举止倒像一群荷里活的电影明星。神没有坏脾气,不会反复无常,没有虚荣浮夸,没有恶意。因此,可以想象到:异教的代赎意识在圣经中是毫无地位的。

但事实却非如此,刚好相反。代赎的意识——即用献祭挪开神的忿怒——却贯穿圣经的始终。

在旧约,它是神所颁布赎罪祭、赎愆祭和赎罪日(利4:1-6:7;16:)等仪式的基本用意;另外像《民数记》16:41等节的记载,也有清楚的说明;在其中,神警告要因百姓埋怨他审判可拉、大坍和亚比兰而灭绝他们:“摩西对亚伦说:‘拿你的香炉,把坛上的火盛在其中,又加上香,快快带到会众那里,为他们赎罪,因为有忿怒从耶和华那里出来,瘟疫已经发作了。’亚伦……为百姓赎罪……瘟疫就止住了。”( 民16:4 6-48节)

在新约,“赎罪”这一组字在四段经文中出现,这些经文重要到值得在此停下来详细申说一下:

第一是保罗所说有关神称罪人为义的理由的不朽宣言。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3:21-26)

第二是《希伯来书》中对神子道成肉身的理由部分的解释。

“所以,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来2:1 7)

第三是约翰为我们的主在天上的侍奉所作的见证。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一2:1-2)。

第四是约翰对神的爱所下的定义。

“神就是爱。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一4:8-10)。

在你的基督教信仰中,“挽回祭”这个字有地位吗?在新约圣经的信仰中,它是信仰的中心。从上引的经文显示,神的爱、他儿子降世为人、十字架的意义、基督在天上的代求和救恩的方法,都可以用挽回祭去诠释;根据新约的标准,任何解释若不包括挽回祭,就会不完全,且其实是误导人的。这种说法,其实和现今很多的教训逆流而游,而且也一竹竿打倒了今天很多教会杰出的领袖;这是没有办法的。保罗说:“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更别提传道人、主教、大专讲师、大学教授、或著名作家了—— “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加1:8)一个没有以挽回祭为中心的福音,就不是保罗所传的福音。个中涵义,是不容规避的。

然则,如果翻查英文圣经修订标准本(Revised Standard Version)和新英文圣经(New English Bible),在上引经文中竟找不到“挽回祭”这名词,在《约翰一书》那两段经文,新英文圣经都把挽回祭译作“补救我们罪恶的染污”。在其他经文,两种版本都用“补偿”(expiation)来代替“赎罪”(proptiation)的意思。有何分别?分别是:“补偿”只表达了“赎罪”一半的意义。补偿是一种以罪为对象的行动,意指把罪遮盖、收藏或洗净,使罪不再成为神和人之间友善的团契的拦阻。但圣经所说的赎罪,除含有补偿的一切意义外,还加上藉此平息神的忿怒的意义。无论如何,自改教以来,这些真理开始被人精细地研究,因此基督徒学者们也一直支持这论点,到今天仍可以提出很有说服力的理由〔其中一例,可参李昂莫瑞士(Leon Morris)所著《使徒所传的十架》(The Apostolic Preaching of the Cross)一书第125-185页〕。但这世纪的一些学者,尤其是杜德博士(Dr. C. H. Dodd),却复兴了十六世纪属于一元神论的苏西尼( Unitarian Socinus)的思想,这思想已经在十九世纪末被德国自由主义的一位创始人立敕尔(Albrecht Ritschi)评论过,主要是说,在神里面没有因人的罪而产生忿怒这回事,因此赎罪就不需要,也不可能。杜德博士曾下苦功去证明:新约圣经中“挽同祭”这一组字眼,没有平息神忿怒的含义,单指除掉罪恶,因此“补偿”是较好的译法。上述两种英文圣经译本,也反映出这观点。

他言之成理吗?在此不能深入讨论,差不多只有学者才能讨论的专门性问题,但我们总要自下结论,因这结论有它的价值。表面看,杜德博士证明了如果上下文没有要求过多的解释时,这一组字就只需要解作“补偿”而已。可是,他没有证明,当上下文需要如此解释时,这一组字不可解释作“挽回祭”。关键就在这里:在《罗马书》中(这是四段经文中最清楚最明显的一段),上下文实在要求3:25中的这个字解作“挽回祭”。

