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圣餐

A、圣餐的制定

圣餐,或称主的晚餐,是基督与门徒同守逾越节之晚餐时设立的(太廿六: 26-29; 可十四: 22-25; 路廿二: 19-20)。旧约的逾越节是记念耶和华把以色列民,从埃及为奴之地领出来的事迹,灵喻以色列人从罪恶中得到释放。 基督利用无酵饼和酒,设置新约基督舍身流血的表记。 羔羊之血原是预表基督之血,因此,如同洗礼替代割礼一般,圣餐的表记中不再需要其它的血(林前五: 7)。

按照主的吩咐,自那时起,教会经常举行圣餐礼仪。 早期教会把圣餐与爱筵联在一起,信徒自带饮食,共同聚餐,然后举行圣餐仪式。后因应用不当,取消聚餐(徒二: 46;  林前十一: 20-25)。 但圣餐的礼仪,却从未停止,直到主再来之日(林前十一: 26)。

B、圣餐的表记和印证

表记。 一如其它新旧约之圣礼,圣餐象征主所赐予的实体。 圣餐象征: (一)基督之受死(林前十一: 26)。 犹如旧约羔羊之血象征罪的涂抹,基督之死象征信徒之罪的赎价(来九: 13-15; 林前十一: 24; 太廿六: 28)。(二)旧人与主同死。 这一点可从洗礼的含意上推论(罗六: 3, 6)。 再者,从保罗对吃食祭偶像之食品的教训上,也能推论出来(林前十: 20)。 (三)领受灵粮,以增强灵命,培养灵命(约六: 51)。(四)信徒在主内的交谊(林前十: 16-17) 。

印证。 圣餐是有形的印证,藉此主向他的信徒保证,神一切的恩惠和应许,都必临到他们(太廿六: 29; 参弗二: 6)。 在信徒方面而言,领受圣餐表明向主保护我们对他的信仰和忠诚,共同公开承认,他们拥基督为主(路廿二: 19)。

因此,圣餐被称为恩典的媒介,因为藉此神将恩典赐与信徒,坚固他们的灵命,并增强他们的信托。

C、圣洁与基督之存现

基督教会内对圣餐中之饼酒的实情,并基督是否存现在圣餐中之问题,始终抱着不同的见解。 宗教改革运动时期,路德派和加尔文派联合的一大障碍,即是他们两派对此事的见解相异。 对于基督在圣餐中存现的问题,大致有下列四种观点:

天主教的见解。 天主教会自一二五年第四次赖特罗大公会议时起,即正式认定圣餐「变质论」。他们认为,当主领人献上饼与酒, 口中念诵称,「这是我的身体」 之一刹那间,圣餐中所用的饼和酒,立刻奇妙地变质,成为基督的身体和宝血。 因此,领受圣餐的人,实际上不是领受象征性的饼和酒,而是实在领受主的身体和宝血了。 当然,无可否认的,在外形上和味觉上而言,依旧是如饼和酒一般,但在实质上,却已不是饼与酒了。 素质依旧留存,实质却已改变。

这种见解的主要根据,是因为基督在设立圣餐时,曾拿着饼,对门徒说: 「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太廿六: 26)。 旁证的经文是约六: 50-58; 林前十: 16-22。

但这种见解显然与实情不符。第一, 当基督与门徒初次同进圣餐时,他本人明明坐在门徒面前,手中拿着无酵饼。第二, 天主教会也承认,饼与酒在素质上并未改变。若说素质依然而实质改变,未免牵强,这与普通常识及经验都不合。第三,基督在神性上虽是无所不在,但他复活的身体却已升天。 圣经从未暗示或明言,基督人性的身体可以同时在一处以上的。

信义宗的见解。 马丁路德和信义宗神学家, 一方面反对天主教持守的变质论,另一方面则坚持必须按字面直解「这是我的身体」 这句话。 路德认为,基督的身体是实在随同饼与酒存现在圣餐中。当我们领受饼与酒时,我们也同时领受了基督实存的身体。

这种见解减除了一点天主教的困难,即饼与酒仍是饼与酒,和我们的味觉相符。 但他们仍没有解决其它各点之困难。

改革宗的见解。 加尔文及改革宗神学家否认,基督在圣餐中实体之存现,而认为,基督的灵,藉着圣灵之运行,存现在饼与酒中。 领受圣餐的人,必须带着信心,才能获得属灵之裨益。

浸信派的见解。 浸信会及独立教会一般认为,圣餐的意义和目的,只是纪念基督之受死,因为这是基督直接所给的惟一理由(路廿二: 19)。 当信徒领受圣餐时,只是记念基督为我们而死,并表示我们对基督之忠诚。

D、领受圣餐之条件

圣餐与洗礼不同。 洗礼是象征救恩在某人身上的起始, 而圣餐则是象征一个已蒙救恩之人在灵命上的培养和增长。领受圣餐的人,必须已经亲自认信基督,并了解圣餐之意义。

因此,受洗而尚未认信的幼童,不在参与圣餐之列。

当然,这裹引起个困难。圣餐既是代替逾越节的晚餐,而在逾越节的晚餐中,凡能吃肉食的儿童,也都与成人,同分尝羔羊之肉。按此而论,新约恩约之内的儿童,也应当有权与成人一同饱受圣餐。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从三方面来解答。

第一,逾越节的礼仪,包括正式晚餐。那时以色列民受命准备出发,离开埃及。他们在吃食羊羔时,「当腰闻束带,脚上穿鞋,手中拿杖」(出入二: 11)。若不让儿童分尝羊羔,他们将会饥饿无力,难于参加出发队伍。

第二,当以色列民守逾越节时,父母当向他们的儿女解释该礼之意义(出十二: 26-27)。因此,参与领受羊羔的儿童,已能理解逾越节之意义。

第三,保罗明白指出,领受圣餐的人,必须「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分辨这是代表主的身体和他的宝血(林前十一: 26-29)「这项嘱咐表明,领受圣餐的条件,是在乎领受者是否了解圣餐之意义。

教会对这问题,时有提出讨论。解决的方法不外乎(一)让能理解圣餐之饼与酒的意义,并能分辨圣餐与普通饮食不同的儿童,与成人一同参加颂受圣餐;(二)提前坚振礼的年龄。

凡已受过坚振礼之青年及成人,并在信认基督同时受洗之青年及成人,在通常情况下,有资格缉受圣餐。事实上,他们有责任参与圣餐仪礼。但如因特殊的原因而感到心灵有阻挡时,应当郑重考虑,先将阻挡移除,然后再安心领受主餐(林前十一: 28~29; 参太五: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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