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权神学(Feminist Theology)是源自妇女解放运动的神学反省,近年备受重视。妇女解放运动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但在社会上形成一股力量、使人正视妇女批判的意识和看事物的方法,还是二十世纪中叶的事。女权神学就是从女性的角度释经和从事神学研究。[91] 崔保(Phyllis Tribble)认为,女权主义有三种研读《圣经》的方式。第一种专注于那些她们认为显示以色列女性地位低下、被错待的经文;第二种是在此背景下,发掘那些对父权制提出批判的经文;第三种则介于前两种之间,以怜悯的角度重述发生在女人身上的悲惨故事。[92]
按照第一种方法,旧约《圣经》的有些律法被认为是歧视女性的:
女性被视为男性的财产(出20:17;申5:21),无权支配自己的身体。男性期望他所娶的妻子是处女,但他自己去不需要保有童真。一个妻子若在婚前犯了通奸的罪,便是干犯了他父亲以及丈夫的荣誉及势力,应被石头打死以为刑罚(申22:13 - 21)。尤有甚者,女性没有权力提出离婚(申24:1 - 4),更没有权力拥有财产。女性无权任职祭司,被视为远较男性更不洁净(利15)。女性的金钱价值也较男性低(利27:1 - 7)。……有些人视《圣经》为历史文献,没有任何持续的权威,因此应当被淘汰。[93]
第二种方法反其道而行之,努力挖掘被人忽视的、提升女性地位的经文。比如,那些将神描写为母亲、接生婆的经文:“你轻忽生你的磐石,忘记产你的神”(申32:18);“但你是叫我出母腹的;我在母亲怀里,你就使我有依靠的心。我自出母胎就被交在你手里,从我母亲生我,你就是我的神”(诗22: 9 - 10);“锡安说:‘耶和华离弃了我,主忘记了我。’妇人焉能忘记她吃奶的婴孩,不怜恤她所生的儿子?即或有忘记的,我却不忘记你”(赛49:14 - 15)。又如,以色列的伟大先知摩西出生后,他的姓命得以已被存留、能继续吃他母亲的奶、并且日后又能在埃及的皇宫接受精深的教育,这一切,是由几个女性(两位接生婆、摩西的母亲和妹妹、及埃及的公主和她的婢女们)在没有男性的帮助下独立完成的(出1:8 - 2:10)。崔保指出,类似这样的发现,是支持女性的,固然令人振奋,但是这种方式既不否定也不忽视第一种方法提出的《圣经》歧视女性的证据,只能成为一种“馀民神学”(remnant theology)。[94]
德语女性神学的代表人物伊丽莎白. 温德尔(Elisabeth Moltmann-Wendel, 1926 --)也发掘出很多支持女性的经文。比如,她认为,神赐给以色列人的流奶与蜜之地,“是对女性文化价值尺度的回忆,因为乳汁是母亲的产品,蜂蜜来自雌蜂国”。[95] 她还指出,耶稣基督打破了笼罩在东方女性头上的种种禁忌。有血漏的妇人,是被视为不洁净、当与世隔绝的,但主耶稣医治了她(可5:25 - 34);耶稣用手摸病妇、治好了彼得的岳母(可1:29 - 31);她还拉着睚鲁的已死的女儿的手,叫她复活(可5:35 - 43;路8:41 - 42,49 - 56)。温德尔认为,“神是站在弱者、穷人、女人和被剥夺权力者一边的”,“神就在女人们生活着并确立其价值之处”。[96] 对于《圣经》中与之不协调的经文,温德尔用“《圣经》是以男性为中心进行编辑的”的观点来解释。其中一个例子是对“保罗那著名的闭口戒律”,“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林前14:34)的处理。温氏认为,这戒律不可能出自保罗,因为保罗曾宣布,在基督里,再没有男人和女人的区分(加3:28);这条戒律很可能作为“入侵者”被他人归到《哥林多前书》里的。[97]
可见,女权主义的第二种解经方法,虽不像第一种方法那样完全否定、扬弃《圣经》,但却认为《圣经》中参杂着以男人为中心的《圣经》编辑人的偏见和糟粕。也就是说,这两种解经的方法都认为《圣经》是有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