因为在《罗马书》1:18,保罗肯定“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来为他要宣讲的福音铺路。麦锐(John Murray)说:“神的忿怨在人的世界中是活泼、有效的运作,它如此活泼,是因为它来自天上神的宝座。”〔参麦氏著《罗马书》注释》(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第一卷第34页〕在《罗马书》第一章其余的篇幅中,保罗重复了三次的“神任凭他们”(24、26、28节)的话,描绘出神目前如何使背道的人心里刚硬,而显出他的忿怒。然后,在《罗马书》2:1-16节,保罗要我们面对“神震怒,显他公民审判的日子来到”的确实性,而说“……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的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2:5、 8、16等节)在《罗马书》第3章的前部,保罗继续辩论,证明每一个人,犹太人或外邦人,都在“罪恶之下”(9节),要面对现今和将来神忿怒的临到。每一个人都在他本性的境况中没有福音;无论他知道与否,他生命最后决定性的事实,是神活泼的忿怒。但保罗说,从前是“罪人”(4: 5)和做神“仇敌”(5:10)的人,如今若相信基督耶稣,是“神设立……作挽回祭……凭着耶稣的血”,神就白白接受、赦免我们,赐下平安。信徒就知道,“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神的忿怒。”(5:9)

发生什么事?神对我们的忿怒,现在的和将来的都扑熄了。如何的呢?藉基督的死。“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5:10)。耶稣基督的“血”——就是他牺牲的死——除去神对我们的忿怒,保证神今后将永远用恩慈和好意对待我们。从此,他不但不与我们为仇,且会在我们的生命和经历中显出是袒护我们。这样,“藉他的血……作挽回祭”这句话有什么意思呢?从保罗宏论的上下文可见,它意思正是:藉着只为我们的罪牺牲的死,基督平息了神的忿怒。

不错,一世代之前杜德博士想回避这结论,狡辩说《罗马书》中的神的忿怒,只是宇宙间一种非人性的赏罚原则,在其中是找不到神对人真正的心思意念。换言之,神的忿怒是神旨意以外的一种过程吧。现在却越来越多人承认,杜德博士的尝试可算是很勇敢的失败。戴斯卡(R. V. G. Tasker)说:“把‘忿怒’这字只解作‘道德世界中不可避免的因果过程’,或当作是罪的结果的另一种说法,都是不适当的。它其实是相当有位格的质素,没有它,神就不是完全公义了,他的爱也就贬值为伤感而已。”〔参新圣经词典(New Bible Dictionary)中“忿怒”(Wrath)一项〕神的忿怒和他的爱一样,多么有位格,也多么有能力。主耶稣的流血,如何直接彰显他的父对我们的爱,也同样直接地抵消他的父对我们的忿怒。

在加略山挽回了神的忿怒,究竟是何物?

那并不是异教徒赋与他们的假神那种反复无常、肆意妄为、暴躁、自大的怒气,也不是见诸人身上的,充满罪、怨恨、恶毒、幼稚的愤怒。它是神圣洁属性的一种功能,是神道德律必然的表现〔“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彼前1:16)〕,也是神的公义在审判和赏罚中的表现。“因为我们知道谁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来10:30)神的忿怒“是神对违反他的圣洁的事物圣洁的激变”;“它是神的不悦积极的表露”〔参麦锐(John Murray)著前引书〕。这也是公义的忿怒——是创造者的道德完美性,对被造者的道德败坏正确的反应。神在惩罚罪恶中所表现的忿怒,不但不会有道德的问题,相反,如果神不这样彰显忿怒,他的道德就大有问题。除非神对所有罪恶和败坏施行应有的惩罚,否则神就不是公正的——他不按正确的方法行事,他没有做审判者应做的事。稍后将看看保罗根据这一点而行的辩论。

请注意保罗所描述关于挽回祭的三点事实:

一、挽回是神自己的工作

在异教信仰中,人向假神赎罪,宗教因而沦为买卖,其实是贿赂。在基督教,神用他自己的行动挽回他的忿怒。保罗说,神设立耶稣基督作挽回祭。约翰说,神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敌挡神的人主动与神做朋友,也不是耶稣基督,神永生的儿子主动的使他父亲对人的忿怒变成慈爱。仁慈的圣子,藉献上自己代替罪人,去改变不仁慈的圣父的心意。这样的想法,在福音的信息中毫无立足之地——它是“次等的基督教”(sub-Christian),其实是反基督教的思想,因它否定了圣父和圣子意志的合—,因此,事实上又回到多神主义,要人相信两位不同的神。但圣经已绝对否定这思想,坚持说是神主动扑灭自己对人的忿怒,而人虽不配,却是他所爱并拣选要拯救的。

