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教会审议会总论
149. 问:教会审议会指的是什么意思呢?
答:教会审议会就是指按照教会宪章,那些拥有执行律法,伸张正义的合法权柄者的聚集。总的来说,目的就在于管理与众教会属灵福分有关的各项事宜。这些教会都处于他们的照管之下[52]。
150. 问:为实施教会权威,基督教会中的治理者以一种规范的有组织的会议形式聚集,这合乎律法吗?
答:这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
[徒15:6] 使徒和长老,聚会商议这事。
[太18:15-20]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有我在他们中间。
151. 问:到底有多少种教会审议会呢?
答:有四种形式的教会审议会:
(1)堂会;
(2)区会(长老会);
(3)大会;
(4)总会。
152. 问:这些教会审议会到底是由谁组成呢?
答:由众监督、治理性长老组成,前者代表教牧人员,后者代表会众。
第二节 论教会堂会
153. 问:什么是教会堂会?
答:教会堂会是由某一特定教会中的牧师(当有牧师时)及治理性长老组成,他们共同聚集,组成地方教会审议会。
154. 问:召开这样的教会审议会,或地方教会长老会,有什么合乎《圣经》的权柄呢?
答:《圣经》教训我们,在使徒所组成的教会中,有多位长老。他们受差遣治理教会,并且为了共同行动,就必须聚集开会。
[徒14:23]二人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又禁食祷告,就把他们交托所信的主。(参见太18:15-20)
155. 问:就这种教会审议会而言,《圣经》所提供给我们的进一步的证据是什么呢?
答:那些由圣灵赐予教会的各种职分及圣职人员的称谓,含有审断事务的权柄;表明这与过去以色列众长老在教会事务中通常行使的权柄乃是相同的。
156. 问:其中有哪些称谓呢?
答:这些担任教会圣职的人,被称为“引导人”或“带领人”(参见来13:7,17,24并比较书13:21;申1:13;弥3:9;徒7:10,23,24,26,33;彼前2:14);“监督”或“监管人”(参见希腊语版本《圣经》徒20:28并比较民31:14;士9:28;王下11:15;);“长老”(参见徒14:23并比较士8:14;得4:2,3;撒下5:3;代上11:3),“官长”(参见徒23:5并比较出22:28;太9:18;路8:41;约3:1;罗12:8;帖前5:12;提前5:17),“首领”(参见申1:13;弥3:9);以及“治理者”。
157. 问:教会堂会中的事务是如何处理的呢?
答:教会堂会应通过祷告召开,由会议主席(这是因职分所赋予的权柄而得名,由出席会议的牧师担任)呼召每个与会成员发表自己的意见,并通过投票表决、多数通过的方式来解决每个问题。
158. 问:谁应当服从教会堂会的权柄呢?
答:堂会所在的特定地方教会的所有成员,都当服从这一权柄。
159. 问:教会堂会对何种事务拥有权柄呢?
答:教会堂会有责任维持该教会中的属灵治理;为此目的,他们有权
(1)对教会成员的知识状况及其是否拥有与基督徒相称的行为予以过问;
(2)对那些发现当受责备者,提出劝勉、督责,并可停止其领受圣礼或将其从圣餐礼中逐出;
(3)采用(决定、协调)最佳方法以促进教会属灵益处;
(4)并为更高一层的教务审议会差派代表。
[来13:17] 你们要依从那些引导你们的,且要顺服。因他们为你们的灵魂时刻儆醒,好象那将来交账的人。你们要使他们交的时候有快乐,不至忧愁。若忧愁就与你们无益了。
(参见帖前5:12,13;提前5:17;结34:4;提前6:6,14,15;林前12:27;徒15:2,6)。
160. 问:各样事务是如何提请教会堂会审判的呢?
答:或由教会长老,或由其中某个成员
(1)提交请愿书[53];
(2)提交[54]起诉书;
(3)提出[55]各种控告。
161. 问:在堂会做出的裁判中,是否存在某方认为自己受到不公正待遇,从而提出上诉的情况呢?
