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聽過福音的人,都要下地獄嗎? 這公平、合理嗎?

使徒彼得說:「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 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彼得的 意思是,在全世界,無論何人,都只能靠相信耶穌基督而得救、 免於永遠的沉淪。那麼,這是否是說,不知道耶穌基督的名的 人,都得不到拯救?如果是,彼得的話似乎是太武斷、偏狹, 不近情理了吧!
彼得這句話,是他和使徒約翰奉主耶穌的名,醫治了一個 生來瘸腿的人(徒三:1-10)以後,回答大祭司等人的質問時說 的:
你們眾人,和以色列百姓,都當知道,站在你們面前 的這人得痊癒,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神叫祂從死裏復活 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祂是你們匠人所棄的石頭, 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 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 10-12)。
對於這個問題,可以從幾個方面討論。

基督教傳揚的福音
「福音」是「好消息」(希臘文為「euangelion」,英文是「good news」或「glad tidings」)。在古典文學中,這個希臘 字是指傳遞好消息所得的報酬,或好消息本身;起初是指有關 勝利的宣告,後來也指帶來喜樂的信息。這個字在新約《聖經》 出現了七十五次以上,有其特殊的涵義:上帝藉著耶穌基督實 現了祂對以色列人的應許,並為世人開闢了一條得救之途。[25]
為了進一步闡明基督教福音的內涵,先引下述經文: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 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 [ 或作傳福音給貧窮的人 ],差遣我醫好 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報告耶和 華的恩年,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賽 六十一:1-2)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可一:1)
在伯利恆之野地裏有牧羊的人,夜間按著更次看守羊 群。有主的使者站在他們旁邊,主的榮光四面照著他們; 牧羊的人就甚懼怕。那天使對他們說:「不要懼怕,我報 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因今天在大衛的城裏, 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你們要看見一個嬰孩,抱 著布,臥在馬槽裏,那就是記號了。」(路二:8-12)
耶穌來到拿撒勒,就是祂長大的地方;在安息日,照 祂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有人把先知 以賽亞的書交給祂,祂就打開,找到一處寫著說:「主的 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 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於是把書捲起來,交還 執事,就坐下;會堂裏的人都定睛看祂。耶穌對他們說: 「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路四:16-21)
我們也報好消息給你們,就是那應許祖宗的話,神已 經向我們這作兒女的應驗,叫耶穌復活了;正如《詩篇》 第二篇上記著說:「祢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祢。」論到 神叫祂從死裏復活,不再歸於朽壞,就這樣說:「我必將 所應許大衛那聖潔可靠的恩典,賜給你們。」(徒十三: 32-34)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 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祂兒 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身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 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我們從 祂的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中叫人為祂的名信 服真道;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羅一: 1-6)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了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 們稱義 [ 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 ]。 (羅四:25)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 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 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 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 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林前 十五:3-8)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所以你們 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並且聖經 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 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可見那以信為本 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這便叫亞伯拉 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 應許的聖靈。(加三:6-9、14)
甚麼是基督教的福音呢?基督教的福音,就是耶穌基督和 有關祂的一切資訊。在舊約時代,上帝的福音,就是對亞伯拉 罕的應許(加三:8);耶穌基督是應許的中心。

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是:
「羅得離別亞伯蘭以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從你 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凡你所看見的一切 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我也要使你的 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才 能數算你的後裔。』」(創十三:14-16)
「亞伯蘭俯伏在地,神又對他說:『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 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 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我要與你並你世 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 裔的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 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創 十七:3-8)
「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 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 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 我的話。」(創廿二:17-18)
上帝從亞伯拉罕的後裔中興起了以色列民族,作祂的選民, 並帶領他們出埃及、進迦南,進入應許之地;又從以色列民族 中興起大衛等君王;上帝的應許開始實現。到了新約時代,上 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的內涵進一步被展開。使徒保羅說:「所 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 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加三:16)「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 邦 人 , 使 我 們 因 信 得 著 所 應 許 的 聖 靈 。 」( 加 三 : 1 4 ) 新 約 《 聖 經 》 清晰地宣告:耶和華上帝不僅是以色列的主和救主,也是全人 類的主和救主;亞伯拉罕的子孫不僅指與他有血緣關係的後裔, 凡「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加三:7)。所以, 上帝的應許,不僅要拯救以色列人,而是要拯救一切願意悔改、 接受耶穌基督救贖的人,「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裏面同歸於一。」(弗一: 10)保羅稱這是上帝旨意的奧祕,「這奧祕在以前的世代,沒 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著聖靈啟示祂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這 奧祕就是外幫人在基督耶穌裏,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 為一體,同蒙應許。」(弗三:5-6)[26] 這就是基督教的福音: 上帝的救贖之愛。
有學者認為,上帝的福音貫穿舊約和新約時代,但表現形 式有所不同。在舊約時代,以色列人蒙上帝領他們出埃及,與 他們在西奈山立約,保守他們進入應許的迦南美地。他們若遵 守與上帝所立的約,上帝會從戰亂、災禍中拯救他們,享受上 帝的安息。在新約時代,上帝藉著祂的獨生子的道成肉身和代 贖,救恩臨到每一個願意悔改、相信祂的人。[27]
為了緊扣一開始提出的疑問,本文論及的「福音」,主要 是指耶穌基督的降生、受難、復活和再臨。「神愛世人,甚至 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三:16)