“赎罪的教义正是如此:神对他忿怒的对象爱到那么深切,竟愿意把他自己的儿子舍弃,为要藉着他的血除去这忿怒。基督的血抵消了神的忿怒,好让神所爱的人不再成为忿怒的对象,而爱也可完成它的目的,使神可忿怒的儿女成为神可喜悦的儿女。”〔见麦锐(John Murray)所著《赎罪》(The Atonement)一书第15页〕

这一点,保罗和约翰都清楚强调过。保罗说,神启示他的公义,不单单根据他律法里的赏罚和审判,也“在律法以外”,称信靠耶稣基督的人为义。他们都犯了罪,但都得称为义(宣告无罪、被接纳、回复本来地位、与神和好),是白白的,免费的(罗3:21-24。)这是怎样发生的?“藉着恩典”(非靠功劳,却靠怜悯;神爱那不可爱的,甚至会有人说爱那不值得爱的)。恩典是怎样产生作用的?“藉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付赎价的拯救)。对信他的人而言,为什么基督是救赎的根源、方法和实质?保罗说,因为神使他成为挽回祭。从这属于神的主动,救赎的事实和成就倾流出来了。

约翰说,彼此相爱就是神的儿女的标记;不爱基督徒的人,显然不属这家庭,因为“神就是爱”,神也向所有认识他的人灌注爱的本性(约一4:7等节)。但“神就是爱”是很模糊的方程式;对于神在我们里面繁衍的爱,怎样形成清楚的观念呢?“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神这样做,并不是因为他看见我们有些什么真正的虔敬;绝不。“不是我们爱神,乃是……”——这是一种我们不爱他的境况,除了使他向我们根深蒂固的不虔不义大发雷霆外,我们里面没有丝毫可以感动神的东西——“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翰说,藉这主动,神就显明了我们必须效法的爱的意义和量度了。

两位使徒对神赎罪的主动所作的见证,不会比这更清楚了。

二、赎罪是由那稣基督的死完成

前文暗示过,“血”这个字是指旧约中加诸祭牲的残暴的屠杀。神用自己的命令设立这些献祭,在《利未记》17:11也提出理由。“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当保罗说,神设立耶稣“用他的血”作挽回祭,他意思是说,那熄灭神的忿怒,救我们脱离死亡的,不是耶稣的生活或教训,也不是他道德的完美,或对父神的孝心,乃是他死而流血。和其他新约作者一样,保罗常常把耶稣的死,说成赎罪的事件,解释了代表性的代替(representative substitution)的赎罪方法——在神公正赏罚的大斧下,无辜者奉有罪者之名,并为其缘故取代其地位。有两段经文可引来申述这一点:

“基督……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如何做法?“为我们受了咒诅”(加3:13)。基督担当了本是针对我们的律法的咒诅,好让我们不必担当。这就是代表性的代替。

“一人既替众人死”,而藉着基督的死,神“叫世人与自己和好”。 这和好牵涉些什么?“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却使他们在基督里成为“神的义”——即被神收纳为义。人如何免受归咎?藉着把罪咎放在另一个肯担当的人身上。“神使那无罪,替我们成为罪。”因此,“一人既替众人死”,就显然是为众罪人献上的祭,代替他们承受了死的刑罚(林后5:14,18-21)。这就是代表性的代替。

代表性的代替,作为赎罪的途径和方法,已在神所颁布旧约的献祭系统中,用预表的方式教导我们了。其中,要为罪献上的完美的牲口,首先要象征式地被立为代表,即叫罪人按手在牲口的头上,使两者彼此认同为一(利4:4、24、29、33),然后杀了牲口,代替献祭者,其血则“在耶和华面前”弹洒,涂抹在圣所一个或两个坛上(利4:6、17、 25、30等节),表示完成赎罪,除去忿怒,恢复交往。在每年的赎罪日,用两只山羊:一只被杀当作普通献上的赎罪祭,另一只则经祭司按手头上,把以色列的罪归到牲口的头上,并承认一切罪,然后使它“担当他们一切的罪孽,带到无人之地”(利16:21等节)。这只重仪式教导一个功课:藉着代表性代替的祭物,神的忿怒挪去了,罪孽也扛走不见了,永远不再困扰我们与神的关系。第二只羊(代替羔羊),预表性地解释第一只山羊的死成就些什么。这些仪式,都是保罗所论有关挽回祭的教训的直接背景:他是在申述旧约献祭方式的应验。