答:诚然如此。确有从堂会向长老会提请上诉的情况。
162. 问:教会成员对所在堂会当负有什么样的责任呢?
答:教会成员对所在堂会当负的责任是:
(1)尊重并拥护他们的权威,因为这是基督赐予他们的;
(2)对于他们在主里作出的的各样决定甘心乐意地顺服;
(3)对于他们所提出的各样有益的计划热诚地予以合作;
(4)借着祷告,坚固他们手中的工作;
(5)尊重他们的人格,尽管他们像自己一样是不完全的人;
(6)在各样灵命困苦和患难之中,接纳并寻求他们的意见。
[帖前5:12-13] 弟兄们,我们劝你们敬重那在你们中间劳苦的人,就是在主里面治理你们,劝戒你们的。又因他们所作的工,用爱心格外尊重他们,你们也要彼此和睦。(参见来13:17)
第三节 论长老会
163. 问:教会内的第二种会议是什么呢?
答:是长老会。
164. 问:“长老会”一词的意义是什么?
答:简而言之,就是指众长老的聚集。
165. 问:作为一种教务审议会,长老会是怎样组成的呢?
答:长老会议是由某个区内所有参与服侍的教牧人员以及来自各地方教会的一位治理性长老组成。
166. 问:教会中的长老会所管辖的范围是什么呢?
答:长老会的权柄延及:
(1)长老会各个成员;
(2)所属的各个教会堂会;
(3)所属的各个地方教会。
167. 问:长老会的目的和功用是什么呢?
答:长老会的目的和功用在于:
(1)接受教会各堂会的上诉;
(2)为双方提供咨询与建议;
(3)是教会有形合一的纽带;
(4)管理与其看顾下各个教会属灵福益有关的事务,其权威当受普遍的服从。
168. 问:作为教务审议会,长老会在《圣经》中有什么确据呢?
答:(1)第一条证据见于上帝借着摩西所设立的制度。这一制度教训各个地方教会,当将难以解决的重大争端提交上级教务审议会。
(2)这一制度由约沙法重新确立,他在耶路撒冷设立教务审议会,接受申诉,并对各种上诉进行宣判。
(3)这种教会治理形式同样借着大卫传给我们,作为对耶路撒冷的荣耀。所以,以色列中各个教会审议会和会堂并非各自独立为政,而是处于更高级的审议会的治理之下。
(参见申17:8-12;代下19:8-11;诗122:4,5)
169. 问:但这种情形又如何能确立[56]今天教务审议会的权威呢?
答:因为这些审议会并非礼仪律的构成部分,而是建立在普遍性的原则与持久性的衡平法[57]的基础上;因此,这些审议会今天仍然符合上帝的心意,并且对教会仍然有益处。
170. 问:对于基督教会中设立这类审议会而言,你能为我们提供其他论据吗?
答:这乃是由我们主耶稣指定的劝惩规则所要求的,他吩咐人“告诉教会”。因为主基督在这里并未赐下任何新规则,基督教会此时仍未组织起来,故而只是诉诸一种已为大家所熟悉的规则,他必定是指会堂中劝惩的做法;因此,必须将此作为主的教训,即各个地方教会并非彼此独立,而是要服从上级审议会[58]。
(参见太18:15-20)
171. 问:这怎样从《圣经》中得到支持呢?
答:我们的救主在此向我们指出,若弟兄间彼此冒犯,有三种程度的劝诫;倘若他对这劝诫藐视不理,就当对其进行责备。最后,倘若他仍然顽固不化,就当逐出教会。但我们知道这是完全按照犹太人的方式,而他们中间的这种权柄正是托付给他们的教会审议会的[59]。
(利19:18; 箴11:13; 申17:9-11;19:15;代下19:10;出12:19;民15:30,31以及加5:12;拉10:8;以及加1:9,太9:11;路15;2;徒11:2;21:28,29。也可参见加尔文和伯撒论18:17)
172. 问:我们是否可以通过参照众使徒的惯例及早期教会的次序,来建立教务审议会的权威呢?