耶穌基督是惟一的道路
耶穌基督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 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十四:6)這一莊嚴、絕對的宣告, 振 聾 發 聵 。
《聖經》深刻地揭露,自人類的始祖悖逆上帝後,所有的 人都偏離上帝的旨意,存著不信上帝的惡心,行種種道德的不 義。「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有罪 的世人,是黑暗的、污穢的、邪惡的;公義的上帝,是光明的、 聖潔的、正直的。先知以賽亞宣告說:「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賽五十九:2) 由於罪的阻隔,世人與上帝隔絕,不能相通。因此,在上帝的 大審判之後,世人將進入一個永遠與上帝隔絕的狀態,萬劫不 復。這就是地獄,或「第二次的死」(啟二十:14b)。
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 罪的奴僕。」(約八:34)所有的人都淪為罪的奴隸,沒有不 犯罪的自由了。所以,沒有人能夠擺脫罪的捆綁,能夠不犯罪。 人的罪不被消除,就不能重新與上帝和好。也就是說,沒有任 何人能藉著「行善」、「積德」而自救。這是基督教與別的宗 教在救恩觀上的根本區別。
有人說,上帝愛我們,知道我們自己無法脫罪;但祂可以 「大赦」,宣佈世人通通無罪,我們不就都得救了嗎?是的, 上帝愛世人;同時,上帝是公義的,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的(鴻一:3a)。有罪就是有罪,就得承擔罪的代價,走向死亡, 不能算無罪。

世人不能自救,上帝不能以有罪為無罪,難道上帝就眼睜睜地看著世人沉淪下去嗎?不是!上帝太愛世人了,以至於祂差 派祂的獨生子降世,把世人的罪都擔在祂身上,並為世人的罪 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替世人付出了罪應該付的死亡的代價,滿 足了上帝的公義的要求。受難後第三天,祂從死裏復活。這樣, 一切願意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基督的救贖的人,其罪被耶穌 基督的血洗淨,重新與上帝和好,成為上帝的兒女,得到永恆 的生命。正如《聖經》所說:「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 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 了。」(羅五:10)「祂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 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多二:14)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洗淨一切願意相信祂的人的 罪,使他們能重新與神和好,得到永生。耶穌基督的十字架, 把世人與上帝、地與天連接起來,是上帝、世人之間的惟一橋 樑、通道。捨此,沒有任何可以通向上帝的路。這是基督教所 傳揚的福音的核心。
主耶穌宣稱祂是通向上帝的惟一的道路,不是武斷、偏狹, 而是上帝對世人困境的明鑑,和對世人最深切的憐愛。除了耶 和華上帝,有哪一位被人頂禮膜拜的「神」,甘願為人的罪受 苦、受辱、受死?有哪一尊「神」,願意為反對他、譏誚他、 辱罵他的悖逆的百姓去死?作為創造人的造物主,耶和華上帝 對世人的憐愛,是沒有任何「神祗」可以比擬的。「為義人死, 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 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7-8)