三、赎罪显明神的公义

因此保罗说,赎罪的真理不但不使人质疑神对付罪的方法是否道德,相反,它却证实了其道德性,而且其目的是明明为此而设的。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要显明神的义(公正)……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设立”这个字,含有公开展览的意思。保罗的意思说,赎罪在十架上公开的展览,也是公开显明神不但有公正的怜悯,也有公义和公平作为这怜悯的基础。

保罗说,这样的显示是必须的,“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意思说,虽然人自古以来完全像《罗马书》第1章所描绘的那么败坏,但自洪水以来,神却没有根据人类所应得的去公开报应他们,并以此作为他行事的原则。洪水以来的人类,虽不见得比洪水以前的先祖更好,神却没有用公开的敌对行动,去报应他们的顽梗、败坏和无法无天。相反,他却“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你们饮食饱足,满心喜乐。”(徒14:17)诚然,“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并不是赦免,乃是延迟审判而已。无论如何,它引起一个问题:如果人犯罪,审判全地的主却继续向他们施恩惠,他还能像从前一样,按着完全公义的要求,同样关注道德和圣洁,及他造物的生活中是否分辨是非黑白吗?实在,如果他容许罪人继续不受惩罚,他自己岂不亏欠了作为世界审判者的完全吗?

对这个问题的第二部分,保罗已用《罗马书》2:1-16节“公义审判的日子”的教义回答了。现在他回答第一部分,说神不但没有不关心道德的问题,以及赏罚罪恶公平的要求,神实在关心得那么迫切:他不会——我们或许想保罗会大胆说不能——赦免罪人而称恶人为义,抑只有根据公正去赏罚。我们的罪已经惩罚了;惩罚的轮子已经转动;神已经审判我们的不义——这些却做在耶稣身上,神的羔羊,取代我们的地位。这样,神是义的——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而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4:25)。

因此,保罗在《罗马书》第一部分,十分生动地用神圣忿怒的教义申明神审判者的公义,后来他也在神的忿怒如何被熄灭的教义中再度申明。对保罗的辩论来说,证明救恩和咒诅的真理,同样显出属于神性位格那重要的、内在的赏罚公义,是极其重要的。赏罚临到两方面——救恩临到得救者,咒诅临到失丧者;刑罚已施行;神是公义的;公平已显出来了。

以上所说,可总括如下:福音告诉我们,造物主已成为救赎主,神的儿子“为我们人类和我们的救恩”成为人,且死在十字架上,救我们脱离永远的审判。圣经基本上是用挽回祭来形容基督救赎的死——即从神面前涂抹我们的罪,熄灭他的忿怒。神的忿怒,是他的公义对不公义的反应,见诸赏罚的公平。但耶稣基督成为我们代表性的代替,顺服天父的旨意,代替我们接受罪的工价,为我们挡去了报应的公义的梦魇。这样,公平的要求得到满足,因为一切要被赦免的罪恶,都在神子的身上被审判了、刑罚了,赦罪也就在这基础上赐给我们这些犯罪的人。可以说,救赎的爱和报应的公平在加略山上握手言欢,因为在那里,神证明自己是“义,也称信那稣的人为义”。

你明白吗?如果明白,就已窥见基督教福音的中心了。无论怎么说,这信息最深湛的意义,就是宣告人在神面前根本的问题,就是他的罪,罪带来忿怒,而神为人基本的安排是赎罪,从忿怒中带来了平安。有些福音的讲法实在大有批评的余地,因为它从不涉及这个层次。

