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解释预表的原则

许多自由派神学家和《圣经》批判学者否认预表法的存在,因为他们从根本上否认《圣经》含有超自然的预言的可能性。在肯定预表法的学者中,对《圣经》中究竟有多小预表,看法相当分歧。

有人在《圣经》中看到太多预表。比如,认为会幕洗濯盆中的水,预表圣灵;士师参孙在沙漠打败一只狮子,预表基督在旷野战胜魔鬼(那咆哮的狮子);摩西举手祷告,预表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大祭司亚伦发芽的杖,预表基督的复活;某些动物的分蹄,预表走岔路的基督徒;以诺被神取去(创524),预表圣徒在大灾难之前被提;等等。[i]  

有学者宣称,他已在《圣经》中发现了1,136个预表;而苏克则认为,《圣经》中只有17个预表。[ii] 这二位学者从《圣经》所辨认的预表的数目,竟相差几十倍!

为什么学者们对《圣经》中的预表的确认会产生如此大的分歧呢?一个重要原因是,预表“在神是预期,在人是对证”。[iii] 从神的方面说,预表是神设计的,是客观存在的;从人的方面说,预表是需要人从新旧约《圣经》的对照中去识别、辨认的。由于预表涉及表象(typos)和本体(antitypos)这两个层次,人的想象力就有入侵的机会。[iv] 也就是说,确认表象和本体的对应关系很容易带主观色彩。偏激的预表论最终导致寓意解经。

怎样才能正确地辨认神在《圣经》中所设计的真正的预表、而不是人为地“创造”预表呢?虽然有学者坚持旧约中有很多预表,但安格斯(Joseph Angus)、马施(Herbert Marsh)等人主张,只有新约作者所指明的预表才算是预表。马施说:“新约肯定旧约有多少预表,就有多少预表,不会有更多预表。”因为新约作者写新约《圣经》时,是在圣灵的默示下。只有他们才能能准确无误地辨认出神所设计的预表。但有学者在这两种观点之间采取中间立场,认为新约作者指明的和暗示的(虽未指明、但却是可以看出来的)预表,都算预表。[v]

苏克是赞同安格斯和马施等人的观点的,他提出预表必须同时具备的六个特征:[vi]

1)相似:预表和本体之间有真实、自然的相似或对应之处。

2)历史事实:预表和本体都必须是历史事实:曾经生活过的人物,曾发生过的事件,和曾存在过的物体。

3)预示:预表必须包含预告的成分,它们预见、预告并指向本体,虽然与预表有关的人并不一定知道它们是预表。

4)提升:预表的本体比预表更重要、更超越,在更高的层次上。

5)神的设计:神设计预表,使它与本体相似;神也设计本体,使它实现、提升预表。大部分的预表与本体都相隔数百年,显然必须有神的设计。

6)新约指明:必须是新约指明的预表才算预表。

在苏克列举的这六个特征中,第三、五项特征是由第六项特征决定的。因为,只有当新约明确指出旧约的某个人、物、事是在预表新约的某个人、物、事时,人们才能肯定旧约的该人、物、事是预表,是在预告,是神的设计。

不仅如此,苏克还主张,新约《圣经》使用tuvpo"typos)这个字时,不能都当作预表;他将此字区分为“预表”和“说明”两类。他认为,“说明”不算预表,理由有两条。第一,“说明”没有上述第三、四两项特征,“预表向前看,说明往后顾。”比如,摩西在旷野举铜蛇,只能是“说明”仰望基督才能得救,因“那铜蛇并没有向当世的人预示或预言基督。”[vii] 同理,圣殿只是“说明”教会,“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只是“说明”基督被埋葬的情况而已。[viii] 第二,虽然新约使用了“预表”这个字,但若预表和本体并不完全形似,就只能理解为“说明”。比如,从亚当的堕落看,他绝对不可能预表基督,只是“说明”基督而已。[ix]

基于上述的考量,苏克确定了十七个预表,包括麦基洗德(根据来7315-17)和亚伦(根据来54-5)两个人物,以色列的七大节期(根据西216-17),安息日(根据西217;来43911),五种献祭(根据来99-10),帐幕(根据来85923-24)及帐幕的幔子(根据来1020)。[x]

