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綿羊和山羊的比喻— 人可以靠善行得救嗎?

當人子在祂榮耀裏,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 祂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們分 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 邊,山羊在左邊。
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 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 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住我; 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 裏,你們來看我。」義人就回答說:「主阿!我們甚麼時 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甚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 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 在監裏,來看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 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 我身上了。」
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詛咒的人,離開 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因為我 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 ;我作客旅, 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 在監裏,你們不來看顧我。」他們也要回答說:「主阿! 我們甚 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 或病了,或在監裏不伺候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 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 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這些人要往永刑裏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裏去。(太廿五:31-46)
從表面上看,這個關於審判的比喻,意思很明顯的。但實 際上,《聖經》學者對這個比喻,一直有不同解讀。一般都同意, 這是比喻主耶穌在榮耀中再臨時所要施行的審判。但是,關於 這個審判的時間、地點和對象,學者卻有不同看法。[50]
「末世論」中,關於教會被提和千禧年,有不同觀點。按 照「教會災前被提」和「前千禧年觀」(基督在千禧年之前再 臨),末日要發生的事的順序是:[51]
教會被提地上七年大災難基督再臨千禧年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新天新地
但是,有學者則主張,教會是在大災難當中或以後被提, 基督再臨是在千禧年以後(後千禧年觀),或者,根本沒有「千 禧年」(無千禧年觀)。
這個比喻中,審判的對象是「萬民」,即,列國、萬邦。 但是,上述的不同觀點,直接影響了對比喻的解釋,比如:
按照前千禧年觀,這個審判是決定誰可以進入千禧年國度; 按照無千禧年觀,這個審判是決定誰進入永生,誰進入永刑。
按照「教會災前被提」的觀點,主耶穌再臨之前,所有的 基督徒已經被提到半空中與主相遇,所以,地上存留的「萬民」, 「綿羊、山羊」都可能是尚未信主的外邦人;按照「教會災後 被提」的觀點,「綿羊、山羊」則應在真、假基督徒和外邦人 之中。
「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中的「我這弟兄」又是指 誰呢?如果教會在災前被提了,則「我這弟兄」似應是指上帝的子民— 猶太人;如果教會在災後才被提,那麼,「我這弟兄」 則指基督徒和猶太人。[52]
筆者持「教會災前被提」和「前千禧年觀」。
儘管有這些不同,但對「綿羊山羊」比喻的解釋,仍有一 個基本共同點:這些「綿羊」、「義人」所做的,是對在大災 難中遭受敵基督迫害的上帝的子民的救助。
在大災難中,上帝的子民將遭到敵基督的逼迫,身心靈遭 受深沉的痛苦。這些義人對上帝的子民做的六件事,提供吃、 喝、穿、住、護病、探監,可謂是雪中送炭,是極為必須和非 常寶貴的。他們這樣做,不僅要付出很多,而且要冒著被敵基 督迫害的巨大危險。看看今世,當人受到權貴的誣陷、威逼時, 許多朋友都會立刻與之劃清界限,以圖自保;私下同情、幫助 者,會有其人;但敢於公開支持、為之鳴不平者,就鳳毛麟角 了。在這個比喻中,「綿羊」為上帝的子民提供吃、喝、穿、 住,甚至護病,都有可能掩人耳目、行在背地裏;然而,「探監」 卻只能是公開的行為了。所以,他們的行動,絕非單單出於對 世人的惻隱,而是對敵基督的公然抗爭,是出自對上帝的敬畏、 倚靠,出於對基督再來審判世界的盼望,和對上帝將最後消滅 撒但的信心。筆者曾寫道:
「因信稱義」的「稱義」的意思是,「神赦免並接納 相信的人。」也就是說,因著人對神的信,神不再看他們 是罪人,而看他們是義人,算他們是義人;人在被神稱義 的同時,也得救了。早在獻以撒的三十年前,亞伯拉罕就 在神的眼中被看為義人、得救了。所以,當雅各說「我們 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麼」(雅二:21)的時候,這「因行為稱義」的「稱義」 不是「因信稱義」的在神面前的被「稱義」,而是亞伯拉 罕藉著獻以撒的行為,向世人表明,他是一位相信神、順 服神、已經在神面前稱義、得救的人,是在人面前顯示他 已被神「稱義」。所以雅各說,亞伯拉罕把以撒獻在壇上 的行為,「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 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雅二:23)可見, 雅各也清楚地表明,亞伯拉罕因信稱義、得救在先,獻以 撒在後。妓女喇合也是如此。她因信「耶和華你們的神, 本是天上地下的神」(書二:11)而稱義、得救;進而, 她用「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參見《約 書亞記》第二章)的勇敢行為,向世人表明,她已是一位 在神的眼中被稱為義的人了。[53]
丁良才(F. C. H. Dreyer)說得好:「綿羊和山羊的比喻, 當然不是討論得救的條件,而是討論等候基督再來的應有行
為。」[54]
像亞伯拉罕和妓女喇合一樣,這個比喻中的義人,不是因 善行而得救;相反,他們的好行為,表明他們是願意相信、倚 靠上帝的人。那些在大災難中對受難的上帝的子民不伸出援手 的人(山羊),是仍不相信上帝的人,其結局就是與上帝的隔絕, 永遠的沉淪。
總之,綿羊山羊的比喻,宣揚的不是靠善行得救,仍是「義 人必因信得生」(羅一:1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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