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裏來」?

《撒母耳記上》記載:
撒母耳就用角裏的膏油,在他諸兄中膏了他。從這 日起,耶和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衛。撒母耳起身回拉瑪去 了。耶和華的靈離開掃羅,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裏來攪亂 他。掃羅的臣僕對他說:「現在有惡魔從神那裏來攪亂你。我們的主可以吩咐面前的臣僕,找一個善於彈琴的來,等 神那裏來的惡魔臨到你身上的時候,使他用手彈琴,你就 好了。」⋯⋯從神那裏來的惡魔臨到掃羅身上的時候,大 衛就拿琴用手而彈,掃羅便舒暢爽快,惡魔離了他。(撒 上十六:13-16,23)
次日,從神那裏來的惡魔,大大降在掃羅身上,他就 在家中胡言亂語。大衛照常彈琴,掃羅手裏拿著槍。掃羅 把槍一掄,心裏說:「我要將大衛刺透,釘在牆上。」大 衛躲避他兩次。(撒上十八:10-11)
從耶和華那裏來的惡魔,又降在掃羅身上(掃羅手裏 拿槍坐在屋裏),大衛就用手彈琴。掃羅用槍想要刺透大 衛,釘在牆上;他卻躲開,掃羅的槍刺入牆內。當夜大衛 逃走躲避了。(撒上十九:9-10)
惡魔怎麼會從上帝那裏來呢?上帝剛剛讓先知撒母耳膏抹 了大衛、要大衛接續掃羅作王,怎麼又會一再派惡魔驅使掃羅 去殺害大衛呢?如果從上帝那裏來的惡魔使掃羅要殺大衛,那 麼,掃羅的這一惡行,又該由誰負責呢?
這個問題涉及面較廣,可以從以下幾方面來思考。
第一,「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裏來」似不應理解為「耶和華 差遣惡魔來」。這有兩個理由。首先,是惡魔激動掃羅槍殺大衛。 掃羅自己也承認他殺大衛是惡行。掃羅追殺大衛時,大衛本有 機會殺死掃羅,但他卻沒有傷害掃羅。故此,掃羅對大衛說:「你比我公義;因為你以善待我,我卻以惡待你。」(撒上廿四:17)但耶和華上帝不試探人,不會誘使任何人行惡。正如經上 所說:「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被 惡試探,祂也不試探人。」(雅一:13)[28] 其次,大衛是上帝 揀選的以色列未來的君王,上帝不可能藉掃羅的手殺害他。
第二,有人主張,「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裏來」可理解為「耶 和華容許惡魔」。這種解釋,有類似的經文為依託,比如: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回到埃及的時候要留意,將我 指示你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面前,但我要使 [ 或作任憑。 下同。] 他的心剛硬,他必不容百姓去。」(出四:21)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把你從埃及地領上來;你要 大大張口,我就給你充滿。無奈我的民不聽我的聲音,以 色列全不理我。我便任憑他們心裏剛硬,隨自己的計謀而 行。(詩八十一:10-11)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 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 作陰毒 ];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饞 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 [ 或作被神所憎惡的 ]、侮慢人 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 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 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 人去行。(羅一:28-32)
當埃及法老心裏剛硬、藐視耶和華上帝時,耶和華就容許他心裏剛硬,以便彰顯獨一上帝的大能。當以色列民悖逆上帝、 或外邦人故意不認識上帝時,耶和華就任他們憑邪僻、昏暗的 心而行,以致將面對上帝更嚴厲的審判。掃羅一再違抗上帝的 命令,導致耶和華廢棄他作以色列的王。耶和華的靈離開了他; 上帝就任憑或容許惡魔去攪亂他。上帝的恩典和眷顧既不能臨 到,就只能任憑惡魔攪擾了。[29]
第三,如果「惡魔從耶和華那裏來」可理解為「耶和華容許惡魔」,為甚麼經文不直接使用「容許」這個希伯來字(例如,撒上十八:2,廿四:7)呢?有學者指出,「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裏來」的表述方式,顯示了舊約的歷史觀:1)耶和華是獨一上帝,對宇宙萬物有絕對的統治權,惡魔只能在上帝允許的範圍內活動;2)在歷史中,上帝要保全屬祂的人,並藉他們使萬 國得福。[30]
「惡魔從耶和華那裏來」的表述,是不讓人們產生誤解, 以為掃羅悖逆上帝後,上帝就失去了掌管能力,只能無可奈何 地坐到一邊,「容許」或「任憑」惡魔去攪亂掃羅。這個表述 也要告訴外邦人,以色列第一個王的失敗,又被惡魔攪擾,不 是迦南的神靈得勝了;上帝子民的前途和人類的歷史,仍掌握 在耶和華上帝手中。「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裏來」的「從......那 裏來」的原文,是「有關」的意思,不一定指地點。「有惡魔 從耶和華那裏來」可以理解為「耶和華管轄的惡魔」,是上帝 對歷史的絕對掌管的「直接語法」。[31]
