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近东(Ancient Near East)的已知文件中,没有一份像创世记如此渊远流长,内容的品质更是无一能望其项背。巴比伦有些史诗讲到创造,另有一些讲到一次大洪水;最长的版本是亚特拉哈西斯史诗(Epic of Atrahasis),超过一千两百行,将这两件事连成一个故事1,似乎与创世记一至八章有些类似;可是这些文件告一段落之时,创世记只不过刚刚开始而已。创世记故事的起头比它们更早(这些文件以拟人化的众水为起头,而制服众水的神祇,乃是它们的后裔),而一直记到旧约的教会扎稳根基,四代先祖在两种文化下过完多采多姿的生平,才告结束。
这卷书分为两个长短不等的段落,第二部分始于十一、十二章的交接处,即亚伯拉罕的出现。第一至十一章描写两件成反方向进行的事:首先,神有秩序的创造,以人为巅峰,成为受托付的蒙福受造者;接着,则是罪的分崩离析之工,第一个反高潮为被洪水所灭的世界,第二回合便为巴别塔的愚行。
此后,人类史概况逐渐消声匿迹;十二章起,是「亚伯拉罕及其后裔」之故事的萌芽,神所立的约,不再像第九章,是向全人类的共通应许,而将范围缩小到一个家族,「地上的万族」都要因此家族蒙福(十二3)。亚伯拉罕当时既无地业又无子嗣,神要他学习,祂的伟大应许便是他一生的星光导引,若神不亲自以神迹来奇妙地成就,他就什么也得不着。由此观之,他侄儿精明的拣选平原之域,以及他自己设法巧妙的自我保护和生养子嗣,都成了美好信心之路的强烈对比。创世记的故事清楚表明,在所多玛、埃及和以实玛利身上,都是没有出路的,惟有神所应许的迦南地和艾萨克才有前途。这类功课在本卷书以下部分继续出现;如在第二代,神拣选雅各布而不选以扫;在第三代,约瑟被立于众弟兄之上;在第四代,以法莲被立于玛拿西之上;而人或是接受神的旨意,或是抗拒。到创世记的末了,蒙拣选的子民逐渐成形,其表亲与邻人亦都各自定居于自己的疆土,有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但那时神的选民已经迁离了应许之地,而故事也不可能停在这里。
因此,本卷书在结束之时,活力丝毫不减。第五十章成了伟大出埃及记的跳板,因为它最后所记的事件含括此要求,最后的话语亦有此期待。本卷书只是「律法五部分」的第一部分,正如律法本身就像一粒种子,期盼未来更大的收成。旧约令人印象弥深的事实之一,便是这种向前的展望,创世记也一样。它所期待的事已经先有预言,细节却无法预见;其圆满的实现,使它的潜在尽得发挥,绝非令它前功尽弃。
其实,在好几方面,创世记不太像旧约,反而更接近新约;其中一些主题,在旧约中几乎难得听闻,直到福音书中,其含意才完全显明。婚姻的设立、人的堕落、该隐的嫉妒、洪水的审判、信徒的称义、应许之子与肉体之子的相争、以扫的不敬虔、神子民的寄居生涯,等等,主要都是新约的题材。最后,创世记头几章一些景象与人物,再度对称地出现于启示录中,巴别(巴比伦)和「那古蛇……是迷惑普天下的」致终败亡,而蒙救赎者──虽然不再是未受过试探的天真之人,乃是饱尝风霜──再度行在有河流与生命树的乐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