有人質疑說,基督教以外的宗教中,也有敬虔的人,難道因為不信耶穌基督,就得下地獄嗎?肯尼斯鮑和賴瑞慕迪 (Kenneth Bao & Larry Moody)回答說,敬虔不能造就真理。 他們用兩個真實的事例來解釋他們的觀點:
在一個城市的大醫院裏,一位護士為一位病患更換 新的氧氣筒。她很敬虔地盡上工作的責任。但稍後,另一 位護士發現那個病人已經死了。原來,前一位護士放進氧 氣帳的筒子充滿的是氮氣,不是氧氣。因為在倉庫中,有 人貼錯了標識的籤條,於是這個護士滿心以為她放的是氧 氣,然則非是,於是造成了死亡的結果。
前幾年,明尼蘇達北歐隊的金馬歇爾(Jim Marrhall)奮力搶救了一個失球,並且一一擊退那些絆住他的對手, 衝過終點線(達陣)。然而,馬歇爾卻跑錯了球門,為對 方球隊得了一分。[28]
在其他宗教的信徒中,確有心存敬虔的人。但是,敬虔的 態度,並不能使他們的信奉成為真理。他們的信仰,可能會滿 足他們今生的一些訴求,甚至得到內心的平安。但是,他們信 奉的不是真神,故他們的「神祗」絕無能力拯救他們脫離罪惡, 賜給他們永生。因此,如果敬拜的對象錯了,敬虔亦無益,甚 至有害。因為,上帝非常恨惡人們去拜偶像。
對人的罪性及其惡果的深刻揭示,是上帝啟示的重要內容。 罪惡帶來永遠的沉淪,無人倖免。然而,耶和華上帝愛世上所 有的人。「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 祂也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 十:12-13)不分性別、年齡、種族、職業,貧富、貴賤、信仰, 只要願意接受耶穌基督為自己救主的人,他們的罪都能被赦免, 成為上帝的兒女。這是上帝博大精深的愛!筆者耳聞目睹,不 斷有別的宗教的信徒歸向耶穌基督,心裏充滿了感恩。

恩典與公平
有人心中有一個結:「一個做了很多壞事的人,只要一相 信耶穌,就能上天堂;另一個人做了許多好事,僅僅因為不相 信耶穌,就要下地獄。耶穌豈不太武斷、基督教豈不太不公平 了嗎?」這種想法,可以理解;但卻是一個因果倒置的誤解。
從人的眼光看,世人有「好人」、「壞人」之分,但從上 帝看,每個人都是罪人,只有「較好」的罪人和「較壞」的罪人之分而已。只要罪不被除掉,人就不能與上帝和好。按照人 的罪行,每個人都該下地獄。正如主耶穌所教訓的:「所以我 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 罪中。」(約八:24)
地獄不是「施刑室」,不是上帝對人施以酷刑的地方。「地 獄」基本上是一種表示關係的設置。《聖經》說的地獄,是與 上帝的隔絕,與所有認識上帝和愛上帝的人的隔絕。地獄是刑 罰,但不是施刑,不是拷打。地獄的刑罰,是與上帝隔絕。沒 有任何情況比與上帝隔絕、被惡心折磨更痛苦、可怕。對身在 地獄的人來說,地獄之所以為地獄,主要是因為他們與上帝為 敵;與上帝為敵的結果,必然是和人疏遠。人所要受的苦,沒 有比這種刑罰更大的。與上帝永遠地完全隔絕,又與周圍的人 彼此仇視;由此產生另一個惡果,就是敵視自己,被罪疚和羞 恥撕裂內心。地獄是甚麼呢?地獄就是與上帝、與人、與自己 完全的衝突。[29]
《聖經》說:「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 罪 [ 或作審判世人,下同 ],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信祂的人,不 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 他們的罪就是在此。」(約三:17-19)耶穌基督降世為人,在 十字架上被釘死,就是要給人開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一條免下 地獄之路。不信者的罪不是耶穌加給他們的,是他們原本就有 的。拒絕耶穌基督,人就仍生活在罪惡、黑暗之中,就只能與 上帝永遠隔絕。耶穌基督來,並不是把「無辜」的人推到地獄 裏去,而是要賜給世人一條逃離地獄的永生之路。如果有人要 下地獄,是他自己選擇要去的。有人說,地獄的門是從裏面關上的;地獄裏有痛苦和呻吟,卻沒有埋怨和叫屈。 人是上帝按照祂自己的形象和樣式造的(創一:26-27,二:7)。

上帝賦予人自由意志。人可以選擇順服祂,也可以選擇悖 逆祂。上帝尊重人的選擇,允許人對祂說「不!」但是,人也 必須對他們的選擇所帶來的後果承擔全部責任。上帝允許拒絕 他的人,在一個與祂隔絕的環境中生活,正體現了上帝對他們 及他們的選擇的尊重。如果上帝把他們消滅,惟一的好處是不 使他們受永遠與上帝隔絕之苦,但卻沒有體現上帝對他們的自 由意志的尊重。莫爾蘭德(J. P. Moreland)的結論是:「記住, 地獄永遠是人類尊嚴和人有自由選擇價值的紀念碑。它是個隔 離區,神在那裏宣佈兩件重要的事:『我尊重自由選擇,我不 強制人;我十分重視有我的形象的人類,不會絕滅他們。』」[30]
筆者曾寫道:
除此之外,地獄還是彰顯神的榮耀的紀念碑。如第十一章所論,神的救贖只是過程,而不是終極目標。天堂是那些願意接受神的救恩、罪被基督的寶血洗淨的人與神同在的地方,彰顯著神的榮耀(神的慈愛與公義);地獄則是那些拒絕神的救恩、仍被罪污染的人居住的、不得不
永遠與神隔絕的地方,同樣彰顯著神的榮耀(神的聖潔與 威嚴)。[31]
人下地獄,是因為自身的罪,拒絕悔改,是咎由自取。按 照人的本像,每個人都該去地獄。有人上天堂,有人下地獄, 並不是上帝不公平,相反,是上帝的恩典。如果真的要講公平, 耶穌基督就不應該死在十字架上,人人就都應該踏上去地獄的不歸路。上帝可以一個人都不拯救,因為上帝沒有救贖任何人的義務。有人能夠上天堂,完全是上帝的恩典。

