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问:基督既为神的儿子怎样成为人?
答:神的儿子基督成为人,乃是取人实在的身体和理性的灵魂,藉着圣灵的能力,在童贞女马利亚的腹中成胎而生,但是没有罪。
①来二14: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
②太廿六38:便对他们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
③路一335: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他取名叫耶稣。……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兹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
④来七26:象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
从上一课我们认识永生神的儿子基督成为人。祂继续为具有神、人不同两性之位格,直到永远。在这一课,我们继续讨论这事如何成就。为了讨论此题,我们首先讨论比较罗马天主教和改革宗对基督从童贞女而生的见解。
罗马天主教强调“童贞女”这个字,马利亚是被关注的对象。结果她被高举,她被誉为神之母及天后。在改革宗的见解中,基督是被关注的对象,强调“降生”这个字。基督虽为永生神的儿子,祂降生(在日期满足的时候)却生为人子。这表示祂被降卑,被显为卑微。祂本远在人类之上(为创造者及万有之神)却将与人同等。祂甚至戴上荆棘冠冕,代替所有的罪人接受咒诅。
为了避免对这圣经及要理问答之重要教训有所误解,我们必须提出“称为利亚为神之母是否正确?”这问题。从上面的图解可看出,“神之母”马利亚这句话经常被用以称颂马利亚。当这句话被用以高举马利亚与神同等时,这话是绝对错误并冒犯神的尊荣。但同时,我们要明白同样这句话可用以表达某些真确的事实。圣经、要理问答都教导我们耶稣基督是具有二性之位格。祂是神同时又是人,当耶稣从马利亚出生时,祂是神同时又是人。马利亚所生的婴孩是位神——人。故此马利亚不是耶稣(祂是神)的母亲。在这意义上,称马利亚是神之母不单正确,而且相当需要,但留意我们这样说并不是高举马利亚与神同等,而是因为耶稣实实在在的降到马列亚之地位上。
我们必须避免两种错误以帮助我们对这要理问答所讲之奇妙事情有正确的观念。①第一种错误是把童贞女性与无罪混肴。罗马天主教对童贞女马利亚的解释不单是马利亚于耶稣出生之前是童贞女。根据罗马天主教的教导,马利亚于耶稣出生后仍然是童贞女。换句话说,根据罗马天主教的教训,马利亚从未与她丈夫同房。很明显,这是极为邪恶的教训。如果马利亚与约瑟结婚(事实如此)而又拒绝与他同房,她将因此对她丈夫及对神犯罪(参林前七3—5)。圣经记载约瑟(没有与她同房,等他生了头胎的儿子)(太一25)。这节经文清楚指出耶稣出生后,约瑟和马利亚同房。罗马天主教支持这教训的原因是:马利亚必须是童贞女,马利亚方是圣洁的。马利亚必须是圣洁,耶稣方生而无罪。②第二种是新神学派的错误。新派人士拒绝接受任何神迹。他们大部份认为基督不是无罪的。部分新派人士或许承认耶稣是无罪的,但他们坚持耶稣无罪并不一定因为祂由童贞女而生。他们说就算耶稣是马利亚和约瑟的肉身儿子,祂仍然能够是无罪的,祂仍然是神在人性中道成肉身。但耶稣说:“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凡从灵生的,就是灵”(约三6)。换言之,如果耶稣如其他人一样(由肉身父母亲所生),祂会有罪性。这并不表示夫妇的性爱关系是有罪的,而是性爱关系成果而诞生之婴是有罪的。(过程并没有不妥之处,而是成果有罪)。
换句话说,耶稣从童贞女而生这事实是必须的,因为耶稣惟有藉神迹而降生,方没有罪而具真正之人性。这完全是圣灵的大能,与童贞女马利亚之圣洁及德行无关。天使向马利亚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上帝的儿子。”(路一35)。说马利亚被“荫庇”这意思是:虽然马利亚是一充满罪恶的人(除了耶稣外,所有人都如此),圣灵看她所生的孩子是无罪的。我们从“因此所要生的圣者”这句话可清楚看出作工的是圣灵,而不是马利亚,圣灵是整个神迹的基础。故此如要理问答所说,基督从马利亚“获得”人性,但没有取她的罪性。”要理问答中的“实在的身体”指耶稣取了如我们所有的躯体(但是没有罪)。我们要强调这点,因为在早期教会史上有被称为“幻影派”(Docetism)之异端,主张基督只“似乎”(或显出)有肉身身体。他们说神不可能有肉身,亦不可能受苦及死亡。这教训在今日并不普遍,较常见的是否认基督的神性。但有些教会(如非洲多处之埃及人教会)仍只相信基督的神性(祂是神)而拒绝祂的人性(祂有实在的身体及理性的灵魂)。要理问答中的“耶稣有理性的灵魂”的意思是:正如我们有身体及灵魂,耶稣也有人的身体及灵魂。在早期教会史中,有人只承认耶稣有真正的身体,但否认祂也有理性的灵魂。他们认为基督的神性取代了祂肉身内的灵魂。但这说法同样是对圣经明明的教训及我们救恩的要素予以否认。正如圣经记载耶稣的饥饿、口渴、痛苦等(证明祂有实在的身体),圣经也记载祂的忧愁、悲痛及祂智慧的增长等(证明祂有理性的灵魂)。如圣经所记:“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祂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来二17—18)。
我们再次强调,没有基督从童贞女出生的教义,就没有罪人得救的福音。韦斯敏德大要理问答其中两条问答很清楚的指出这教训。“为何中保必须是神?”“中保必须是神,以致祂能保存人的本性,使人不在神无限震怒及死亡的权能下,以致祂的受苦、顺服及代求大有功效,以致祂能满足神的公义、讨神的喜悦、买赎神的选民,赐予他们圣灵、战胜他们所有的仇敌并给他们永远的拯救”。换句话说,这是一件伟大的工作,除了神之外没有人能够去作。但另一方面,我们要问:“为何中保必须是人?”“中保必须是人,以致祂能改进我们的本性,服在律法之下,为我们的本性受苦及代求,体贴我们的软弱。以致我们能接受儿子的名份并心安理得,大有胆量的接近施恩宝座。”人需要救恩。换句话说,需要得救的既是人,那么只有藉着人的顺服,这得救的工作才能完成。基督要救人,祂也必须成为一个人。“使神与人的和好的中保必须同时是神又是人的位格,以致神接纳祂每一性与我们所作的都是全人类的工作。”换句话说,我们所需要的救主是能够亲近人又亲近神。惟有基督方能这样做,因为祂是具有神、人不同两性的位格,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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