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有一段關於耶路撒冷的信徒「凡物公用」的 記載。有人認為,這是最早的「共產主義」。真的是這樣嗎?
《使徒行傳》有關耶路撒冷基督徒「凡物公用」的經文, 共有兩處:
彼得還用許多話作見證,勸勉他們說:「你們當救自 己脫離這彎曲的世代。」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 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 此交接,擘餅,祈禱。眾人都懼怕;使徒又行了許多奇事 神蹟。
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 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的在殿 裏,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讚美神,得 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徒二: 40-47)
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 放膽講論神的道。
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沒有一個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使徒大有能力, 見證主耶穌復活;眾人也都蒙大恩。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 的,因為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放 在使徒腳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徒四:31- 35)
這兩段關於耶路撒冷信徒「凡物公用」的記載,內容相似。 有學者認為,在第四章再次記載此事,是為記載巴拿巴(徒四: 36-37)和亞拿尼亞夫婦(徒五:1-11)的正面和負面的例子作 鋪墊。
現在先看第一段經文(徒二:40-47)。
「彼此交接」(二:42)的原文,是一個字,在新約《聖經》中出現過十九次,有團契、同有的、一同得分、相交、相通、
捐錢等含義。[43] 在此節經文中,可指在聖靈中合一的團體生活, 捐獻濟貧。[44]
「凡物公用」(徒二:44)可直譯為「凡物公有」,「有」 是過去不完成時態,表示持續一段時間的凡物公有。
「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徒二: 45)中,「賣了田產家業」(徒二:45)的「賣」,是過去不 完 成 時 態 , 指 習 慣 性 的 賣 ;「 田 產 」 的 原 文 是 「 產 業 」 , 故 「 田 產 」 和「家業」可能是同義詞;「照各人所需用」(徒二:45)的 原文直譯是,「照各人有的需要」;這裏,「分給」和「有」 也是過去不完成時態,表示一種持續不斷的狀態,不斷地「分 給」,不斷地「有」需要。[45]
再看第二段經文(徒四:31-35)。 「沒有一個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徒四:32b),這表明信徒的心態。信徒仍擁有「他的東西」;但卻不 把它看成是他自己的。
「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放在使徒 腳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徒四:34b-35)「人人 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按原文直譯是「田產或房屋的擁有者把它 們都賣了」;同樣,「拿來」,「放在」,和「分給」都是過 去不完成時態,表示經常進行、持續不斷的狀態。[46]
從上述經文分析,並參照這兩段經文的上下文及相關的背 景,可歸納出幾點。
第一,「凡物公用」並不是搞「共產」。信徒不是一次性 地將自己所有的財產變賣、充公,而是根據需要,不斷地變賣 家產,以便及時地幫助窮乏、有需要的肢體。換句話說,只要 發現有需要,就有人變賣家產,以供給有需要的人。此外,信 徒奉獻的錢財,不是直接彼此分享,而是交給使徒,由使徒分 配。這可能是因為,一方面,使徒比較全面瞭解信徒的需要; 另一方面,為奉獻的人匿名、隱私。[47]
第二,「凡物公用」不是實行「公有制」。這種在財物上 彼此的分享,完全出於內心自願,沒有任何勉強,和硬行規定。 在《使徒行傳》第五章,使徒彼得對亞拿尼亞說:「田地還沒 有賣,不是你自己的麼?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麼?」(徒五: 4)這清楚表明,亞拿尼亞對自己的田產擁有主權,其田產,可 賣,可不賣;賣了田產後,所得的價銀,是否捐獻給教會、捐 多少給教會,都全權由他自己作主。即,在「凡物公用」的境 況中,信徒對自己的財產擁有權和使用權,是被尊重、維護的。
第三,在初期教會,「凡物公用」並不是信徒的經濟模式。 第一個稱門徒為「基督徒」的安提阿教會(徒十一:26b),並沒有「凡物公用」的記載。在耶路撒冷,「凡物公用」只持 續了一段時間。而且,即便在實行「凡物公用」期間,也不是 每一個住在耶路撒冷的信徒都變賣了家產。比如,使徒彼得被 天使從監牢裏救出來後,「想了一想,就往那稱呼馬可的約翰 他母親馬利亞家去;在那裏有好些人聚集禱告。」(徒十二: 12)這表明,馬可的母親很敬虔,但她仍擁有自己的房子,而 且不會太小的房子。[48]
《使徒行傳》只是如實地記載了初期教會,耶路撒冷的信 徒「凡物公用」的一段史實,並沒有作任何評論。但是,從「他 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的在殿裏,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 的心用飯,讚美神,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 他們。」(徒二:40-47)這段文字看,《使徒行傳》的作者對 這段史實似是持肯定態度的。
「凡物公用」的出現,有著內在和外在的條件,或主觀和 客觀的環境。
上述兩段關於「凡物公用」的經文的背景,都是信徒被聖 靈充滿。第二章描述了五旬節聖靈的澆灌:
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忽然天上有響聲下 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又有舌 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 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 二:1-4)
第二段經文的背景也是如此。當使徒彼得、約翰被釋放後,二人既被釋放,就到會友那裏去,把祭司長和長老所 說的話,都告訴他們。他們聽見了,就同心合意的,高聲 向神說 :「⋯⋯」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 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徒四:23、31)
聖靈在一個信徒裏面是滿的,滿到一個地步,以致溢出聖 靈的工作來,這就是聖靈充滿。聖靈充滿就是聖靈在人的身上 顯出祂的管理和供應,彰顯基督的能力和榮美。聖靈充滿的表 現是:在信徒的生命中彰顯基督的榮美,在信徒作見證或事奉 時,彰顯上帝賦予的能力。[49] 被聖靈充滿的人,生命中會結出 聖靈的果子(加五:22),盡心盡意愛上帝、榮耀上帝,真心 實意愛人、關心人。大衛茲(Peter H. Davids)指出,按照《使 徒行傳》,聖靈充滿有三大要素:神蹟、奇事,傳講福音,和 團契生活。[50] 耶路撒冷的信徒「被聖靈的能力所管理,被永恆、 屬靈的事所佔有,完全浸浴在教會生活的新鮮和芬芳裏,以致 輕看世界的東西。」[51] 他們一定銘記舊約《聖經》和主耶穌的 有關教導:
