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因信称义

因信称义是宗教改革时期的一个主要论点。保罗在致罗马人书及致加拉太人书中,特别强调,人称义不是倚靠行为,而是藉着信心(罗三: 28; 加三: 11)。按照人的本性,他本是忿怒之子,应受地狱之刑,但神因他的慈爱和恩典,在基督耶稣里彰显了另一条出路,即罪人可以靠着基督之功德,用信心领受他的义,以致被神宣称为义人(罗三: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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