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即文学体裁(literary genre)。“genre”(体裁)为法文字,源於拉丁文“genus”,意思是“种类”(是生物分类学的一个分类单位“属”),在文学上则是指具有特定形式和内容的写作类别或种类。[i]
《圣经》是举世无双、集各种文体之大成的文学巨著。
但《圣经》不是单纯的文学著作,更是神的启示。[ii] 由于一些批判学者只把《圣经》当做一般的文学著作,用《圣经》的不同文体来否定《圣经》的真实性,否定《圣经》的权威,因此,一提到《圣经》的文体,有人就心存疑虑。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应该看到,神藉着多种多样文学形式对人说话;各种文体是神用以传达祂的启示的方式,在神的启示中扮演了积极的角色,是《圣经》有机体的一部分。《圣经》中的文学技巧与其神学、道德、历史等是和谐的,与《圣经》的真实性、无误性是没有冲突的。因此,不必一提《圣经》的文体,就谈虎变色。[iii] 克莱茵等这样写道:
《圣经》的内容充满了惊险、幽默和美感。《圣经》是一部优美的经书。神将这些奇妙的信息给予我们,显然是要我们享受!神的信息以各类高度精湛的文学形式呈现在我们面前,我们很难不去欣赏《圣经》的各类文学特质和神髓。我们虽然不会把《圣经》的价值局限为伟大的文学作品,不过许多人承认“《圣经》是文学”,并且阐述它的精湛写作技巧,是十分适当的。
读者欣赏《圣经》记述的约瑟和众兄弟的精妙布局,也佩服拿单巧妙地用简单的比喻提醒大卫王。他们欣赏美妙的诗篇,也喜欢耶稣的比喻。《圣经》的各类文学体裁 -- 旧约的历史记载、奇特的末世预言、论述严谨的书信、《希伯来书》的巧妙立论 -- 都激发和吸引了我们的兴趣。《圣经》本身已能启发我们的理性思考和感性享受。它邀请我们欣赏它各方面的美感。不过最重要的是,《圣经》的美感及其让人得到的喜乐,把那位默示它的神的荣美和属性反映出来了。《圣经》藉着它的美感来颂赞神,正如众星和天体称颂神的荣美一样(《诗篇》十九篇)。[iv]
事实上,识别《圣经》的文体,对正确诠释《圣经》是很重要的。苏克指出,《芝加哥释经学宣言》(Chicago Statement on Biblical Hermeneutics)的二十五项条文中,有四条是与文体有关的:
“我们肯定:《圣经》藉着多样的文学形式,用语言向我们讲明神的真理”(第十条)。“我们肯定:注意《圣经》不同部分的文体、形式及风格,是正确释经的必要条件,因此我们看重体裁批判,视之为研究《圣经》的学科之一”(第十三条)。“我们肯定:《圣经》虽然运用许多恰当的文学形式来记载事件、讲论及话语,然而均符合历史事实”(第十四条)。“我们肯定:必须按照字面或惯常的意思来解释《圣经》。按字面的意思就是按文法、历史的意思,即是按作者所要表达的意思来解释。字义解释包括考虑《圣经》中所有的修辞手法和文学形式”(第十五条)。[v]
蓝姆将文体分为三个范畴。1)象征性语法:用一个片语或句子,表达超出普通字面意义的意思。如明喻、暗喻、借喻、夸张、反语、拟人、双关语等;2)较大的文体类别,如比喻、寓言等;3)《圣经》的每卷书,都属于一种更广泛的文体类别,如律法属、历史书、先知书、智慧书等。[vi] 篮姆讲的第一类,就是修辞:“运用词或短语,表达超出字面和自然的意思。”[vii] 本章主要论及各经卷所属的文体;第一、二类文体将在以后的章节讨论。
[iii] 参见:Bernard Ramm著,《基督教释经学》,詹正义译(美国加州:美国活泉出版社,1989年),第129页;梁洁琼著,《如何研读旧约》,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2002年,第186-1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