前面已看过,福音是神对人类问题——人和自己、他人和环境中关系等问题——胜利的答案。福音无疑带来这些问题的答案,但它所以能够如此,是首先解决了一个更深的问题——一切人类问题的核心:人和他的创造者关系的问题;除非我们清楚知道,前述问题的答案全靠后一问题的解决,否则我们就在误传福音的信息,为神作假见证了——因为把真理的一半当作全部来传,此举本身就构成一种虚假。读新约圣经的人,没有一个会看不到,这本新约知道人一切的问题——恐惧、道德的懦弱、身心的疾病、孤单、缺乏安全、无望、绝望、残忍、滥用权势,以及其他——但同样读新约的人,没有一位看不到,它把这一切的问题,都容纳在得罪神这基本的问题里。新约的所谓罪,首先不是指社会上的错误或失败,而是指对创造者上帝的反叛、蔑视、逃避和因此造成的罪咎。新约又说,罪是我们需要拯救的基本罪恶,基督死乃为救我们脱离它。人生中人与人之间的一切问题,最终是因罪的缘故,只要我们与神不和,我们和自己、和别人不睦的现况就不得医治。

篇幅所限,不能详述。罪、赎罪、赦免等主题,都是新约福音基本的架构特征,但读者若边读边思想《罗马书》1-5章、《加拉太书》第3章、《以弗所书》1-2章、《希伯来书》8-10章、《约翰一书》1-3章以及《使徒行传》中的讲章,就会发现这一点实在没有怀疑的余地。如果有人说,“挽回祭”这个字在新约圣经中只出现四次,答案就必须是:挽回祭的思想却经常出现。

有时,圣经把基督的死说成和好的死,即指仇恨和战争以后的和解(罗5:10等节;林后5:18等节;西1:20等节);有时说成救赎的死,即指从危险和掳掠中付赎价救回来(罗3:24;加3:13;4: 5;彼前1:18;启5: 9);有时它是牺牲的死(弗5:2;来9:1-10:18),一个舍己的行动(加1: 4; 2:20;提前2:6),背负罪恶的行动(约1:29;彼前2:24;来9:28)和流血中行动(可14:24;来9:14;启1:5)。略读上引经文都可看出,这一切思路都和除掉罪恶、恢复神人之间无阻的交往有关;而所有经文,都以基督的死所挪去的神审判的警告为背景。换言之,这些比喻和例子,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审视赎罪的真理。如不幸像很多学者一样,以为不同的语法必然指陈不同的思想,那就是肤浅的谬论了。

必须再说一点。赎罪的真理,不但带我们进入福音真理的核心,也带我们到一观望台,可看到很多其他事物的核心。你若站在史诺顿(Snowdon)山上,你看见整个史诺顿区在周围伸展所得的视野,比在该区任何其他地方所见的更辽阔。同样,你若在赎罪的真理的顶峰,就可以把整部圣经的真理尽入眼帘,对重要事物的衡量,绝非从别的地方所能适当地获得的。下面要申说这方面的五件事:耶稣生平中的动力;拒绝神的人的命运;神所赐的平安;神大爱的幅度和神的荣耀的意义。这些事物对基督教的重要性是驳不倒的。只有在赎罪真理的亮光中才能明白它们,我想这也是无从否定的。

先思想耶稣生命的动力。

如果你花一个小时坐下,把《马可福音》从头到尾读一遍(很有益的习作,请现时就立该做吧),你对耶稣所得的印象会有四点特征:

基本的印象是:他是一个活跃的人物。这人常常在活动,常常改变环境,制造事件——行神迹;呼召、训练门徒;改正被奉为真理的错误和被当作圣洁的污秽;最后挺身昂首地直奔被卖、判刑和钉十架的路上。这一连串不寻常的疯狂举动,使人不得不以为是他自己在“自导自演”。

进一步的印象是:这个人知道自己是神圣的人(神的儿子),扮演弥赛亚的角色(人子)。马可记载得很清楚:耶稣越把自己交给门徒,门徒就越发觉得他实在难以捉摸——他们越接近他,竟了解他越少。这好像是矛盾的,却全然属实,因为他们对他的认识一加深,就更接近他对自己所了解的:他是神和救主!而这是门徒一向觉得莫名其妙的。但耶稣特有的双重自觉性,由他的父的声音在他受洗和变像时(可1:11;9:7)从天上证实的,却经常涌现出来。只要想一想:一方面,他在每一言行(参可1:22、27;14:27-33)上行使绝对的权柄是那种令人屏息呼吸的自然神态;另一方面,他在受审时回答大祭司的双重问题“你是那当称颂者的儿子(一位超自然、神圣的人)基督(弥赛亚、神的救世主君主)不是?”——耶稣都回答:“我是。”(14:61等节)