沒有聽過福音的人的歸宿
沒有機會聽到福音的人,包括在耶穌基督降生之前去世的 人,在耶穌基督降生之後、但沒有機會聽到福音就去世的人, 以及沒有能力理解福音而去世的人(如,夭折的嬰孩、智力殘 障的人),等等。他們的最終結局如何呢?
先討論沒有能力理解福音的人。 一般有兩種意見。 其一,因為他們也是罪人,既然沒有接受福音,罪沒有被潔淨,所以,他們只能去地獄。 其二,他們沒有接受福音,不是刻意拒絕福音,而是不能明白福音,所以,他們將蒙上帝特別的恩典,赦免他們的罪, 使他們能上天堂。比如,《聖經》記載:並且你們的婦人孩子,就是你們所說必被擄掠的, 和今日不知善惡的兒女,必進入那地。我要將那地賜給他 們,他們必得為業。(申一:39)
又如,當大衛和拔士巴生的第一個孩子死後,大衛說:「孩 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裏去, 他卻不能回我這裏來。」(撒下十二:23)大衛確信他會往孩 子那裏去,即,他相信孩子已到上帝那裏去了;再有,耶穌基 督對孩童的喜愛(太十八:1-6,十九:13-15;可九:36-37,十: 13-16;路九:46-48,十八:15-17)。

第一種意見堅持了「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 我們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羅六:23)的救恩原則。第 二種意見則是仰望上帝的特別憐憫。因為耶穌基督,「道成了 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一: 14)筆者傾向於第二種意見。

沒有聽過福音的人會下地獄嗎?同樣,有幾種不同意見。
首先,有人主張,因為這些人沒有接受耶穌基督的救贖, 所以,都將去地獄。
其次,另有人指出,《聖經》說:「信祂的人,不被定罪; 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三: 18)然而,「未曾聽見祂,怎能信祂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 見呢?......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羅十:14a、17)依照《聖經》的教導,沒有機會聽到福音的人, 不宜被劃定為「不信的人」。不知道,就談不上「信」還是「不 信」;如果有機會聽道,他們中間,可能有人會成為「信祂的 人」。
使徒保羅說: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 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原來在神面前,不 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 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 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 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 或以為非。)(羅二:12-15)

上帝的律法是刻在每個人的心裏的;每個人心裏都有上帝 設置的道德標準。對於沒有機會聽過福音、沒有領受過先知摩 西頒布的上帝的律法的人,他們當中,若有人能按良知行事, 就可以「稱義」,成為上帝的兒女,就能上天堂。
第三種觀點認為,所有的人,包括沒有聽過福音的人,對 上帝都有一定的認知。因為,一方面,上帝通過普通啟示(宇 宙萬物、人心中的道德律、上帝在人類歷史中的作為,等等) 向所有的人啟示祂自己:
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這日到那日 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 聽。它的量帶通遍天下,它的言語傳到地極。(詩十九: 1-4a)。
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箴 廿一:1)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 心裏 [ 永生原文作永遠 ]。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 透。(傳三:11)
我們傳福音給你們,是叫你們離棄這些虛妄,歸向那 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永生神。祂在從前的世代, 任憑萬國各行其道;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 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 喜樂。(徒十四:15b-17)

