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既是全知、全能的,為甚麼還會後悔?

上帝既是全知、全能的,為甚麼還會後悔?
《創世記》第六章說:「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 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 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 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創六:5-7)全知、 全能的上帝怎麼也會後悔呢?此外,《聖經》又說:「以色列 的大能者,必不至說謊,也不至後悔;因為祂迥非人,決不後 悔。」(撒上十五:29)這豈不是前後矛盾嗎?
《聖經》敘述上帝「後悔」,是文學修辭 中的擬人法,即, 用人的特徵、行為來形容上帝,用人能夠明白的話,向人啟示上帝的心思。人「後悔」,是因為沒有先見之明;為自己做了 事與願違的事,「早知今日,何必當初」,追悔莫及。但是, 上帝是全能的,不會做錯事;上帝是全知的,沒有任何事情的 發生,會讓祂感到驚訝、意外。另一方面,上帝是有知、情、 意的,祂對人類的作為不會無動於衷。祂會為人的義行高興, 為人的惡行憂傷。既然是「擬人」,就不是「真人」。故不能 完全從人非常有限的角度來解釋上帝。[7]
有學者統計,被和合本譯為「後悔」的希伯來 動詞 hacham 的簡單被動式(Niphal),在舊約《聖經》中用出現四十八次; 其中,三十四次的主語是上帝。hacham 的簡單被動式和反身形 (Hithpael),有多種含義:感到憂傷(創六:6);得著安慰 (創卅七:35);發出烈怒(雪恨,賽一:24);收回刑罰(耶 十 八 : 7 - 8 ); 收 回 祝 福 ( 耶 十 八 : 9 - 1 0 ); 懊 悔 惡 行 ( 耶 八 : 5 - 6 ) , 等等。可見,hacham 這個動詞,有兩種極端相反的含義:「感 到痛苦」和「得著安慰」,「發出烈怒」和「收回怒氣」。[8]
除了《約拿書》第三章外,在舊約《聖經》中,凡提到上 帝後悔的經文,都用「耶和華」稱呼上帝;「耶和華」的名稱 是強調上帝與子民的關係。[9] 在這些經文中,只有極少數是上 帝因祂自己做的事「後悔」。[10] 比如:
「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 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耶和華說:『我 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 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創六:5-7)
「我立掃羅為王,我後悔了;因為他轉去不跟從我,不遵守我的命令。」(撒上十五:11)
在 這些經文中,上帝「後悔」的含義是,因著人的悖逆,上帝「心裏憂傷」,或「感到遺憾」。新國際版英文《聖經》(NIV)將這兩處經文的「後悔」都譯為「感 到憂傷」(I amgrieved);2010 年出版的和合本《聖經》(修訂版)則將這兩處「後悔」都譯為「感到遺憾」。「心中憂傷」可指「心如刀割」、「憤怒」,也可指人因犯罪而招致受「苦楚」、 「勞作」,也令上帝「憂傷」;「苦楚」、「勞苦」和「憂傷」原文是同 一個字。[11]提及上帝「後悔」的經文,數絕大多數都是指:因著人的 行為,上帝改變對待人的態度。比如:
「然而,祂聽見他們哀告的時候,就眷顧他們的急 難,為他們記念祂的約,照祂豐盛的慈愛後悔。」(詩一 ○六:44-45)
「或者他們肯聽從,各人回頭離開惡道,使我後悔不 將我因他們所行的惡,想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耶 廿六:3)
「現在要改正你們的行動作為,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 話,祂就必後悔,不將所說的災禍降與你們。」(耶廿六: 13)
「猶大王希西家和猶大眾人豈是把他治死呢?希西家豈不是敬畏耶和華、懇求祂的恩麼?耶和華就後悔,不 把自己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若治死這人,我們就作了大 惡,自害己命。」(耶廿六:19)
「你們要撕裂心腸,不撕裂衣服,歸向耶和華你們的 神;因為祂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 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或者祂轉意後悔,留下餘福,就 是留下獻給耶和華你們神的素祭和奠祭,也未可知。」(珥 二:13-14)
「蝗 蟲吃盡那地的青物,我就說:『主耶和華阿,求 祢赦免,因為雅各微弱,他怎能站立得住呢?』耶和華就 後悔說:『這災可以免了。』主耶和華又指示我一件事: 祂命火來懲罰以色列,火就吞滅深淵,險些將地燒滅。我 就說:『主耶和華阿,求祢止息,因為雅各微弱,他怎能 站立得住呢?』耶和華就後悔說:『這災也可免了。』」 (摩七:2-6)
「他又使人遍告尼 尼微通城,說:『王和大臣有令, 人不可嘗甚麼,牲畜、牛羊,不可吃草,也不可喝水。人 與牲畜,都當披上麻布,人要切切求告神。各人回頭離開 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或者神轉意後悔,不發烈 怒,使我們不至滅亡,也未可知。』於是神察看他們的行 為,見他們離開惡道,祂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 們了。」(拿三:7-10)有學者還特別列出《耶利米書》一段經文:
「我何時論到一邦或一 國說,要拔出、拆毀、毀壞; 我所說的那一邦,若是轉意離開他們的惡,我就必後悔, 不將我想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我何時論到一邦或一國 說,要建立、栽植;他們若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不聽從 我的話,我就必後悔,不將我所說的福氣賜給他們。」(耶 十八:7-8)
這裏,神竟然預先聲明祂會後悔!從來沒有人預先聲明會 後悔的。[12] 這再次表明,上帝的「後悔」與人的「後悔」,含 義不同;不能單從人的感情去推測上帝的感情。
上述經文清楚顯示,上帝的「後悔」是指上帝因著人自身 的行為,改變祂對人的態度:當人悖逆、行惡時,上帝會收回 祝福、降下災禍;當人轉離惡道、聽從上帝時,或當先知切切 懇求上帝赦免時,上帝會收回災禍、賜下祝福。
與此同時,一些經文又顯明上帝「不後悔」,比如,
「神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 (民廿三:19)
「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至說謊,也不至後悔;因為 祂迥非世人,決不後悔。」(撒上十五:29)
「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照著麥基洗德 的等次,永遠為祭司。』」(詩一一○:4)