由此下去,所得印象是:他的弥赛亚使命,乃以他的被杀为中心——早在任何人想到弥赛亚要受苦之前,他已意识地并专一地准备这样死去。彼得在该撒利亚腓立比称他为基督之后,耶稣最少有四次预言他将被杀而复活,虽然门徒不能明白他说什么(8:31;参34等节;9:9、31;10:33等节)。有时他提到他被处死是肯定的(12:8;14:18等节),是圣经所预言的(14:21、49),会为多人嬴取与神建立新而重要的关系。“人子来……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10:45)“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的。”(14:24)

最后的印象是:对他来说,这死的经验是最可怕的煎熬。在客西马尼园,他“就惊恐起来,极其难过,对他们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14:33-34)。他祷告的迫切(他为此“俯伏在地”,而不是跪下或站着),正是内心的显露,从中可见当他思想到将要发生的事的时候,他所感觉到内心的激动和孤独。他在说完“求你将这杯撤去”,不继续说“然而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14:36 )就说“阿们”的那试探,究有多么强烈,我们是永远不会知道的。然后,在十架上,耶稣用那被弃的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15:34),来证实他灵里的昏暗。

怎样解释耶稣相信他的死是必须的?怎样解释四本福音书都证实,由始至终推动他整件公开的事工,竟是他那必要被杀的信念?另外,又怎样解释像司提反这样的殉道者也欣然面对死亡,连苏格拉底(Socrates)这异教哲学家也服毒而死,毫不动容。而耶稣,神完全的仆人,从未表现过对人、对痛苦、对损失有任何恐惧的人,竟在客西马尼园表现得异常惊惶,又在十字架上呼天抢地的说被神所弃?路德(Luther)说:“从没有人像这个人一样害怕。”为什么?是什么意思?

那些把耶稣的死看为不外是悲惨的意外、与任何其他好人因冤狱而得的死没有重大分别的人,是完全不会明白这些事实的。对这些人,根据他们的原则,惟一的解释,是说耶稣里面有间中会使他软下来的懦弱的气质——先在他里面形成某种厌不欲生的欲望,再而在死亡临近的时候,使他被惊恐和绝望所控制。但耶稣既从死里复活,且在他复活生命的大能中,仍教导门徒说,他的死是必须的(路24:26等节),这所谓解释既痛苦又无稽。然而,否定赎罪真理的人,所说的就只此而已。

但若把当前事实,连上使徒赎罪的教训,一切就立刻清楚了。詹姆士·邓尼(James Denney)说:“我们岂不可以说,这些死亡恐惧和被离弃的经验,和耶稣的死是同一件事;耶稣死的时候,和在园里痛苦地接受这死是他父亲给他喝的苦杯的时候,他正背负着全世界的罪,同意被人列在罪犯之中,也真的被人如此对待了。”(参邓氏著《基督之死》(The Death of Christ)1911年版第46页)如果我们问保罗或约翰这个问题,他们会有什么答案,是毋容置疑的了。耶稣因为要成为罪,负担神对罪的审判,所以在客西马尼园战抖;又因为他实在担负着这审判,所以他在十字架上宣告神离弃了他。耶稣生命中的动力,是他“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他的死亡特有的可怖,乃在于他在加略山尝透了本应归于我们的神的忿怒,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好几世纪以前,以赛亚已说得清清楚楚了:“我们却以为他……被神击打苦待了……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耶和华却定意(喜悦)将他压伤……耶和华以他为赎罪祭。”(赛53: 4-10)

主啊,我罪都归于你,
你轭何等沉重!
你站在我罪人地位,
背负我的苦痛
你作牺牲,流血赎罪,
使我全然得释。
耶稣,你已为我受死,
我也与你同死,
你今复活把我释放,
使我作神后嗣。
将来见父面上荣光,
必永照我辉煌。
(录自《颂主圣歌》第85首第1、4节)

这方面已说得很详尽了,因为它对明白基本的基督教真理有重要的助益。以下数段可短一点。

第二,思想那些拒绝神的人的命运

普救主义者(universalists)以为,最终根本没有人属于这标题所指的这一类;圣经所说却相反。今生的决定必有永恒的后果。“不要自欺(如果听信普救主义者的话,就会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6:7)今生拒绝神的人,神必永远拒绝他。普救派(universalism)的教义是说,和其他人一样,犹大也会得救;但耶稣却认为他不会。“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他所写的,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可14:21)如果耶稣认为犹大最后会得救,他怎会说这些临终之言?