笔者认为,苏克把新约《圣经》中的tuvpo"typos)这个字划分为“预表”和“说明”两类,缺乏说服力,甚至是自相矛盾的。

首先,苏克说,预表是“向前看”,而“说明” 是“往后顾”,没有预告,所以不算预表。其实,说预表是“向前看”,乃是从神的角度说的:神在旧约中就设计好预表,用以表明新约中的某些人、物、事。但从人的角度看,人们只有藉着新约的启示,才能识别旧约中神所设计的预表。因此,不论是“说明”还是“预表”,从人来看,都是“往后顾”。如果说,摩西举铜蛇时,因为没有言明是预告基督受难、就不是预表,那么,以色列人的七大节期、五祭和帐幕,在旧约中也同样没有讲明是预告、指向新约的;按苏克的标准,都不该视为预表。

其次,预表和本体之间只是有相似之处,而非完全相同。如果亚当因为堕落而不可能预表基督,那么,大祭司亚伦,曾在西奈山下参与制造和敬拜金牛犊、使耶和华发烈怒(出321-10),又怎能预表基督的祭司事工呢?

笔者认为,当新约作者谈到旧约时,如果使用了tuvpo"typos),或者ajntivtupo"antitypos),uJpovdeigmahypodeigma ),skia;skia)等相关的字时,都可被视为预表。笔者基本同意苏克对预表的定界,但较他略微宽松一些。

在解释预表时,兰姆提出几点忠告。第一,新约触及预表时,大都与基督和的圣工、基督徒的道德和属灵方面的真理有关;会幕(及其献祭、祭祀制度)和旷野漂流是预表的两个主要范围。“因此,在使用预表时,我们必须限制於主要的教义、中心的真理、关键性的属灵教训和基要的道德原则。使用预表时若太过于注重锁碎的细节,就不符合新约《圣经》处理预表的精神了。”[xi] 第二,在一个预表中,要分辨预表部分和非预表部分。比如,会幕及祭祀制度是预表,但这并非说,会幕中的每一件物品、祭司的每一个举动、献祭中的每一个因素,都可以在新约中找到相应的预表本体。“一个好的解经者在解释会幕时,一定会妥善控制自己的想像力。”[xii] 第三,“除非有新约权威的支持,不可引用预表来支持某种教理。很明显,《希伯来书》使用预表来证明某些神学立场。但是,我们不可以这么作,因为我们并未受圣灵的默示。”[xiii]

笔者认为,使用预表法时,应着重于《圣经》指明的预表;新约没有指明的,也可能还有预表,但就需要特别谨慎。还是兰姆说得好:“要避免受到新奇、聪明、原始、或震撼的试探。预表往往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因为有些研究预表的学者走得太极端,以致引起其他学者对预表的反感。”“新约明确指明的预表,我们可以放手解释。超越这一点,就应该自我约束。”[xiv]

 




[i] Roy B. Zuck著,《基础解经法》,杨长慧译(香港:宣道出版社,20012版),第223-225页。

[ii] Roy B. Zuck著,《基础解经法》,杨长慧译(香港:宣道出版社,20012版),第215220页。

[iii] Roy B. Zuck著,《基础解经法》,杨长慧译(香港:宣道出版社,20012版),第214页。

[iv] Bernard  Ramm著,《基督教释经学》,詹正义译(美国加州:美国活泉出版社,1989年),第214页。

[v] Roy B. Zuck著,《基础解经法》,杨长慧译(香港:宣道出版社,20012版),第215-216页。

[vi] Roy B. Zuck著,《基础解经法》,杨长慧译(香港:宣道出版社,20012版),第213-217页。

[vii] Roy B. Zuck著,《基础解经法》,杨长慧译(香港:宣道出版社,20012版),第222页。

[viii] Roy B. Zuck著,《基础解经法》,杨长慧译(香港:宣道出版社,20012版),第217-218页。

[ix] Roy B. Zuck著,《基础解经法》,杨长慧译(香港:宣道出版社,20012版),第221页。

[x] Roy B. Zuck著,《基础解经法》,杨长慧译(香港:宣道出版社,20012版),第220-221页。

[xi] Bernard  Ramm著,《基督教释经学》,詹正义译(美国加州:美国活泉出版社,1989年),第212-213页。

[xii] Bernard  Ramm著,《基督教释经学》,詹正义译(美国加州:美国活泉出版社,1989年),第213页。

[xiii] Bernard  Ramm著,《基督教释经学》,詹正义译(美国加州:美国活泉出版社,1989年),第213页。

[xiv] Bernard  Ramm著,《基督教释经学》,詹正义译(美国加州:美国活泉出版社,1989年),第2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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