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 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甚麼,自己倒將生 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祂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 [ 本, 有古卷作血脈 ],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 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 實祂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 就如你們作詩的,有人說:「我們也是祂所生的。」(徒 十七:24-28)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 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 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 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 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 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羅一: 19-23)
普通啟示,讓人知道有造物主,有立法者,和審判者;讓 人知道自己有罪,需要被憐憫和救贖。只是,普通啟示不能讓 人明白自己的罪如何能被赦免。
除了普通啟示,上帝還賜下讓人認識救恩的特殊啟示。在 選民以色列人之外,上帝按照祂的旨意,對一些外邦人也有個 人的、特別的啟示,使他們能認識上帝,或能夠明白上帝在某 件事上的旨意。
舊約時代最著名的例子,是《約伯記》中的約伯。耶和華上帝稱約伯為「我的僕人」,說「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
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伯一:8)。約伯受到撒但的攻擊,家產喪盡、兒女皆亡,但他仍稱頌耶和華:「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一:21)在苦難中掙扎、且遭受朋友非議的約伯,仍信靠耶和華上帝,他說:「我的朋友譏誚我;我卻向神眼淚汪汪。」(伯十六:20)「我願如壯年的時候:那時我在帳棚中,神待我有密友之情。」(伯廿九:4)這卷書的最後五章(卅八~四十二章),耶和華上帝與約伯有長時間對話;約伯降服在上帝的面前,並得到耶和華上帝的賜福。整卷書表明,約伯與耶和華上帝有親密的關係。但是,約伯在「烏斯地」(伯一:1)。「烏斯地」的位置不詳(可能在約旦河以東,或阿拉伯北部),但顯然不在以色列的疆界以內;約伯不是以 色列人。[32]
《創世記》記載:
亞伯蘭殺敗基大老瑪和與他同盟的王回來的時候, 所多瑪王出來,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王谷。又有 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神的 祭司。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神, 賜福與亞伯蘭。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裏,是應當稱頌 的。」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 (創十四:17-20)
在古時,「至高者」、「天上的主」、及「地的創造者」, 是常用來稱呼迦南地的主要神祗的名號。但是,亞伯蘭稱呼的「天地的主,至高的神」是指耶和華(創十四:22)。當麥基 洗德為亞伯蘭祝福後,亞伯蘭將所得的十分之一給了麥基洗德 作為回應。這表明,亞伯蘭承認,麥基洗德是耶和華的祭司; 其祝福是來自耶和華的。[33] 然而,麥基洗德的家世、背景,《創 世記》沒有記載;新約作者說:「他無父,無母,無族譜,無 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神的兒子相似。」(來七:3)麥基 洗德是如何認識耶和華上帝的?《聖經》也沒有講明。有學者 推測:麥氏可能是亞摩利人,透過其傳統,認識了耶和華上帝; 麥氏的祖宗敬拜耶和華上帝,使他從家教中認識了耶和華上帝; 或者,耶和華上帝直接向麥氏啟示,像啟示亞伯蘭一樣。[34]
《創世記》二十章記載,亞伯拉罕遷移到南地,寄居在加 低斯和書珥中間的基拉耳。因他謊稱他的妻子撒拉是他的妹妹, 非利士王亞比米勒要迎娶撒拉為妻。夜間,上帝在夢中告知亞 比米勒,撒拉已是人妻,絕不可玷污她。亞比米勒遵命把撒拉 歸還給亞伯拉罕(創二十:1-18)。
《申命記》廿三章,摩西曉諭以色列人,說:
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 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 候,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又因他們雇 了米所波大米的毗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然 而耶和華你們的神不肯聽從巴蘭,卻使那咒詛的言語變為 祝福的話,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愛你。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 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申廿三:3-6)
巴蘭是當時名聞遐邇的外邦先知、異教術士,能用解夢、觀兆、妖術等,預卜吉凶。[35] 但是,他知道耶和華上帝。當耶 和華上帝臨在、曉諭他以後,祂就遵照耶和華上帝的命令,為 以色列人祝福(詳見《民數記》廿二~廿四章)。
《以斯拉記》記載:
波斯王古列元年,耶和華為要應驗藉耶利米口所說的 話,就激動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下詔通告全國說:「波 斯王古列如此說:『耶和華天上的神,已將天下萬國賜給 我,又囑咐我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為祂建造殿宇。在你們 中間凡作祂子民的,可以上猶大的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 重建耶和華神的殿(只有祂是神),願神與這人同在。凡 剩下的人,無論寄居何處,那地的人要用金銀財物牲畜幫 助他;另外也要為耶路撒冷神的殿,甘心獻上禮物。』」 (拉一:1-4)
作為外邦君王,波斯王古列直接被耶和華上帝「囑咐」, 並成就耶和華上帝的旨意。
新約時代,也有類似的事例,上帝直接眷顧、引領外邦人。 比如,
當希律王的時候,耶穌生在猶太的伯利恆,有幾個博 士從東方來到耶路撒冷,說:「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 在那裏?我們在東方看見祂的星,特來拜祂。」⋯⋯博士 因為在夢中被主指示,不要回去見希律,就從別的路回本 地去了。(太二:1-2、12)