故此,有些人要面对神永远的唾弃。我们怎能明白他们咎由自取的是什么?当然,我们对天堂既不能形成确切的概念,对地狱也同样不能;无疑这对我们是好的;藉着默想十架,或可得到对地狱最清楚的概念。

在十架上,神在他儿子的身上审判我们的罪,耶稣忍受我们过犯受罚的结果。因此,看看十架,就能看见神对人的罪公义的反应是什么。那是什么?一言蔽之:善的撤消和褫夺。在十架上,耶稣失去他曾有的一切美善:一切父的同在和爱护的感觉,一切身、心、灵的好处,一切神和被造物的享受,—切友情的舒畅和安慰都从他身上夺去,取代的只不过是孤单、痛苦,一种人性罪恶和冰冷无情的致死的感觉,和一种极大灵性黑暗的惊悸。肉体的痛苦虽然很大(钉十字架仍然是地球上最残酷的司法极刑),却只是全部真相的一部分;耶稣的主要痛苦是心理上和灵魂上的;压缩在不超过四百分钟之内,是永恒的痛苦——每一分钟的痛苦就已是一个永恒,正如受过心理痛苦煎熬的人所知道,每一分钟的滋味是如何。

同样,拒绝神的人,也要面对失去一切美善的可能;要认识永死,最好的方法莫过于嘴嚼这一点。在日常生活,我们从没注意到享受多少神的普通恩典,直到失去的时候才注意到。我们从不按理珍惜健康,或安定的环境,或友谊,或别人的尊敬,直到失去这些。加略山告诉我们,在神最后的审判之下,人所珍重,或能珍重的东西,人所称为好的东西,没有一样仍属于人。这是可怕的思想,但可断言,那事实是可怕的。“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求神帮助我们学习这功课,这功课在十字架上,因代替刑罚而成就的奇妙的救赎,已清楚彰显出来了。愿每一个人最后都在基督里面,一切罪蒙他的宝血遮盖。

第三,思想神平安的赏赐

神的福音给我们什么?如果说“神的平安”,相信没有人会反对——但人人都明白吗?字用对了,并不保证思想也对!太多时候,人以为神的平安是里面平静、快乐和释放的感觉,是因为知道神保守我们免受人生最苛严的打击而有的感觉。这想法是不对的,因为一方面神并不如此保守他的儿女,任何人以为他会这样做,可要等着瞧。另一方而,神真正的平安,其基本而重要的东西,完全不在上述概念当中。这种想法所感觉到,关于神的平安的真理,是以为神的平安会带来两件事:一是面对和容忍人本身的邪恶和失败,二是在“风调雨顺”(基督徒称这为“神美好的安排”)的处境中知足。但这想法所忽略的真理,是神的平安的基本要素(没有了这些,其他什么都不存在),是赦免和接纳进入他的盟约——即认养进入神的家庭。但这个与神的关系的转变——变敌为友,从忿怒进入满足的爱,从定罪到称义——若不表明出来,和平的福音也就没有真正表明。神的平安的先决条件是与神和好;在这情况中,神并不是敌挡我们,而是帮助我们。说神的平安,若不由此开始,只会误导人的思想。我们这一代其中一个可怜的矛盾,就是当新派和“急进派”(radical)神学家们以为自己是为现代人重申福音的时候,很多时候他们却摒弃了忿怒、罪咎、定罪和神的敌对,以致使自己完全不可能陈述福音,因为现在他们已说不出这平安的福音所解决的基本问题了。

这样,就最主要和最基本的意义而言,神的平安是一种赦免和接纳的新关系——它的根源可追溯到赎罪。当耶稣在复活那天的傍晚到楼房上找门徒的时候,他说:“愿你们平安! 说了这话,就把手和肋旁指给他们看。”(约20:19-20等节)为什么他要这样做?不光为证明他的身分而已,乃是要提醒他们他在十架上赎罪的死,藉此使他们与他的父和好。他已为他们死,成为他们的代替品,使他们与神和好,现在他在复活的大能中降临,带来了平安。“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只有当我们认识到,我们本来与神为敌,神也与我们为仇,但耶稣“藉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西1:20),我们对神的平安的真正知识,这时才开始。

