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一种情感带着安慰与喜乐的顺序而来,也不能证明它是属灵或非属灵的。
许多人排斥属灵情感和经历,必须顺着一定次序而产生的观念。他们认为一个人在悔改之前,不一定需要确信自己有罪、惧怕上帝的审判,以及具有属灵的无助感这一连串的意识,他们说这不过是人为的理论;所以他们怀疑一个人的宗教经历,是否要有一定的次序,也怀疑那些人的情感,只是他们自己心意的自然运作,而不是有圣灵而来。对于那些先强烈知罪,而后有确据的感觉的人,他们更加不相信。
然而,上帝在拯救一个罪人之前,让他有种急需救恩的意识,也是很合理的。人类是有理智的存有,上帝与人接触也是用一种理智的方法。既然在基督之外罪人是被定罪的,那在他们得救之前,使他们了解这一点,岂不是理所当然?毕竟上帝一旦拯救一个罪人,是要一个基督徒晓得他是已经获得了救恩的人。
圣经告诉我们,上帝在释放一个人得自由之前,确实是先意识到无助。比如:上帝在拯救以色列民出埃及以前,他要他们先感到他们的痛苦并向他呼求(出二:23)。在带领他们过红海之前,他也要他们看到自己是如何的无助,红海横亘在他们前面,埃及军兵追赶在他们后面,上帝要让他们知道他们是绝对没有办法拯救自己,只有他才能救他们(出十四章)。当耶稣和门徒们被困在加利利海的暴风雨中的时候,波涛淹过了船只,几乎就要沉没,门徒们喊着说:“主啊,救我们!”耶稣这才命令狂风和海浪平静下来(太八:24-26)。
当上帝在苦难之中拯救使徒保罗和提摩太之前,他们是在“……被压太重,力不能胜,甚至连活命的指望都绝了;自己心里也断定是必死的,叫我们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复活的神”(林后一:8-9)这种情形之下的。
圣经描写基督徒是一群“逃往避难所,持定摆在我们前面指望的人”(来六:18),这其中暗示着他们有惧怕和危险的感觉。事实上,福音——好消息——这个词就包含了拯救的观念以及从惧怕和痛苦之中被救出的意思。五旬节那天,在耶路撒冷彼得讲道的时候,听众们都感觉到这种痛苦:“众人听见这话,觉得扎心,就对彼得和其余的使徒所:‘弟兄们,我们当怎样行?’”(徒二:37)。那个腓力比的禁卒,也感到了这种属灵的痛苦:“禁卒……就跳进去,战战兢兢的俯伏在保罗、西拉面前;又领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徒十六:29-30),这些经文都可以证明这一点。
因此,我们就可以明白,一个人在归正之前,他会对自身的罪有谦卑的确认和无助的感觉,并惧怕上帝的审判,这实在是很合理,而且也是合乎圣经的。
另一方面,我们也没办法证明,人对于救恩的确据只是由于惧怕地狱而来。对地狱的畏惧和对罪的确知是两回事。对于罪的确知,是一个人感觉到他的违逆,和在心中、生活中的邪恶。这种认知,了解我们是如何严重地触犯了一位无限圣洁的神,这种确知可以“产生”一种对地狱的惧怕,但和只害怕地狱并不相同。
事实上,仅仅是害怕地狱,可能在良心上并没有真正的悔改罪。有些人好象看到了地狱张大了且充满烈火,和魔鬼的口,要吞吃他们,但是他们的良心并不认为自己有罪!这种活生生的地狱景象,可能来自撒旦,因为撒旦要恐吓人,用这种毁灭性的异象,是要使人们相信他们永远不能得救。但这种景象有时也可能来自人们自己的想象。
另外也有一种虚伪的知罪。这种情形常常发生在人们觉得自己真是罪孽深重的时候,但他们并没有真正了解罪的本质。他们并不是从属灵的角度来了解罪,知道这是触犯了神的圣洁。在他们的良心,没有这种感动,即使有感动也很轻微。有时,他们对于应受罚责的罪没有自知,有时对罪也感到困扰,但这种困扰与属灵的感觉无关。
纵使圣灵使人知罪与惧怕地狱,但这也未必能使他得救。没有得救的人会抵抗圣灵,上帝也并不一定非要去制服这个有罪的抵抗,带领罪人进入新生不可。
另外也有一种在神前的假谦卑。比如所,扫罗王深深感觉到他得罪大卫的罪,他在大卫面前哭泣,并且承认说:“你比我公义,因为你以善待我,我却以恶待你”(撒上廿四:17),但这是在上帝的灵离开扫罗以后的事了。
骄傲的扫罗谦卑在大卫面前,但即使如此,他却恨大卫入骨!同样的,罪人可能在上帝面前谦卑,但事实上,他们是恨上帝的。他们可能在一些方面表示顺服,但在另一方面,则是用更狡猾的方式继续依靠自己的义。在外表的顺服之下隐藏着诡诈,想要与上帝讨价还价。
然而,如果我们在感到对地狱恐惧的同时就确知有罪,而且在上帝面前表示谦卑,那又将如何?如果情形就真是这样,而接着又引导我们进入了福音的喜乐之中,又怎么说呢?难得这还不能证明我们的经历是有属灵的真实性的?
是的!这些经历的次序并不能证明什么。如果撒旦一种悔改的属灵经历,当然他还可以假冒这种次序。我们知道他可以使我们产生一种虚假的认罪、对地狱的惧怕以及对上帝的谦卑,那为什么他不可以使这种经历依序而生?同时他又为什么不能再使人产生一种虚假的福音的喜乐?那是我们曾经见过的事。
事实上,只有圣经才是我们信仰及生活上绝无错误的指导。圣经并没有说我们有了一定顺序的经历就能得救,上帝的道所应许的救恩,只赐给那些接受上帝恩惠并能结果子的人。他从为应许把救恩赐给一些经过自觉有罪、又惧怕地狱,接着就产生很大喜乐和确信的人。实际上圣经上的话,对基督徒而言,是足够的了。我们是靠赖上帝的话,而不是自己的观念。
在这章结束之前,我想我应该指出一点,那就是人可以全然没有经过一种很清楚的、一定顺序的经历而成为一个基督徒。他们是需要感到有罪、无助,和神对罪人的定罪;但即使如此,神的灵也没有必要把这些感觉按照顺序个别地分开。事实上,一个罪人的悔改,有时毋宁说是一种混沌的状况之中,而且别的基督徒也不可能很清楚地解释出来。
圣灵常是以一种奥秘的方式进行,把人领到基督里面,正象耶稣所说:“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约三:8)。
事实上,对于圣灵应该如何运行的观念,就会影响我们如何解释自己的经历。我们常常会挑出我们悔改经历的某部分,认为这就是在悔改过程中应该有的,但却忽略了不合乎我们所以为正确形式的经历。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就会强迫自己的经历和一般所谓“正常的方式”一致。其实我们这样作,正是表示我们要圣灵按照我们认为正确的方法去工作,而拒绝承认圣灵有时是以不同的方式运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