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问:第二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二条诫命是:你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们,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50问:第二条诫命吩咐我们作什么?
答:第二诫命吩咐我们将神在圣经中所规定一切有关宗教的崇拜与规则,都领受遵从,并保守纯全。
①申十二32:凡我所吩咐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删除。
②太廿八20:凡我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
罗马天主教与路德宗视第二条诫命为第一条诫命的一部分。为了自圆其说,又仍保有十条诫命,他们遂将第十诫拆成两部分。我们相信,这是对第二诫的误解。因为我们不需要两条诫命来禁止我们犯同样的罪(贪婪),但是我们却的确需要一条诫命很明显的来告诉我们如何去敬拜神。假使第二诫不是独立的一条诫命,就没有任何诫命会告诉我们上帝是应当依祂的旨意被敬拜的了。
第二诫命所包含的大原则,就是人有按着神所吩咐的去敬拜祂的责任。就是说任何人所发明出来的方法,都不能使我们对神的敬拜恰到好处(在下一课当中我们会看得更清楚)。为了清楚表达这意思,让我们看看以下之图表:
从这图表能清楚地表达真正的崇拜(根据改革宗的观点)是仅包含圣经能证明它是基于神的旨意而有的事项。譬如:读圣经、传讲圣经、唱诗篇、施洗礼、和领受主餐、及祷告。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改革宗对崇拜之纯真及属灵的本质。但象罗马天主教及路德宗诸教会,却另有看法(如图乙所示)。他们认为一个真正的敬拜,只是由上帝所吩咐的部分(通常是一小部分)事物组织而成。所以罗马天主教有七种圣礼,但是其中仅有二种是圣经所吩咐的。他们特别设立一处地方,专门放置圣礼人员的衣服、十字架、蜡烛、人像等物,甚至还加大空间以便将来放更多的这类东西,因为他们认为,只有在崇拜神时,做在圣经里所特别禁止的事,才是错误。举例说,因为圣经特别谴责巴力的像,所以用巴力的像是错的。但根据这观念,因为神并没有说用圣母马利亚的像是错,所以用她的像也无妨。为了解答这个,改革宗的信徒会说:“不是的,上帝并没给我们一连串的名单,其中包括每一件可能在祂的敬拜里所当禁止的事。若是的话,圣经就大得没有人能看完了。上帝所给我们的只是一些简单的原则,依循这些原则,我们知道祂所吩咐的是足够的,祂所没有吩咐的要被禁止。”
以上图解,十分清楚地表示,很多基督徒(甚至那些承认是长老会及改革宗的信徒),实际是持守着非改革宗的观点。事实上,很明显地,有很多已经从教会所排除的事物,又重新被介绍到教会里去。在这些教会中,我们可以看见许多教牧人员的特殊衣物、十字架、蜡烛及非圣灵所默感的诗歌等等。这是多么令人悲伤,因为这些东西——是人所发明的,并非上帝所吩咐的——不单对真实的敬拜没有帮助,并且在实际上是一种阻碍。理由是上帝是个灵,所以拜祂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约四24);“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徒十七24—25)。当人看见一所宏伟的教堂,其彩色缤纷的玻璃窗,或听见伟大的诗班,宏亮的风琴声,都的确能受感动。这些东西能触发人的情感。对基督徒及非基督徒而言都一样,非信徒亦能藉着它们受感动。但是这些对于将神的真理传给人,或敬拜神这方面是毫无价值的——这是很重要的一点。
改革宗不希望在敬拜神中有任何非神所吩咐的事,基本理由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本性是罪人。当一个人对真理稍有认识时,他会觉得他可以发明一点东西,使基督徒的敬拜更具价值。例如,他觉得他可以作一首诗,表达他认为已被忽略事物的思想,以改进此崇拜仪式。但是当一个人知道自己在上帝面前不配时,他就不敢用一刻的时间考虑改进有神默感的诗篇了。只有藉着圣灵的默示,才能使人有资格去贡献一首诗歌,给上帝的教会,在崇拜时用。我们(从圣经)知道,今天已经没有人能受神的默感了(启廿二18—19)。
改革宗基督徒有时有一个自卑感(这是十分错误的),因为他们崇拜的单纯,换句话说,因为他们没有那些在其他教会被普遍使用的事物,那些吸引人本性的事物,他们几乎要为没有那些不经神吩咐的事物而歉然。其实他们应该知道,忠于这个原则并不使他们更贫乏。相反地,这正是他们的富足。还有什么比从上主获悉祂要被敬拜的方式更奇妙呢?还有什么比领受遵从所有这些虔诚的敬拜,使之纯全,有更大的恩典呢?当然,这个宝贵的东西也极可能被滥用。假使我们只满足于有敬虔的外表,但没有敬虔的实意,我们就会滥用它!这就是我们一定要随时警醒的原由。我们不能假定神因为我们有一个纯正的敬拜形式就喜悦我们,我们也不能假定那些没有纯正形式敬拜的人,就不蒙神的悦纳。毕竟,没有一教会的敬拜形式是完全纯正的。无论何时神都接纳罪人,而不顾他们罪孽重重和不完美。所以上帝可能较那些有纯正的敬拜形式但缺乏热心的人,更喜悦那些真诚悔改的人,虽然他们没有纯正的敬拜形式。无论如何,我们应当追求一个又热心又纯全的敬拜形式。若说人只要具备真诚的心,而纯正的敬拜就不属重要了,实在是大错,如果是这样上帝就不会给我们第二诫了。
那么,对神持守一个纯全的敬拜又有哪些益处呢?为解答这问题,我们注意:神在这条诫命上提及小孩子。换句话说,当这条诫命被冒渎时,受损最大的就是他们。这是不难了解的,当我们带进那些神没有吩咐的事物时,我们的孩子并不知道,他们在以错误的方式敬拜神。换句话说,他们不知道是正受人为而非神意的影响,这就阻碍了福音的能力及圣灵的工作。但当我们“领受遵从并保守纯全神在圣经上所规定一切有关宗教的敬拜与规则”时,上帝的恩慈就不可思议地彰显出来。此时,孩子们就能受真理所影响,他们不会从人所认为的上帝,去学习思想上帝,而是就神自己的作为来学习思想上帝。那些渴望以简单及纯正,正如祂在圣经所吩咐的方式来敬拜神的教会,必会使孩子们特别蒙福。让我们一劳永逸,抓着这简要的原则:即真正的敬拜,包括上帝在圣经所命定的事物,凡祂所没有吩咐的,都要被禁止。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