「東方」指何處,並不能確定,有可能是巴勒斯坦東面的 波斯或阿拉伯南部;[36] 但肯定是外邦地區。外邦的「博士」們, 被耶和華上帝引領,專程朝拜耶穌基督,並往返平安。
《使徒行傳》記載,「有主的一個使者對腓力說:『起來! 向南走,往那從耶路撒冷下迦薩的路上去。』那路是曠野」(徒 八:26)。腓力去了,遇見一個埃提阿伯的有權的太監,就對 他講解《以賽亞書》,傳講耶穌基督,使該太監歸主、受洗(詳 見徒八:26-39)。
《使徒行傳》還記載:
在該撒利亞有一個人,名叫哥尼流,是義大利營的百 夫長。他是個虔誠人,他和全家都敬畏神,多多賙濟百姓, 常常禱告神。有一天,約在申初,他在異象中,明明看見 神的一個使者進去,到他那裏,說:「哥尼流!」哥尼流 定睛看他,驚怕說:「主阿!甚麼事呢?」天使說:「你 的禱告,和你的賙濟,達到神面前已蒙記念了。現在你當 打發人往約帕去,請那稱呼彼得的西門來;他住在海邊一 個硝皮匠西門的家裏;房子在海邊上。」向他說話的天使 去後,哥尼流叫了兩個家人,和常伺候他的一個虔誠兵來; 把這事都述說給他們聽,就打發他們往約帕去。
⋯⋯彼得還思想那異象的時候,聖靈向他說:「有三 個人來找你;起來,下去,和他們同住,不要疑惑;因為 是我差他們來的。」於是彼得下去見那些人,說:「我就 是你們所找的人;你們來是為甚麼緣故?」他們說:「百 夫長哥尼流是個義人,敬畏神,為猶太通國所稱讚,他蒙 一位聖天使指示,叫他請你到他家裏去,聽你的話。」(徒十:1-8、19-22)
於是,彼得去到該撒利亞,向哥尼流一家傳講福音,領他 們歸向主耶穌,並為他們施洗(詳見《使徒行傳》第十章)。 親身經歷上帝對外邦人的恩典,彼得感動地說:「我真看出神 是不偏待人;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 (徒十:34-35)
埃提阿伯太監和哥尼流信主,外表看,是腓力和彼得傳福 音結果;其實上,是耶和華上帝對這兩位外邦人的特別眷顧和 引導。在新約時代,主耶穌復活、升天以後,上帝會不會繞過 傳福音的門徒,直接感動、拯救外邦人?《聖經》沒有論述。
肯尼斯鮑和賴瑞慕迪認為:沒有聽過福音的人,對於上帝、 罪、救恩,並不是完全無知的;上帝除了賜下的普通啟示,有時, 會直接向人的心裏說話。[37]

他們寫道: 上帝將依各人所受的啟示而審判。上帝不會因為他 們未曾收受基督福音的信息而判定他們有罪;人們將按照 他們所得到的啟示及他們所明瞭的道德標準而受審判。責 任的程度與啟示的範圍成正比,上帝確實知道一個人得到 多少啟示和他們遵行到甚麼地步。正如同責任有不同的程 度,對那些已受啟示卻拒絕遵行的人,也有不同程度的懲 罰(參見太十一:21-24;路十二:47-48;來二:2-3)。
「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 十二:48)
沒有人全心全意尋求上帝,也沒有人能以好行為來爭 取救恩;若無上帝的恩典,沒有人能找到上帝。但我們仍要自己負責。凡是對所受的啟示報以肯定回應者,將可獲 得引導他們蒙救贖的知識;而輕忽那些啟示的人,就仍在 上帝的震怒之下。[38]
綜上所述,對於沒有機會聽到福音的人的結局,大體有三 種不同的觀點:第一,都不能蒙拯救;第二,依他們是否憑良 知行事而定;第三,視他們得到的上帝啟示及他們對上帝啟示 的回應而定。
相比第一種觀點,第二種觀點似更加平衡,更合情理;但 仔細推敲,這兩種觀點的結論,幾乎是一致的,即,沒有機會 聽福音的人將走向永遠的沉淪。因為,每個人都是罪人;「時 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七:20)正如 猶太人不可能靠行律法稱義一樣,也沒有人能一生一世按著良 知 — 上帝刻在人心中的律法行事。「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 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二:21b)
筆者以為,第三種觀點有較多的經文依據,較為可取。人 得救的根本途徑,是基督徒努力地向各族各方廣傳福音。「耶 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要顯大能幫助向祂心存誠實的人。」(代 下十六:9a)除了賜給眾人的普通啟示外,在特定的境況中, 上帝按照祂自己的心意,也可能直接啟示一些人,並因他們的 順服、悔改而拯救他們。顯然,這樣得救的人不會很多;否則, 主耶穌就不會頒布大使命了。有人問:「孔子、孟子、老子會 不會得救?」筆者的回答是:按照他們的本性、行為,他們不 可能得救;如果他們得到上帝的啟示,並敬畏、順服耶和華上帝, 他們會得救。

