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圣道为恩典之媒介

一、圣道之重要性

救恩的知识,须藉圣道的启示。 我们的确无权限制神救赎启示之方式或导管,但是根据使徒清楚的教训,救恩的知识只有来自圣道(罗十: 14-15; 提后三: 15) 。

救恩知识之灌输,主要是藉着宣讲圣道(太廿八: l9-20: 参提后二: 25); 而信徒灵命之培养,主要也是以供给圣道为主。论到说方言的利弊,保罗说: 「说方言的,是造就自己; 作先知讲道的,乃是造就教会」(林前十四: 4: 参19节)。他又叮咛提摩太,要「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建立神教会的根基(提后二: 15,19; 三: 16-17)。

但神也利用别种方式,将圣道作为恩典的媒介,传布给人,如藉着阅渎圣经及纯正之宗教书刊和福音单张,或藉基督徒的见证,基督教教育事业,无线电广播等。方式虽或不同,内容则是一样,藉此作成媒介的功用(赛五十五: 11)。

二、圣道与圣灵之关系

圣道若要生效,必须依赖圣灵的运行。 圣道本身虽是神的救赎启示,但开人心门的乃是圣灵。 圣灵藉着圣道,打开人的心门(徒二: 37, 41; 十: 44-48)。有些极端灵恩派强调在圣经之外的特别启示,不但与基督的教训不符(约十六: 13),而且往往造成分裂教会和导致异端的不幸后果。

三、律法与福音

律法与福音是圣经启示的两大部分,都是恩典之媒介。 在旧约时代,律法比较显著; 在新约时代,恩典比较显著。 但这两方面的启示,在新旧约圣经内,都可找到。 而且律法典福音并不是两个绝对相对的名词; 律法中含有福音,福音中也含有律法(约一: 17; 五: 39; 八: 56; 来一: 1-2; 创三: l5;申五: 1-3, 29; 赛五十三章。 雅二: 8-12; 约一三: 23-24; 四: 21)。

神的救赎启示,同时在律法和福音中,显露出来。律法叫人知罪,福音领人得救(罗七: 25; 八: 3)。 双管齐下,作成基督在罪人身上的救赎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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