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的上下文是指经文前后的几个段落。了解这些段落的主题(theme)和结构(structure),对理解节经文是很有帮助的。主题就是中心思想。结构则是了解经文之间是如何被联结起来的,所研究的经文如何由上文引出,又如何为下文铺设,等等。结构可按时间次序(chronologically)铺陈;也可根据主题的连续性(thematic continuity)铺陈,即按主题把类似的时间或材料编排在一起;但很多时候经文是按逻辑次序(logical order)编排的。克莱茵等列举了引子、说明、例证、延续、引申、结论等十九种逻辑次序的结构模式。
[i]
罗伯森(Robertson)说:“解释《圣经》的第一步是,不要去管经文的分章分节。”
[ii]
因为原文并未有分章节,经文的章节是后人划分的。
曾霖芳曾以《十三年无善可陈》为题,讲过一篇道,所用的经文是,《创世纪》十六章十六节 “夏甲给亚伯兰生以实玛利的时候,亚伯兰年八十六岁。”和十七章一节“亚伯兰九十九岁的时候,…”。按原文,这两节经文是前后相连的,但这两节经文的时间却相距十三年!在这十三年中,亚伯兰可能作了许多事情。但因他不信靠神,要用自己的方法作万国之父,所以,在神的眼中,亚伯兰这十三年,无事值得纪念。如果这两节经文按章节的划分孤立地读,就不容易看到这样的亮光。
[iii]
不过,像《箴言》这样的文体,许多经文都是自成一体,彼此没有紧密地联系。这种文体就不宜使用紧接的上下文的释经方法。
现举几个按紧接的上下文解经的例子。
例一,“祂曾救我们脱离那极大的死亡,现在仍要救我们,并且我们指望祂将来还要救我们”(林后1:10)。曾霖芳写道,他曾听过许多传道人以“完全的救法”为题,讲这一节经文。过去的救恩:“祂曾救我们脱离那极大的死亡”,使我们因信得生;现在的救恩:“现在仍要救我们”,救我们脱离罪的诱惑;将来的救恩:“并且我们指望祂将来还要救我们”,我们切盼主耶稣再来。这样讲道,听来让人感动,令人佩服。但是,如果联系上下文,不难发现,这是错解了经文:
我们把全段经文细心地读一读,才发现第十节并不是指完全的救恩,显然地错用经节了。说得好听一点,不过是借用那节圣经,迎合所要讲的道。这样即使讲得好,也不能算为准确。
看第八、九节,保罗告诉哥林多教会的弟兄们,他们从前在亚西亚遭遇苦难,被压太重,力不能胜,以致连活命的指望都绝了,自己也断定是必死的,只有专靠那叫死人复活的神,竟然转危为安。所以保罗在第十节说:“祂曾救我们脱离那极大的死亡”。现在即使在万难中,当然祂“现在仍要救我们”。前途虽是危机四伏,“我们指望祂将来还要救我们”。保罗如此深信,果然在《使徒行传》的记录中得到证实。其实,《哥林多后书》第一章从第三节至十节,都是论及苦难的道,并非讲“完全的救法”。读者当避免这种借题发挥的解释法。只有按“正意分解神的道”,才算“无愧的工人”(提后2:15)。
[iv]
例二,“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4:13)。这里的“凡事”是指什么呢?这个“凡事”不可能没有限度的,,如,人不可能从地球跳上月球,人不可能点石成金,等等。一般解经家将它解释为:“基督会加力量给信徒,去做神要他做的所有事情。”卡森指出,这种解释符合《圣经》真理,但对上下文的考量不够。此节经文的上文是:“我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饥饿,或缺乏,随事随在,我都得了秘诀”(腓4:12)。所以,卡森认为,“这段经文的‘凡事’,是指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都很知足。不论是什么环境,靠着基督所加的力量,保罗都十分满意。”这应了一句老话:“一段没有前后文的经文,成了证道的讬辞。”(a text without a context becomes a pretext for a prooftext)
[v]
例三,“耶稣又对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有尝死味以前,必要看见神的国大有能力临到。’”(可9:1)“神的国大有能力临到”究竟是指什么?