猶太人能否得救
有人說,猶太教信仰舊約《聖經》中的獨一上帝;而耶穌 基督與舊約《聖經》中的獨一上帝是同一位上帝;所以,凡是 信猶太教的人,都應該被拯救。情況並非如此的簡單。
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是一個決定性因素。在耶穌基督降世以前,一切敬畏、順服耶和華上帝的人(猶太人及外邦人),都將被救贖(下文還會論述)。耶穌基督降世以後,許多猶太人都歸向了主耶穌。但是,也有相當一部分相信舊約《聖經》中的耶和華上帝的人(主要是猶太人),出於對所盼望的彌賽亞的誤解,拒絕承認耶穌基督就是父神差來的救主,拒絕接受福音,這些人將不會被拯救。因為,主耶穌回答反對祂的猶太人說:「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約八:19)使徒約翰說:「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約壹二:23)所以,拒絕耶穌基督,就是拒絕耶和華上帝。拒絕耶穌基督的人,將走向永遠 的沉淪。[39]
再有,猶太人是耶和華上帝的選民。「他們是以色列人; 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 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祂 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羅九:4-5)使徒 保羅宣告: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恐怕你們自 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 「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 惡。」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 立的約。」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 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因為神的恩賜和選 召,是沒有後悔的。(羅十一:25-29)
對「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的應許,現仍有不同的理解; 鮑會園牧師認為:
今天大多數作者所接納的解釋是將「全以色列」看 著一個整體民族,作為一個民族,整體地來說,他們要得 救。⋯⋯在以色列人蒙恩的時候,不表示以色列人中的 每一個個別的人都是蒙恩的;正如今天是以色列人被丟 棄的時候,也不表示以色列人中的每一個人都是被丟棄 的。⋯⋯
「就要得救」這字是將來時態的動詞。現今是以色列被丟棄的時代,他們的心剛硬,不肯回轉。等到神施恩的時候來到,他們心中的剛硬被除掉,回轉過來,他們便要 得救。[40]
也就是說,因著耶和華上帝的信實、慈愛,特別的憐憫, 以色列民族將來要被上帝拯救。

沒有機會聽福音的人被拯救的途徑
人因著自己的罪性,被罪所捆綁、奴役。沒有人能完全遵循上帝的律法,因此,沒有人能藉行律法而被上帝拯救。上帝 體察人的困境,特差祂的獨生子降世為人,擔當人的罪,替人 死在十字架上,洗淨一切相信祂的人的罪,使他們由罪人變為 義人。所以,新約的作者非常強調「因信稱義」的真理。比如,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 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所以凡有 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 本是叫人知罪。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 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 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 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 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 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 信耶穌的人為義。
既是這樣,那裏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 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麼?不是,仍用信主之法。所以 [ 有 古卷作因為 ] 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 法。(羅三:19-28)
根據子民的領悟程度,耶和華上帝的啟示是逐漸顯明的。 關於三一神的啟示,也是如此。筆者曾寫道:
真神只有一位,但卻有聖父、聖子、聖靈三個位格。關於神自身的這個啟示,神是逐漸向人顯明的。在舊約 時代,為了對抗異教的多神崇拜,神非常強調關於獨一真 神的啟示。「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 主。」(申六:4)這節經文是舊約的精義,猶太人以此 為他們的信經。耶和華是獨一真神,乃是基督教信仰中最 基本的信仰。由於它以「shema」(意為「聽」)一字開 始,所以猶太人的公禱書中有「shema」一篇(恭聽篇), 內容包括《申命記》六章 4-9 節,十一章 13-21 節,和《民 數記》十五章 37-41 節。敬虔的猶太人按照字面(申六:7) 遵行摩西的吩咐,一早一晚,每天將「恭聽篇」誦讀兩遍。
在新約《聖經》中,三一神的啟示就明晰了。首先, 與舊約《聖經》一樣,新約《聖經》強調只有一位真神: 「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 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林前八:4)「身 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 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 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弗四:4-6)
「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兢。」 (雅二:19)等等。同時,新約《聖經》也強調,獨一真 神有三個位格:聖父是神(約六:27;林前八:6;彼前一: 2),聖子是神(約一:1;來一:8-12),聖靈是神(徒五: 3-4)。聖父、聖子、聖靈分工不同,卻是合一、平等的。[41]
在舊約時代,沒有機會聽福音、但被上帝拯救的人,也是 「因信稱義」。也許,他們不知道耶穌基督的名;因為當時還 沒有賜下耶穌基督的名。但他們相信耶和華上帝,在客觀上,也就是相信了耶穌基督,故可因信耶和華上帝而稱義。比如,
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 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 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來十一:7)
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 了稱義的見證,就是神指著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 卻因這信仍舊說話。
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 為神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神喜 悅他的明證。(來十一:4-5)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 十五:6)
《希伯來書》十一章列舉了許多舊約時代信耶和華上帝的 人的名字,如亞伯拉罕和妻子撒拉,子孫以撒、雅各、約瑟、 摩西,妓女喇合,士師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撒 母耳,等等。還有許多因信稱義、被上帝拯救的人,沒有記載 其上。最起碼,先知以利亞也是因信稱義的。在登山變像中, 主耶穌向門徒顯現時,他和摩西也一同顯現(太十七:1-4)。
人的罪不被除去,就不能與上帝和好。那麼,這些沒有聽 過福音、被上帝救贖的人,他們的罪是如何被潔淨的呢?《聖 經》說:「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 罪就不得赦免了。」(來九:22)但是,「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十:4)「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 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 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 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救贖的事。」(來九:11-12)「凡 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 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從 此等候祂的仇敵成了祂的腳凳。」(來十:11-13)這樣看來, 沒有聽過福音而被拯救的人的罪,也是被耶穌基督的寶血所潔 淨的。
可是,這在人的邏輯上有困難,因為時間的順序被顛倒了。 舊約時代,耶穌基督尚未降世、受難,怎能談得上祂的寶血潔 淨那個時代的「因信稱義」的人的罪呢?原來,耶穌基督和祂 的寶血,是超越時間和空間的。人類在時空的限制中,有昨天、 今天、明天,這裏和那裏的區分:今天,不能回到昨天,也不 能進到明天;在這裏,就不能同時也在那裏。但是,耶穌基督 在時空之外,祂無處不在,祂永遠是「現在」。如果耶穌基督 和祂的寶血不能超越時空,祂兩千年前在各各他山流出的寶血, 怎能把當代各方的信徒的罪洗淨呢?只不過,耶穌基督受難在 「前」,當代信徒悔改在「後」,比較容易想通而已。其實, 既然不受時空限制,耶穌基督的寶血,對各個世代(祂受難「之 前」或「之後」)的信徒都有救贖功效。[42]

