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神呼吁我们追求圣洁

「圣洁」与「成圣」关系密切。圣洁在<圣经>的原文,无论是希伯来文或是希腊文,都有分别为圣的意思。对基督徒而言,分别为圣有两个方面,一是消极方面,指的是脱离罪恶,一是积极方面,指的是奉献给神和顺从基督。<旧约>和<新约>的圣洁观没有甚么差异,只是重点有所不同。<旧约>强调的是礼仪和道德上的圣洁,而<新约>强调的则是内在的转化和更新。(利10:10─11;19:2;来10:10;帖前5:23)。

<圣经>表达的圣洁,基本来说都是与神有关的。而<圣经>的核心是神自己。神的本质是圣洁的(赛57:15)这件事实,也是<圣经>对神所有教导的基础。他的公义是圣洁的公义;他的智慧是圣洁的智慧;他的能力是圣洁的能力;他的恩典也是圣洁的恩典。坐在天上宝座上的神有许多属性,但最被尊崇、礼赞的属性是圣洁。「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他的荣光充满全地」(赛6:3)至于那些用来形容神的形容词,<圣经>用得最多的也是圣洁。仅仅<以赛亚书>就称神为「圣者」二十六次之多。郝尔(John Howe)说:「神的圣洁可以说是个超越的属性,它贯穿其它的属性,并使其有光彩。它是神属性的属性。」神的圣洁在他的工作(诗145:17)和律例(诗19:8─9)上非常显明,在十字架上更是如此(太27:46)。圣洁是他永存的冠冕,是他的荣耀和他的荣美。爱德华滋(译者按:Jonathan Edwards (1703-1758)乃美国著名神学家及牧师)说:「圣洁不仅是神的一个属性,它是神所有属性的总结,其它的属性与其相比,不觉相形见拙。」

神的圣洁包括两个紧要的真理。首先,它表明神与他所创造的一切有别,也与所有的不洁和邪恶有别。神的圣洁表明他的纯□无暇,在道德上他是完全的,他与他以外的一切都不同,他也是全然无罪的(伯34:10;赛5:16;40:18;哈1:13)。

其次,由于神是圣洁的,与罪无关,所以若不藉着献祭的圣礼,没有一个罪人能亲近神(利17:11;来9:22)。神不可能同时是圣者,却又不在乎罪恶(耶44:4)。他有罪必罚(出34:6─7)。始祖亚当被造时是按照创造主的形象所造,是圣洁的。既然全人类都是亚当的后裔,自然都被圈在亚当里。亚当堕落后,不仅他自己成了罪人,从此,凡在亚当里的都成了罪人,都乐意选择罪恶。这么一来,人人在神眼前都成为不洁净的、污秽的,是圣洁的创造主无法接纳的。再者,由于全人类因亚当的缘故都成了罪人,再加上个人每天又都会犯罪,因此人无法靠自己的努力去讨神的欢喜。结果,这演变成了「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的情况(来9:22)。然而,只有既是神,又是人的耶稣基督,有资格做我们的中保,藉着他的完全,他的救赎和他的顺服,为我们罪人满足了神圣洁的要求(提前2:5)。感谢神,基督在父神的主使下同意,并且实质上也完成了救赎的工作(诗40:7─8;可15:37─39)。「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荷兰改革宗的圣餐礼有这么一段话:「神对罪的恨恶是那么地强烈,是不能不惩罚的。然而他的震怒却发泄在他的爱子耶稣基督的身上,使他痛苦、羞愧地死在十字架上。」

神恩待罪人,白白重生他们,他们只要信唯有基督是他们的公义和救恩就可蒙恩得救。神管教我们这些蒙福的基督徒,为要使我们在基督的圣洁上有分(来12:10)。我们身为基督的门徒,就是已经蒙神呼召过圣洁生活的人。在圣洁这方面,神对信徒要求达到的层次,当然比人靠自己的力量能达到的层次要高得多(约壹1:10)。既然得了这么大的救恩,我们自当存感恩之心,甘心愿意顺服神,远离罪恶,将自己奉献给神。这两个观念──远离罪恶,奉献给神和与基督的形象有分──使得圣洁的内容更加全面化。保罗在<提摩太前书>四章四至五节告诉我们凡物都要成为圣洁。