答:可以。《圣经》证实,几个不同的聚会所被称为一个教会,并处于同一治理之下。
[提前 4:14] 你不可轻忽所得的恩赐,就是从前藉着预言,在众长老按手的时候,赐给你的。
[徒15:2,4,6] 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大大地纷争辩论,众门徒就定规,叫保罗、巴拿巴和本会中几个人,为所辩论的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到了耶路撒冷,教会和使徒并长老,都接待他们,他们就述说上帝同他们所行的一切事。……使徒和长老,聚会商议这事。
173. 问:你能给我们举出什么例子说明吗?
答:譬如说耶路撒冷教会、安提阿教会、以弗所教会、哥林多教会以及撒玛利亚教会等几种情形。
第四节 论耶路撒冷的长老会
174. 问:你怎么推断出在耶路撒冷城内有超过一个以上的教会呢?
答:(1)从加给教会庞大的悔改人数可以看出来[60]。
[徒2:41,42-46]于是领受他话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门徒约添了三千人。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彼此交接,擘饼,祈祷。……他们天天同心合意恒切地在殿里,且在家中擘饼,存着欢喜诚实的心用饭。
[徒4:4] 但听道之人,有许多信的,男丁数目,约有五千。
[徒5:14] 信而归主的人越发增添,连男带女很多。
[徒6:1] 那时,门徒增多,有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向希伯来人发怨言。因为在天天的供给上忽略了他们的寡妇。
[徒21:20]他们听见,就归荣耀与上帝,对保罗说,兄台,你看犹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万,并且都为律法热心。
[徒9:31] 那时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各处的教会都得平安、被建立。凡事敬畏主,蒙圣灵的安慰,人数就增多了。
[徒12:24] 上帝的道日见兴旺,越发广传。(比较徒1:15)
(2)从教会中那些做工的众使徒及教师可以看出来。(参见前面所述的经文)
(3)从那些信徒语言彼此不同的情况可以看出来,因这便要求有不同的聚集。
(4)从圣餐得以同时在不同家庭中施行这一事实可以看出来。
[徒2:46] 他们天天同心合意恒切地在殿里,且在家中擘饼,存着欢喜诚实的心用饭。
175. 问:怎么可能看出这些不同的聚会是处于同一长老会治理之下呢?
答:(1)所有这些聚会被称为同一个教会。
[徒8:1] 从这日起,耶路撒冷的教会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门徒都分散在犹太和撒玛利亚各处。
[徒2:47] 赞美上帝,得众民的喜爱。主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
[徒5:11] 全教会,和听见这事的人,都甚惧怕。
(参见徒12章以及徒15:4)
(2)因为《圣经》中清楚地提到教会中的众长老。
[徒11:30] 他们就这样行,把捐项托巴拿巴和扫罗,送到众长老那里。
[徒 15:4,6,22] 到了耶路撒冷,教会和使徒并长老,都接待他们,他们就述说上帝同他们所行的一切事。……使徒和长老,聚会商议这事。……那时,使徒和长老并全教会,定意从他们中间拣选人,差他们和保罗,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所拣选的,就是称呼巴撒巴的犹大,和西拉,这两个人在弟兄中是作首领的。
[徒21:17] 到了耶路撒冷,弟兄们欢欢喜喜地接待我们。
[徒21:18] 第二天,保罗同我们去见雅各。长老们也都在那里。
(3)因为有众使徒在耶路撒冷教会中履行长老职责。
[徒10:44] 彼得还说这话的时候,圣灵降在一切听道的人身上。……于是彼得说,这些人既受了圣灵,与我们一样,谁能禁止用水给他们施洗呢。
[徒21:17,18]到了耶路撒冷,弟兄们欢欢喜喜地接待我们。第二天,保罗同我们去见雅各。长老们也都在那里。
(参见徒6以及徒15:6,22)
(4)因为这些监督及长老为实施教会治理而共同聚集成为一体。
(参见前述经文以及徒15:6,22;21:17,18)
(5)因为尽管他们是在不同聚会中敬拜上帝及施行圣礼,但他们却仍处在同样的治理之下。
[徒2:16] 这正是先知约珥所说的。上帝说,在末后的日子,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
[徒2:44] 信的人都在一处,凡物公用。
176. 问:倘若在耶路撒冷城中,有许多不同聚会点,处于同一长老会治理之下,那么我们是否能将它视为约束其他教会的范例呢?