小結
主耶穌宣稱,「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 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十四:6)祂的代贖和復活,是上 帝的福音的基礎。捨此,任何人的罪都不可能除掉,都不可能與上帝和好。沒有機會認識耶穌基督的人,也有被上帝拯救的; 起碼,舊約《聖經》記載的信心偉人是如此。
沒有聽過福音的人被拯救,不是因他們的行為,而是他們 認識、敬畏、順服耶和華上帝,也是「因信稱義」。這與主耶 穌的宣稱並不衝突。因為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 — 聖子,是耶 和華上帝,是三一神的一個位格。
沒有聽過福音的人中,誰得救,誰不得救,只有上帝清楚, 非人的智慧能夠完全明白。在末日的大審判中,每一個人在造 物主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來四:12-13)。上帝瞭解每個人 的一切真相,也必按公義、真理審判各人(詩九:8;羅二:2)。 沒有機會聽到福音的人的最終歸宿,只能由上帝處理。上帝的 裁決,絕對比任何人公義、公平:該上天堂的,絕不會下地獄; 該下地獄的,絕不能上天堂。
基督徒應該做的,是努力廣傳全備的福音,引導更多未信 者悔改、相信主耶穌,並按主的教導,使他們成為主耶穌的門 徒。有基督徒說:「如果我向一個人傳福音,他不信,這是否 反而害了他?因為他將來再沒有得救的機會了。」基督徒的責 任,是把福音講得清楚、全面;把傳福音的結果交給上帝(林 前三:6-8)。有機會聽福音,人就要對自己對福音的回應負責; 現在的選擇,決定永恆的歸宿。
對非基督徒來說,首要的問題是,自己如何面對耶穌基督, 是信靠祂,還是拒絕祂?有人說:「不如現在不聽福音,這樣, 死後還有得救的機會;如果現在聽了福音,又不信,將來反而 沒有得救的機會了。」上帝是公平的,現在有了機會卻拒絕, 將來還能有甚麼指望?!
還有人說,他的先輩、親屬沒有聽過福音,所以他情願下地獄,與先輩、親屬相聚。筆者以為,這是不必的。前面已 反覆闡明,沒有聽過福音的人的歸宿,只能由上帝定奪。即便 先輩、親屬真的去了地獄,他(們)一定不希望後輩也去(路 十六:27-28)。何況,如果追到地獄去,卻發現自己的親屬並 不在那兒,就追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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