「因此,地要悲哀,在上的天,也必黑暗;因為我言 已出,我意已定,必不後悔,也不轉意不做。」(耶四: 28)
「我耶和華說過的,必定成就,必照話而行,必不返 回,必不顧惜,也不後悔。人必照你的舉動行為審判你。 這是主耶和華說的。」(結廿四:14)
「我必救贖他們脫離陰間,救贖他們脫離死亡。死亡 阿!你的災害在那裏呢?陰間哪!你的毀滅在那裏呢?在 我眼前決無後悔之事。」(何十三:14)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列祖惹我發怒的時候, 我怎樣定意降禍,並不後悔。』」(亞八:14)
上述經文提到上帝「不後悔」,是指祂的旨意、祂的慈愛、 憐憫、公義、聖潔的本性,決不改變。
上帝的「不後悔」與「後悔」,看似矛盾,實則不然:
義 人若轉離義行而作孽,照著惡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 而行,他豈能存活麼?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紀念;他 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惡死亡。你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 以色列家阿,你們當聽,我的道豈不公平麼?你們的道豈 不是不公平麼?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死亡,他是因所 作的罪孽死亡。再者,惡人若回頭離開所行的惡,行正直 與合理的事,他必將性命救活了。(結十八:24-27)

當以色列人悖逆、行惡時,上帝一定要收回祝福,降下災 禍;否則,就有違祂的公義、聖潔。當祂的子民離惡向善時, 上帝定會止住怒氣,賜下祝福;否則,就與祂的慈愛、憐憫相悖, 祂藉以色列人拯救人類的旨意也不能實現。所以,上帝的「後 悔」(祂按人的行為改變對他們的態度),正是為了上帝的「不 後悔」(祂的本性和旨意永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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