答:《圣经》中明确地预言说,训诲必出于锡安,耶和华的言语必出于耶路撒冷;而且,众使徒曾持续在耶路撒冷相处多年,所以我们必然得出结论,这一教会治理形式是要为我们留下效法的榜样。而且在设立所有其他教会的过程中,教会成员也当这样在长老会的引导下[61]联合在一起。
(参见:赛2,腓3)。
第五节 论以弗所及其他地方长老会
177. 问:就以弗所教会而言,我们能否从中得出同样的结论呢?
答:诚然如此。
(1)我们可以从众使徒在那里做工时间的长短得出结论。
[徒20:31] 所以你们应当儆醒,记念我三年之久,昼夜不住地流泪,劝戒你们各人。
(2)我们可以从他们讲道所得的果效中得出结论。
[徒19:20] 主的道大大兴旺而且得胜,就是这样。
[徒17:18] 还有以彼古罗和斯多亚两门的学士与他争论。有的说,这胡言乱语的,要说什么?有的说,他似乎是传说外邦鬼神的。这话是因保罗传讲耶稣与复活的道。
(3)我们可以从那里信徒的数目得出结论。
[徒19:17] 凡住在以弗所的,无论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都知道这事,也都惧怕,主耶稣的名从此就尊大了。
[徒19:18-20] 那已经信的,多有人来承认诉说自己所行的事。平素行邪术的,也有许多人把书拿来,堆积在众人面前焚烧。他们算计书价,便知道共合五万块钱。主的道大大兴旺而且得胜,就是这样。
(4)我们可以从使徒保罗决定继续留在此地的原因得出结论。
[林前 16:8] 但我要仍旧住在以弗所,直等到五旬节。因为有功效的门,为我开了,并且反对的人也多。
(5)我们可以从监督及牧师数量之多得出结论。
[徒20:17,28] 保罗从米利都打发人往以弗所去,请教会的长老来。……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上帝的教会,就是他用自己血所买来的(或作救赎)。
(6)我们可以从提到其中一个教会时所用的方式得出结论,因为这暗示了其他教会的存在。
[林前 16:19] 亚西亚的众教会问你们安。亚居拉和百基拉,并在他们家里的教会,因主多多地问你们安。
[启2:17] 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并赐他一块白石,石上写着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能认识。
(7)我们可以从这些教会显然处于同一个长老会治理下这一情况得出结论[62]。
[启2:1,2,6,17,] 你要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使者,说:“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我知道你的行为、劳碌、忍耐,也知道你不能容忍恶人,你也曾试验那自称为使徒却不是使徒的,看出他们是假的来。……然而你还有一个可取的事,就是你恨恶尼哥拉一党人的行为,这也是我所恨恶的。……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并赐他一块白石,石上写着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能认识”。
178. 问:就哥林多教会、安提阿教会、凯撒利亚教会及撒玛利亚教会而言,我们能否从中得出同样的结论呢?
答:诚然如此。因为显然可以从这些城市中存在一个以上聚会,然而却仍被称为一个教会的事实中得出结论。另外,还可以从教会同时拥有许多牧师这一情况得出结论。
(关于哥林多教会,参见:徒13:1;18:7-10;林前1:2;14:20;13:34;14:3,4;5:4,5;林后2:6);
(关于安提阿教会,参见:徒11:19,20,25,29,30;13:1,5;15:35;)
(关于撒玛利亚教会,参见:徒8:5,6,12,14);
(关于凯撒利亚教会,参见徒11:30)
第六节 论长老会——结论
179. 问:你现在已经从犹太会堂的劝惩中,从我们救主正面的教训中,从使徒时期教会的次序等方面,确立了长老会的权威,那么还有没有其他证据呢?
答:确实有。当我们思考耶路撒冷召开的总会时,从众使徒的实践中,便可以看到这一点。
(参见徒15章)
180. 问:是否有必要因此使所有教会在一个长老会治理[63]之下得以合一呢?