《聖經》還有類似的例子。比如,《撒母耳記下》廿四章 1、 10 節記載:「耶和華又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激動大衛,使他吩 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大衛數點百姓以後,就心 中自責,禱告耶和華說:『我行這事大有罪了。耶和華啊,求祢除掉僕人的罪孽,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既是耶和華激 動大衛數點百姓,為甚麼大衛卻說數點百姓是「大有罪了」呢? 後來的經文解開了謎團:「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 數點他們。」(代上廿一:1)真正激動大衛數點百姓、犯了大 罪的,是撒但。「耶和華......激動大衛」(撒下廿四:1)可解 讀為「耶和華管轄的撒但......激動大衛」。[32]
第四,關於耶和華上帝與惡魔的關係,須說明兩點。
首先,耶和華上帝與惡魔的關係,不是像多神宗教中那種 善、惡平等對立、勢均力敵、平分秋色的二元論的關係。耶和 華上帝與惡魔的關係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關係。福音書記載, 當主耶穌來到被鬼附的人前時,污鬼就喊著說:「神的兒子, 我們與你有甚麼相干?時候還沒有到,你就上這裏來叫我們受 苦嗎?」(太八:29)《啟示錄》記載,使徒約翰聽見天上有 大聲音說:「所以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們都快樂罷!只是地 與海有禍了!因為魔鬼知道自己的時候不多,就氣忿忿的下到 你們那裏去了。」(啟十二:12)可見,在上帝審判魔鬼的日 子到來之前,上帝允許魔鬼在一定範圍內活動。但惡魔的最終 結局是:「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裏,就是獸 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 二十:10)
其次,耶和華上帝是造物之主,祂以外的任何存有(包括 惡魔),都是受造之物。有人因此推論說:「所以,魔鬼也是 上帝創造的!」但這只是人的邏輯。人的邏輯有用,卻有限, 必須接受上帝的啟示的檢驗和矯正。在前面引用的經文(撒上 十二~十六)中,「惡魔」的「魔」和「耶和華的靈」的「靈」, 在原文是同一個字。所以,「惡魔」直譯是「惡的靈」;而「惡的靈」與「耶和華的靈」在經文中是相對立的,「惡的靈」代表邪惡勢力。[33] 耶和華上帝「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壹一:5),祂不說謊(撒上十五:29),祂聖潔、公義,祂「必不作惡」(伯卅四:12);而惡魔是「管轄這幽暗世界的」(弗六:11-12),是「說謊人的父」(約八:44),是「從起初就犯罪」(約壹三:8)。所以,耶和華上帝不可能是惡魔(或任何惡) 的創造者。[34]
世人都是罪人,都是受造之物;但人們不能因此說:「上 帝創造了罪人。」創造之初,按上帝的形象和樣式造的人,上 帝看著「甚好」(創一:31)。因著始祖對上帝的悖逆,罪「從 一人入了世界」(羅五:12),世人就都犯了罪。所以,上帝 創造了人,卻沒有創造罪人。同理,雖然關於惡魔的起源,《聖 經》沒有明晰的啟示,但可以肯定地說,惡魔是受造物,但不 是上帝直接創造的受造物。
第五,如果掃羅因受了惡魔的攪亂而要殺大衛,掃羅還須 為自己的惡行負責嗎?答案是肯定的。在《出埃及記》中,「法 老 心 裏 剛 硬 」出 現 了 十 次( 七:1 3 、1 4 、2 2 ,八:1 5 、1 9 、3 2 ,九: 7、34、35,十三:15),「神使法老心硬」也出現了十次(四: 21,七:3,九:12,十:1、20、27,十一:10,十四:4、8、 17)。除了兩次上帝預言「神使法老心硬」(四:21,七:3) 外,耶和華上帝降頭五災時,都是「法老心裏剛硬」,越降災, 他心越硬;從第六災(瘡災)起,才是「神使法老心硬」。也 就是說,「法老心裏剛硬」在先,「神使法老心硬」在後。[35] 上帝使法老心硬,以便在埃及地降更多的災禍,使法老受罰並 最後降服下來。這被稱之為「法定裁決性的剛硬」或「審判性 的剛硬」(judicial hardening),將以被剛硬者的受罰而告終。[36]

掃羅的情況也相似。是他首先屢次違背上帝的律法,擅自 獻祭(撒上十三:12-13),違令不滅絕亞瑪力的人、畜(撒上 十五:20-23)。所以,耶和華上帝廢棄他作王,耶和華的靈離 開了他,這才導致惡魔去攪亂他。再者,面對惡魔的攪亂,人 的反應是不同的。[37] 約伯被惡魔攪亂,財產頓失、兒女喪盡、 全身長瘡;但約伯卻仍稱頌耶和華的名,不以口犯罪(伯一: 1-22,二:1-10)。可是,掃羅本來就嫉妒百姓對大衛的讚揚, 對大衛心生敵視和仇恨。惡魔的攪亂,只是激發他把仇視的心 態變成槍殺的行動罷了。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但各人被試探, 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牽引誘惑的。」(雅一:14)掃羅對耶和華 的悖逆,致使惡魔臨到;他經不住惡魔的試探,要殺大衛,是 他對大衛的嫉恨引發的。所以,在用槍刺殺大衛的事件上,掃 羅有不可推諉的責任。
順便提一句,常有人問: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會不會被邪靈 攪擾?神學上仍有爭議。有人認為不會:「有聖靈進駐,哪有 邪靈活動的空間呢?」但實際情況是,重生的基督徒是可能被 邪靈攪擾的。當基督徒陷在罪裏、又拒不認罪、悔改時,尤其 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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