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屬耶和華 你的神。(申十:14)
我算甚麼,我的民算甚麼,竟能如此樂意奉獻。因為 萬物都從祢而來,我們把從祢而得的獻給祢。(代上廿九: 14)
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詩廿四:1)
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憐憫窮乏的,乃是尊敬主。(箴十四:31)
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 償還。(箴十九:17)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 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 行。(彌六:8)
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鏽 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 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 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太六:19-20)
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裏 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太十: 42)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 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 廿五:40)
凡因你們是屬基督,給你們一杯水喝的,我實在告訴你們,他不能不得賞賜。(可九:41)
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 扶助軟弱的人,又當紀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 有福。」(徒二十:35)
被聖靈充滿、更新的生命,使耶路撒冷的信徒深知,他們 擁有的一切,都屬於上帝,他們只是財物的管理者;同時,他 們切實地彼此相愛,願意互通有無。這是他們實行「凡物公用」 的內在、主觀的思想基礎。當時,耶路撒冷信徒的生活窮乏、 急需相助,可能是他們實行「凡物公用」的外在、客觀的條件。
首先,耶路撒冷城在通商路線之外,農產品不豐富,經濟 狀況並不好。城內的主要經濟活動是政府和聖殿,基督徒在其 中工作的機會很少。[52]
其二,居住在耶路撒冷的猶太人信主後,被社會拒絕,失 去工作,甚至「家業被人搶去」(來十:34),生活陷入困境。[53] 第三,「那時,有虔誠的猶太人,從天下各國來,住在耶
路撒冷。」(徒二:5)這節經文中的「住」,原文是「定居」。 所以,他們可能不僅是為了五旬節而來,而是從各國回流、定 居聖城耶路撒冷的人。這些虔誠的猶太人,就像「又公義又虔 誠」的西面,「素常盼望以色列的安慰者來到」。司提反殉道後, 也可能是他們將他埋葬的(徒八:2)。[54] 一個合理的推測是, 在彼得講道後歸主的三千人中,應有不少這樣的「虔誠的猶太 人」。這些回國定居的猶太人信主以後,在工作、生活上都可 能面臨難處。
第四,由於猶太當局所施加的壓力,耶路撒冷的信徒難以各自為政地應付;信徒靠攏在一起,更便於集中資源,互相照應。[55]
最後,有資料顯示,在主後四十年代,耶路撒冷曾多次經 歷饑荒,使當地的信徒的生計更加艱難。[56]
因此,「凡物公用」是耶路撒冷的信徒因時、因地、因勢 的舉措,彰顯了聖靈的大能,是肢體彼此相顧、切實相愛的美 好見證。
雖然「凡物公用」並不是基督徒生活的普遍模式,但它所 體現的精神,卻貫穿在使徒的教訓中,是基督徒應該遵循的。 比如:
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的款待。(羅十二:13)
弟兄們,我把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告訴你們;就是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快樂,在極 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我可以證明他們是 按著力量,而且也過了力量,自己甘心樂意的捐助;再三 的求我們,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並且他們 所作的,不但照我們所想望的,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 獻給主,又歸附了我們。因此我勸提多,既然在你們中間 開辦這慈惠的事,就當辦成了。(林後八:1-6)
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 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 的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如 經上所記:「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
那賜種給撒種的,賜糧給人吃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 種子,又增添你們仁義的果子;叫你們凡事富足,可以多 多施捨,就藉著我們使感謝歸於神。(林後九:7-11)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罷;願你們穿得 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 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二:15-17)
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 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面呢?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 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三: 17-18)
有人對《使徒行傳》記載的耶路撒冷信徒的「凡物公用」, 持否定的態度。他們認為,信徒「凡物公用」,是因為他們以 為耶穌基督會在他們有生之年再臨,所以他們同吃同住,專心 等候主來,把他們接走。這種推測是缺少依據的。的確,初期 教會的信徒對主耶穌再來的盼望,是非常強烈的。但是,這不 是《使徒行傳》所強調的。《使徒行傳》的重點,是信徒廣傳 福音。信徒並沒有採取「末世」的生活方式,消極、被動地等 候主耶穌再臨,而是積極、主動、正常地生活、事奉著。[57]
總之,《使徒行傳》記載的「凡物公用」的生活,是耶路 撒冷的信徒在當時的歷史境況下,從敬畏上帝、彼此相顧的心 所產生的行為。沒有勉強,沒有法則、規定,沒有誓言的約束; 完全是自發、自願的。這段生活,不是任何「主義」、「理論」,或「運動」,而是上帝賜給與祂重新和好的人的新生命的自然流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