答:凡属基督的教会,诚然有责任符合当初设立的合乎《圣经》的次序,因为这是上帝设立的。
[腓4:9] 你们在我身上所学习的,所领受的,所听见的,所看见的,这些事你们都要去行。赐平安的上帝,就必与你们同在。
181. 问:为何说她们有这样的责任呢?
答:三个方面:
(1)因为教会是上帝所设立的,并非仅是一种自愿性的、属人的组织;
(2)各个地方教会,对任何一条属于基督国度的法则都不可随意废弃,而是要受其约束;
(3)因此,若有机会,各个地方教会就当在长老会之下加以联合,以使教会的治理合乎圣经。
182. 问:倘若她们忽略这样的命令,是否是犯罪呢?
答:诚然如此;凡忽略这命令者,便干犯了圣徒之间的相通,行事为人并不合乎基督身体之肢体的本分。
(参见罗12:5,林前12:25;弗4:16)
183. 问:各处聚会点及其成员是否应服从所在教会长老会的决定呢?
答:这些决定,若与圣经中所包含的主的典章相符,便为耶稣基督所认可;因此,倘若何人拒绝这些决定,便是藐视基督的权柄。
[太16:19] 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赛8:20] 人当以训悔和法度为标准。他们所说的,若不与此相符,必不得见晨光。
(参见徒4:19)
184. 问:若有教会,拒绝接受审议会所做出的合乎《圣经》的决议,便犯了什么罪呢[64]?
答:若有教会拒不接受所在审议会合乎《圣经》的审判及决定,便犯有双重罪:
(1)首先,它们干犯了上帝的成文之道;
(2)其次,它们轻乎上帝的诫命,并藐视上帝所设立的圣职人员的权威。因为众教会都当接受上级审议会的约束,正如教会成员当受所在地方教会约束一样;也就是说,只要它们遵行上帝的真道和旨意,就当如此。
185. 问:就长老会所做出的决议,有没有提出上诉的情形呢?
答:确实有。就长老会所做出的决议的上诉,可以提交大会审议。
第七节 论大会[65]
186. 问:教会中的第三种教务审议会是什么呢?
答:大会。
187. 问:“大会”的意思是什么呢?
答:这个词的意思,是指具有同一种信仰、为同一目的而召开的会议。
188. 问:那么,为何将这种教务审议会称为大会呢?
答:长老会乃是一种由某区内的监督及长老所组成的会议,因此大会便是一种由来自某个地区的众监督及长老所参加的会议。在这种区会中,至少有三个长老会。也可以将它界定为一个范围更大的长老会。
189. 问:召开大会的《圣经》依据是什么呢?
答:大会包括来自数个教会的众位治理者,他们就当时各教会内产生争论的某个主题,在耶路撒冷城中聚集、辩论并做出决定;这种情况,在《使徒行传》及使徒书信中都有记载。
(参见徒15章;弗4:11-16)
190. 问:对于召开这类大会的权柄有没有其他根据呢?
答:诚然有。这些会议是按犹太会堂的程序进行的,而这些会堂则要服从最高审议会或耶路撒冷的审议会;耶稣基督谈及这一审议会时予以认可[66],这就是基督教会所仿效的模式。
(参见太18章;申17:8-12。也可以参见太13:54;可6:2;路4:6及7:5;雅2:2;启2:9)
191. 问:大会有权干预长老会的权柄吗?
答:没有;大会的目的正是要加强长老会的这种权柄,并扩大这种权柄的范围。
192. 问:大会拥有怎样的权柄呢?
答:大会拥有
(1)接受并提出上诉的权力;
(2)对长老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决议的权力;
(3)对长老会的诉讼程序精心审查的权力;
(4)维护其所看顾的长老会、堂会及成员之间的次序,使他们符合上帝的圣道,拓展基督的国度。
193. 问:就大会的裁判而言,有提出上诉的情形吗?
答:有。对此可以向教会内最大和最高教务审议会,也就是总会,提出上诉。
第八节 论总会
194. 问:那么,你又如何看待总会呢?