第四,思想神大爱的幅度

保罗祷告说,愿《以弗所书》的读者“能以和众圣徒一同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并知道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弗3:18等节)。这番话略有语无伦次和自相矛盾的味道,正反映出保罗所感觉到神爱的真实,简直大到非笔墨所能表达。无论如何,他相信总可以达到某种程度的了解。如何呢?《以弗所书》的答案是:从上下文去思索赎罪的意义——再读第—、二章所说整个恩典的计划(拣选、救赎、重生、保守、得荣耀),这计划的中心就是基督的赎罪祭。读一读有关救赎、除罪以及用基督的血(牺牲的死)把远离神的人带回来(1:17;2:13)等钥节。再看第五章的教训,其中有两次指称:基督为我们献上自己作挽回祭,是他对我们的爱的彰显和程度,而这爱是我们和他人交往的时候要效法的。“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5:2节)“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5:25节)基督的爱是白白的,不因我们有任何好处而发出(参2:1等节);它是永远的,在“神创立世界以前”(1:4)拣选要拯救的罪人的时候已有;它是彻底的,因为它把基督降到卑微的深渊,其实是加略山上的地狱本身;它是至高的,因它已达到目的——被救赎的人最后得荣耀,完全的圣洁,以及在他的爱中满足的喜乐(参5:25-27),这目的已确保妥当了(参1:14;2:7;4:11-16、30等节)。保罗说,忖度这些事,就可以窥见(无论多暗淡的一瞥)神圣的爱的伟大和荣耀。就是这些东西构成“他荣耀的恩典”(1:6);只有认识这些的人,才能按理颂赞三位一体的耶和华神。这就牵连到最后一点。

最后,思想神的荣耀的意义。

在楼房内,犹大离开,走进黑夜去卖主以后,耶稣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荣耀。”(约13:31)他意思是什么?“人子”是他自己的称号,指着那位在登上宝座之前必须成就《以赛亚书》第53章的救主君王;当他说人子显现时得荣耀,以及父在他身上得荣耀的时候,他特别是想到赎罪的死,在十架上“被举起来”,是犹大去促成的这件事。你看见神的荣耀,他的智慧、权能、公义、信实、慈爱,在加略山为我们的罪而献上的挽回祭,无比地彰显出来吗?圣经却看见了。我要试加上一句:如果你感觉到,你对自己罪的重担和压力的真正重量,你也就能看见了。在更能明白这些事的天堂里,天使和人联合颂赞“被杀的羔羊”(启5:11;7:9等节)。在地上,靠着恩典而成为属灵的现实主义者的人,也同样地颂赞:

忍受羞辱、嗤笑、粗暴,
他代替我惨遭定罪,
因他宝血保我得赦;
哈利路亚!何等救主!……
我主离开天上宝座,
他恩惠丰富无穷尽;
他愿虚己,倾出慈爱,
为濒危人流血舍身。
全是慈爱!何等丰富!
哦,主,何竟临到我身上……
(录自《颂主圣歌》第529首3节)

你既为我领得赦免,
你既给我白白恩典,
罪债一起清算;
神就不会两面讨偿:
先在我的中保身上,
又来要我归还。
所以,我心,你要安息;
你的救主所有功绩,
已使你得开释;
当信他的有效宝血,
不怕神再将你弃绝,
因主已为你死。
(录自《颂主圣歌》第173首3-4节)

这些都是天国哲嗣的妙歌,属于那些“得知神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即他的位格、职分和成就)”(林后4:6)的人。救赎的爱和赎罪的怜悯——即福音的中心——的大喜信息,激使他们永无穷尽的颂赞。你是他们其中一位吗?

问题讨论

1.圣经的宗教和世俗的宗教有什么分别?有什么相同?挽回祭是什么?
2.挽回祭和神称罪人为义的理由、道成肉身的理由、耶稣天上的职事、约翰为神的爱所下的定义等,各有什么关系?
3.在第三大段,作者如何描绘神在加略山所挽回的忿怒?
4.在第四大段,作者陈说关于挽回祭哪三件事实?每件事实重要的原则是什么?
5.福音解决了什么基本的问题?在你的人生中,这中心问题的解决,如何影响中心以外的范围?
6.认识挽回祭的真理,如何帮助我们明白:
(1) 耶稣生平中的动力;
(2) 拒绝神的人的命运;
(3) 你神所赐的平安;
(4) 神的爱的幅度;
(5) 神的荣耀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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