首先要提的是,个人的圣洁所要求个人的完整,是全面性的。我们若只将我们的一部份献给神,他是不会满意的。他要我们全心归他,正如<圣经>所说:「我儿,要将你的心归我。」(箴23:26)。其次,我们必须在生活的每个层面上操练圣洁:就如在我们个人与神的关系中,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在竞争的工作环境中,在愉快的社交关系中,在与不信的邻居关系中,以及与世上贫穷和失业者的关系中,当然也在主日的崇拜中。波拿尔(Horatius Bonar (1808-1889) 是苏格兰的名牧,擅长写赞美诗,「耶稣良友」即出自他手。)说:

圣洁的范围涵盖我们整个人,贯穿人生的每一个层面,不论是我们的品格,我们的思想言行,我们的大小计画,我们的外表或内心;不论是积极或消极的方面,我们的爱或恨,我们的苦或乐,我们的消遣或工作,我们的友谊或其它关系,我们的静默或说话,我们的读书或写作,我们的出或入,总之,我们整个人的运作,灵、魂、体各方面都应包括在内。

圣洁是每天都要追求的,这是神对信徒一个绝对又根本的要求,它也是基督教信仰和实践的核心。加尔文(译者按:John Calvin (1509-1564) 乃法国宗教改革家兼神学家)说:「既然神已经吩咐基督徒要追求圣洁,所以他们一生都要操练敬虔。」简单地说,信徒要全心全意委身于神,向神而活(林后3:4),并要分别为圣,尊耶稣基督为主。

圣洁是内在的,它贯穿我们整个的内心。圣洁也是外在的,它涵盖我们的一生。「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帖前5:23)。有人说:「圣洁是恩典之星。」为了感谢神的大恩,信徒追求圣洁的果子,如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和节制(加5:22─23)。

信徒追求圣洁不仅是为了赢得神的悦纳。<新约>明说,原则上基督的献祭已经使每一个信他的人成圣。「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来10:10)。基督是我们的圣洁(林前1:30),因此教会身为基督的新妇已是圣洁的(弗5:25─26)。由于基督完全的顺服,全然满足了神的公义,还清了人的罪债,所以凡信他的,因为是在基督里的缘故,他们在神面前的地位都是圣徒。

虽然信徒在神面前的地位是圣徒,但这并不表明他已经达到完全圣洁的境界(林前1:2)。自古以来许多人都曾经尝试阐释信徒在神面前的地位和实际情况的关系。其中最杰出的是路德马丁(译者按: Martin Luther (1483-1546) 为德国宗教改革运动的主要领导。)所说的「同时被称为义,又是罪人。」这话的意思就是说,信徒因基督的缘故在神面前是义的,但是按着他个人的情况,他仍然是个罪人。虽然信徒从重生悔改信主开始,他在神面前的地位对他的实际情况有相当的影响,但他今生今世都不可能达到完全成圣的地步。保罗明知全然成圣是一件将来要成就的事,他仍然这样为帖撒罗尼迦的信徒祷告(帖前5:23)。人因信基督在神面前得到成圣的地位,但这只是信徒成圣过程的开始,他还没有在实质上达到全然成圣的境界。

这就说明为什么<新约>强调,信徒需要追求、操练圣洁。<新约>教导的成圣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满有活力,逐步进展的。故此,信徒必须追求圣洁(来12:14)。但是人必须在重生之后,才可能在圣洁这方面有长进(弗1:4;腓3:12)。

因此,对一个真正的基督徒来说,在神面前,因着你在基督里,所以你已经拥有圣洁的地位,但与其同时,你也必须靠着基督所赐的力量,努力追求过圣洁的生活。成圣的地位是神赐予你的,但成圣的实际情况则在于你个人下的功夫。藉着基督,你在神面前的地位是圣洁的,藉着基督,你也才能在生活中活出基督的形象来。人因信基督被称为义,得到成圣的地位,但成圣之路则在于与基督同死、同复活,也就是要不断地操练「旧人死去,新人活过来。」(<海得堡要理问答>,问88)。神所要的就是我们靠着恩典活出我们在原则上已经拥有的圣洁。换言之,就是生活要与蒙召的地位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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