这节经文的上文是:“凡在这淫乱罪恶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人子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可8:38)。这显然是指主耶稣的第二次降临。那么,“神的国大有能力临到”有可能是指主的再临。这样的解释,在逻辑上是讲得通的;只是,不符合事实,因为当时听道的人,没有一个人到现在还活着。
再看这节经文的下文:“过了六天,耶稣带着彼得、雅各、约翰,暗暗的上了高山,就在他们面前变了形像”(可9:2)。
学者们对“神的国大有能力临到”,有两种解释,一是指主耶稣的登山变像,二是指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得胜、复活,以及五旬节圣灵的浇灌和福音的遍传。但多数学者认为“神的国大有能力临到”是指主耶稣的登山变像。主要的根据有两方面。第一,登山变像是紧接的下文;第二,使徒彼得也是把主耶稣的大能和再临与祂的登山变像联在一起的:
我们从前,将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大能,和祂降临的事,告诉你们,并不是随从乖巧捏造的虚言,乃是亲眼见过祂的荣威。祂从父神得尊贵荣耀的时候,从极大的荣光之中,有声音出来向祂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我们同祂在圣山的时候,亲自听见这声音从天上出来。(彼后1:16-18)
[vi]
例四,“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加5:4)。“从恩典中坠落”是什么意思呢?有人说,这表明,已经得救、站在恩典中的人,也可能失掉恩典、失去救恩。如果联系上下文,就可以清楚看出,这并不是保罗的意思。
“坠落”(ejxepevsate)是动词 ejxepiptw(ekpipto)的第二简单过去式主动直说语气,原指花朵的凋落,后指事物的脱落。“从恩典中坠落了”就是“从基督恩典的范围脱离了”。
[vii]
按上文,保罗对加拉太的信徒说:“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加5:2)。这并不是说,凡受了割礼的人,都得不到基督的救恩了。因为,一切犹太信徒都曾受过割礼,保罗自己也曾受过割礼(腓3:5),又曾为提摩太行割礼(徒16:3)。保罗在这里提到割礼,是因为有些假师傅对加拉太的信徒说,光靠“因信称义”还不够,必须加上受割礼,才能得救。即,把受割礼作为被称义的条件之一,把“行律法”加在得救的条件上,在基督的救恩之外再加上人的行为。
[viii]
在保罗看来,相信必须行割礼才能称义,那无异是认为只有守全律法才能称义,所以他说:“我再指着凡受割礼的人确实地说,他是欠了全律法的债”(加5:3)。要靠行律法称义,就是与基督隔绝,与神的恩典无份了。冯荫坤引用一位学者的话说,从逻辑看,是一个观念排斥了另一个观念;就经历而论,是一个经历摧毁了另一个经历。在称义这件事上,若非“全凭恩典”,就是“不得称义”。要靠恩典就不能凭割礼,凭割礼就不能靠恩典。“靠恩典”与“凭律法”,二者之间,绝无妥协的余地。
[ix]
当然,保罗并没有说,加拉太的信徒是靠律法称义的犹太律法主义者。因为他们是“靠圣灵入门”(加3:3)、靠着神的恩典称义、得救的人。所以保罗在下文中说:“我们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加5:5)。但保罗知道他们正受到律法主义者的包围,因为特向他们指出律法主义者的谬误,使他们有所警觉,慎加防备。
[x]
所以,“从恩典中坠落”,与基督徒会失掉救恩,没有任何关联。
例五,《出埃及记》六章十四至十九节的家谱。这个家谱中,只提到以色列的长子流便、次子西缅、和三子利未,。而不是十二个儿子。流便因强与以色列的妾辟拉行淫,污秽了他父亲的床榻,失去了长子的名分(创35:22,49:3-4)。西缅和利未,在他们的妹妹底拿被示剑人玷污后,用诡计把示剑城中的一切男丁都杀了,使他们的父亲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有了臭名(创34),在众弟兄中失去了领导的位分。
凯瑟注意到,这个家谱的前一段和后一段都重复提到,摩西对耶和华说:“法老怎肯听我这拙口苯舌的人呢?” (6:12)“看哪!我是拙口苯舌的人,法老怎肯听我呢?”(6:30)凯瑟认为,既然流便、西缅和利未都蒙了神的赦罪之恩,那么,因杀人而逃往米甸的摩西,也可获得神的恩典。神拣选摩西、亚论,不是因为他们雄辩的口才,或配得神的拣选。神拣选他们,仅仅是因为,神向他们的祖宗所施的恩典、眷顾,同样的临到他们。凯瑟说,神小心的提醒读者,不要把神的管道(摩西和亚论),高估为人的召集者和供应者。
[xi]
在根据紧接的上下文释经时,有时会发现,上下文的关系不明确,甚至在段落之间出现了思想“跳跃”(jumps)。克莱茵等把它称为“心理转移”(psychological transfer)现象:某一个议题触动了作者的心理,导致他转变话题。在作者心目中,这两题目是有关联的,不过只是心理上的关联,而不是逻辑上的关联;这种关联,作者心中是清晰的,但读者却未必一目了然。在这种情况下,读者应努力尝试去发掘作者的思考架构,不要轻易批评作者离题了。
[xii]
克莱茵等举例说明这一点:
《哥林多后书》六章十三节也许可以作为一个例子。保罗在十一节至十三节的结束处,呼吁收信人:“你们也要照样用宽宏的心报答我”;接下来,保罗似乎插入了一段不相关的段落(6:14-7:1);这个段落的开始是:“你们和不信的… 不要同负一轭”。到了七章二节,保罗才重拾他先前(6:13)搁下的话题,再次说:“你们要心地宽大收纳我们”。这几个段落之间的关联,也许是出于心理上的原因。保罗对哥林多人说,既然你们准备心地宽大的收纳我们,那就不要对不信者心地宽大,跟他们保持不义的关系了。保罗认为,哥林多人目前跟这些人的关系是不圣洁的,因而会破坏保罗与哥林多人之间的诚挚交往。
[xiii]
克莱茵等的忠告是:“若要按照上下文释经,释经者就得承认,所研读的经文的上下文有可能存在没有关联的转折。这样,可以避免释经者将无心当作有意,从上下文作出牵强的解释。”
[xiv]
[i]
William W. Klein ,Craig L. Blomberg, and Robert L. Hubbard, Jr著,蔡锦图主编,《基道释经手册》,尹妙珍等译(香港:基道出版社,2004年),第262-263页。
[vi]
参见:詹正义(总编),活泉《新约希腊文解经 卷一》,美国加州:美国活泉出版社,1998年,第537页;鲍会园(总编,新国际研读版《圣经》,美国新泽西州:更新传道会,1996年,第1833页,太16:28注释;R. Alan Cole著,丁道尔新约圣经注释《马可福音》,潘秋松译、徐成德校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8年),第216-217页;G. Waldemar Degner著,《释经学的理论与实践》,刘秀珠译(台湾新竹:中华信义神学院,1998年),第181页。
[xii]
William W. Klein ,Craig L. Blomberg, and Robert L. Hubbard, Jr著,蔡锦图主编,《基道释经手册》,尹妙珍等译(香港:基道出版社,2004年),第263页。
[xiii]
William W. Klein ,Craig L. Blomberg, and Robert L. Hubbard, Jr著,蔡锦图主编,《基道释经手册》,尹妙珍等译(香港:基道出版社,2004年),第2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