答:总会是教会内的最高审议会,采取一种机构或法庭的形式,通过由教会内各长老会委派、代表辖区内所有教会的监督和长老组成;实际上,这类审议会是一种更大规模的大会。
195. 问:《圣经》中,有没有这类由众位治理者参加总会的确据呢?
答:在耶路撒冷所召开的会议中可以找到确据,这次会议记载在《使徒行传》第十五章中。
[林前14:40] 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
[结43:12] 殿的法则乃是如此,殿在山顶上,四围的全界要称为至圣。这就是殿的法则。
196. 问:你可否讲述一下形成这次总会决议的基础是什么?
答:(1)安提阿教会中出现问题,以致影响到众基督教会的信仰与实践。为了求得问题的解决,便将问题提交这次会议。
[徒15:2] 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大大地纷争辩论,众门徒就定规,叫保罗、巴拿巴和本会中几个人为所辩论的,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
(2)这次总会,虽由教会中众位治理者参加,但与此同时也向众人开放。
[徒15:6,12]使徒和长老,聚会商议这事。……众人都默默无声,听巴拿巴和保罗述说上帝藉他们在外邦人所行的神迹、奇事。
(3)这次总会对提交的问题做出决议,但并不是借着默示,而是通过讨论做出的;因此,似乎是在圣灵一般的引导之下做出的。
[徒15:7,22,28] 辩论已经多了,彼得就起来,说:“诸位弟兄,你们知道上帝早已在你们中间拣选了我,叫外邦人从我口中得听福音之道,而且相信。……那时,使徒和长老并全教会,定意从他们中间拣选人,差他们和保罗、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所拣选的,就是称呼巴撒巴的犹大和西拉,这两个人在弟兄中是作首领的。……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
(4)我们发现,在这次总会中,有一位与会成员提出一个议案,随后这一议案则被普遍采纳,成为总会全体的意见。
[徒15:19,22] 所以据我的意见,不可难为那归服上帝的外邦人。…… 那时,使徒和长老并全教会,定意从他们中间拣选人,差他们和保罗、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所拣选的,就是称呼巴撒巴的犹大和西拉,这两个人在弟兄中是作首领的。
(5)通过这种方式做出的决议是权威性的决议,可以诉及所有教会,并被传递到各个教会,而且在教会中进行宣读。
[徒15:28] 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
(6)这次总会的成员由差派的代表组成,他们并非是由某位个人或主教所差派的,而是由与其他教会联结的安提阿教会长老会差派的。
[徒15:2] 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大大地纷争辩论,众门徒就定规,叫保罗、巴拿巴和本会中几个人为所辩论的,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
197. 问:但情况是否可能与这一切矛盾,即那些弟兄,也就是除众长老之外,所有人都出席了这次会议呢?
答:就我们所了解的程度而言,最有可能的情况是,只有一小部分当时在耶路撒冷的信徒可能曾在某个地方聚集;因此,这些弟兄必定是由那几个有假教师进入的教会派出的参加会议的代表。这些代表汇聚一堂,目的是就提交大会进行决议的各种问题确定正确次序,并做出裁决。[67]
第九节 论教会设立的其他组织
198. 问:什么人拥有这种召集各级审议会的权柄呢?
答:召集及解散各种审议会的权柄是由教会元首基督唯独赋予教会中圣职人员的。
[太16:19] 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199. 问:既然这些会议是教会常设的、合乎教会宪章的机构,那么教会为完成自己的计划及执行有关设想而设立其他机构,是否合法且恰当呢?
答:各级审议会当然有权设立各种机构,实施各自所能施行的计划和项目;但是,不管设立什么机构,各级审议会不得超越宪章所赋予它们的权力,也不可赋予这些机构比自身更大的权力。
200. 问:这类由各级审议会所设立的机构有哪些呢?
答:各类审议会所设立的机构有
(1)为筹备或完成所分配的各种工作的委员会;
(2)代表其设立机构完成各项特殊职责的办事处;
(3)受托管理教会经营的各种慈善机构的董事会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