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源学或语源学(Etymology)是一门研究单字的根源及其发展的学科。[i] 了解一个单字的起源和构成成分,对于了解它的含义是很有帮助的。在整本《圣经》中,约有1,330个字只出现过一次,约有500个字只出现过两次。[ii] 对《正经》中这些罕见的字,词源学的研究更显重要。
比如,“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后3:16)中的“神所默示的”(qeovpneusto" theopneustos)一词,在新约《圣经》中仅出现这一次。它是由“神”(qeo;")和“吹气”(pne;w pneo\ 或 pneu´mw pneuma)组成的,可直译为“神所吹气的”,表明《圣经》作者所写的,不代表他们自己,而是出自神之口。[iii] 又如,英文字“hippopotamus”(河马)是由两个希腊字组成的:“i{ppo"”(hippos,马)和“potamó"”(potamos,河)。[iv] 中文也类似。例如,“家”是房屋下面有一头猪,可见猪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安”是房屋下面有一个女人,说明远古时期,女人的地位是很高的。[v]
但是,运用词源学寻找单字的意义,需特别谨慎。这有几方面的原因。
首先,不少人都以为,一个字的字根有一种基本含义,无论怎样组合,它都具有字根的意思。其实,这是一种误解。[vi] 有些字,当它们经过组合后,其本来的含义就完全改变了。最著名的例子有:“dandelion”(蒲公英)源自法文“dent de lion”,解作“狮子的牙齿”;“broadcast”(广播)的原意是“casting it abroad”(撒种时广泛地扔出去);[vii]“butter”(奶油)加上“fly”(苍蝇)不是“奶油的苍蝇”,而是“蝴蝶”(butterfly);“pine”(松)加上“apple”(苹果)变成了“pineapple”(菠萝)。中文亦然。“钢”加“笔”是“钢笔”而不是“钢的笔”;“黄”加“瓜”是“黄瓜”而不是“黄色的瓜”;“冬”加“瓜”是“冬瓜”而不是“冬天的瓜”;“马尾巴”加“草”是“马尾巴草”而不是“马尾巴的草”;等等。[viii] 奥斯邦还引用了巴尔(James Barr)举的一个例子。希伯来文“面包”(lehem)和“战争”(milhamâh)的词根是相同的,但两者一点关系都没有。巴尔问道:“难道要说,战争是为面包而打,或面包是供应战争的必需品吗?”[ix]
其次,语言是在不断发展的,词义也在不断的演化之中。所以,一个词原来的意思不一定也是现在的意思。比如,英文“nice”一字,十三世纪有“愚蠢”、“笨”的意思;十四世纪变为“荒唐”之意;十五世纪为“腼腆”、“羞怯”;十六世纪则是“微妙”、“精确”的意思;现在,它是“美好”、“令人愉快”等意思。这与它所起源的拉丁字“nescius”(“简单”或“无知”)的意思已相去甚远了。[x] 黄朱伦说,诸葛亮在《出师表》中,自称“卑鄙”:“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於草庐之中”。究其原意,“卑”和“鄙”是指一个人地位低下,见识平常。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卑鄙”一词产生了意义延伸,特指道德低下了。[xi]
因此,在字义的解释上,要小心避免犯“以今溯古”或“以古论今”的错误。常被学者引用的一个例子是,有人把“神的大能”(罗1:16)解释为“神的炸药”;因为从英语看,dynamite(炸药)源自duvnami"(dynamis,意指“能力”、甚至“奇事”)。但当保罗用 duvnami" 这个字时,恐怕不会想到“炸药”,因为在那个时代尚无炸药。再说,神使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大能、改变信徒生命的大能与炸药的爆炸力、破坏力是毫不相干的。[xii]
总之,词源学有其重要性,但却不可过分依赖它。
[i] 参见:Roy B. Zuck著,《基础解经法》,杨长慧译(香港:宣道出版社,2001年2版),第122页;Grant R. Osborne著,《基督教释经学手册》,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9年),第100页。
[iii] 参见:潘秋松著,《解析式新约经文汇编》,美国麦种传道会,2002年,第308,835页;Fritz Rienecker(原著),Cleon Rogers修订,高陈宝婵编辑,《新约希腊文精华》,第8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